快递业先付款陈规遭摒诟 中国邮政破冰在即
【核心提示】继在全国范围内清退91家代收货款业务的入网企业之后,中国邮政日前再度回应本报的监督,表示执行了10年的“先付款后交货”制度即将废除。
2008年,“电视购物”设局诈骗案在浙江乃至全国呈高发态势。针对其中所暴露出来的“先付款后交货”的不合理行业规定,浙江省桐乡市消费者协会近期提出了挑战,建议尽快破除。日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邮政公司分别向《市场导报》作出回应,执行了10年的相关操作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改变。
【快递陈规屡遭摒诟】
根据受理的多起投诉,桐乡消协此前指出,不法分子打着“电视购物”的幌子,借助中国邮政“代收货款业务”,大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之所以屡屡得逞,与快递业“先付款后交货”的不合理规定有着密切的联系。
消费者在接收订购的商品时,投递员通常会要求先付款,之后才能给付货物,而一旦事后发现被骗,再要索赔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
2008年3月27日,本报就此刊发报道《“先签收后交货”损及消费者权益 桐乡消协炮轰快递业陈规》。
除桐乡之外,宁波市鄞州区、温州市瓯海区等地工商部门也曾对“先付款后交货”的快递业行规提出质疑,并相继就此发出警示,提醒消费者防范不法商家利用邮政“代收货款”业务设置的消费陷阱。
据介绍,中国邮政早于10年前即开展了“代收货款”业务。2006年,这一业务在浙江省也开始推行。
【浙江邮政率先突破】
“我个人也一直认为,消费者通过电视购物、电子商务等途径购物,付款之前完全有权利查验货物!”浙江省邮政公司速递局钱世平局长告诉《市场导报》记者,桐乡消协要求破除行业陈规的举动,他已经关注到了,利用“代收货款”业务搞欺诈的行为的确有较多发生。
钱世平指出,尤其是那些比较高档的商品,如手机、黄金钻石饰品、照相机等等,如果事先不能验货,无论从消费者的心理状态上,还是从邮政的服务上都说不过去。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省邮政公司速递局于两年多前,即在自主的范围内进行了突破:对于省公司自己开发的10多家“代收货款”入网企业(如好易购、星箭、飞箭、品购等),均执行“先验货后付款”制度。
“允许开箱验货,虽然时间成本、人工成本要加大,但是我们的服务做到位了,消费者的权益有保障了,这是最重要的!”钱世平另外指出,目前上述做法仅限于省内自己开发的业务,而对于外省进来的,仍执行全国性的规定,即必须先付款后交货,省公司无权突破。
据悉,浙江的这一探索在国内也是走在前列的,并得到了集团公司总部的肯定,类似举措已在相关省份试点。
【全国破除陈规指日可待】
省邮政公司速递局市场部的一位人士介绍,收到的快件是否允许开箱验货,消费者通过邮件上的“详情单”即可识别,省内“代收货款”业务采用绿色详情单,并且有相关提示可以开箱验货;省外的业务则采用橘黄色的详情单,暂时不可以验货。
导报记者看到,由省邮政公司速递局制定的《省内电视购物业务操作标准》第10条指出,投递员配送邮件时应遵循用户“满意签收”的原则,在用户提出需“开箱清点”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用户,不得拒绝。
浙江省先行突破之外,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也就此释放出了积极的态度。集团公司速递局国内业务处副处长陈琳向导报记者表示,《市场导报》此前的相关报道,她在网上都已经看到了,她感谢媒体对于邮政工作的监督。
“取消先付款后交货制度,允许开箱验货的重大举措很快将会出台!”陈琳表示,原有的做法容易被不法商家“钻空子”并损及消费者的权益,因此集团公司已有所考虑,目前允许“开箱验货”的做法正在湖南、河北、山东、辽宁、吉林等6个省份进行试点。
“新的制度已在起草之中,很快就会推出。”陈琳指出,时间表基本明朗,今年上半年出台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