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互助叫板传统保险 诱惑与陷阱之争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广泛应用,网络互助正向传统金融业发起挑战。网络互助顶着“风险共担”的头衔,游离在监管政策之外。
作者:牛颖惠
来源:京华时报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广泛应用,网络互助正向传统金融业发起挑战。网络互助顶着“风险共担”的头衔,游离在监管政策之外。这种创新的金融形式,未来的盈利方向很模糊,并且,因为绝大多数网络互助没有官方背景,其带来的安全隐患也应该引起重视。
3元钱换30万保障的诱惑
《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出台一年半后,保监会批复3家相互保险公司的试点申请,相互保险这一国际传统、主流的保险组织形式正式登陆国内,打破长久以来我国只有股份保险公司的单一模式。
目前国内癌症等重大疾病的发病率提升,而相对应的医疗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社会亟需更多的救助和保障方式。在相互保险获批之前,国内的网络互助早已开始了自己的摸索。
本月初,上线仅两个月的水滴互助平台会员数量超过22万人。网络互助究竟是什么?据了解,互助保障模式是以会员之间互相帮助、共摊风险为目的,提供的是健康风险保障,而非金融理财回报。所有会员均自愿加入和自由退出,健康时利用几元零钱去帮助有需要的会员,当自己患病时则及时获得他人的回馈帮助。
以抗癌公社为例,当有社员在度过等待期后首次确诊包括癌症在内的30种大病以及身故时,作为会员需要资助其不超过3元的一笔钱。
水滴互助则是以9元作为加入互助计划的预存费用。“有会员患病需要帮助时,大家一起分摊费用,从9元余额中扣款。只要保持个人水滴账户余额不低于1元,就可以持续享受保障。”
记者采访发现,网络互助有很强的保险属性,但受制于现有的监管政策,几乎所有的互助平台都对“保险”一词避而不谈,更多被大众熟悉的关键词则是“网络互助保障”、“类保险平台”等。水滴互助创始人兼CEO沈鹏则表示:“水滴互助是一家金融科技公司。”
事实上,对不少消费者来说,网络互助有点像众筹。从事电视传媒行业的王先生表示:“只要花几块钱就能实现30万的保障,这种方式有点像众筹,就好比以前身边有人身患绝症然后获得捐赠一样。”
另一位从事金融工作的刘女士则告诉记者:“这种几元钱的互助形式诱惑太大,比起一份保额30万的重大疾病保险,在资金投入上简直有着天壤之别。”不过刘女士坦言,她曾在2015年加入抗癌公社,入社后遇到过会员生病,“当时手机短信提醒我需要交几元钱,我毫不犹豫就交钱了,但是几个月以后又收到一次会员生病需要交费的短信提醒,毕竟是新鲜事物,我心里没底,第二次没交钱,选择默默退社了。”
资本背书盈利模式待考验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大爆发,网络互助平台正以惊人的速度壮大,并获得资本青睐。
抗癌公社成立于2011年6月,获联创策源数百万元投资,目前,正在新一轮的融资中。今年5月10日,水滴互助宣布获得5000万元天使轮融资;6月13日,17互助宣布获得经纬创投、晨兴资本和个人天使李治国的数千万天使轮投资。
沈鹏表示,互联网公司以及知名风险投资的进入为水滴做了不同维度的背书,水滴正在启动的下一轮融资则考虑引入中国传统的保险巨头。不过,对于网络互助的盈利模式,市场上目前并没有好的范本。沈鹏表示,已经与投资方强调5年内不考虑盈利问题,未来盈利模式仍需讨论。而不少网络互助公司也表示,暂时不考虑盈利问题。
抗癌公社方面则称,未来方向是保险的反向定制探索,抗癌公社提供的重疾互助保障没有覆盖到人身意外险以及其他财产保险。“我们可以网聚社员的需求,向保险公司反向定制,这是未来的一个趋势,如果在未来获得第三方保险销售资质后,我们凭这个模式可以收取一定的利差。”
已有3家正规军获批筹建
就在网络互助开始风靡的时候,有着正规军称号的相互保险终于取得了“准生证”。
今年6月底,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和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获准筹建。
根据保监会发布的《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韦莱韬悦中国自保和相互保险部负责人王鲁丹表示,相互保险是国际上主要的保险组织形式之一,目前仍在全球保险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据国际合作社与相互保险协会(ICMIF)统计,2014年,全球相互保险保费收入1.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份额的27.1%,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占比更高,特别是在高风险领域和中低收入人群风险保障方面得到广泛应用。
互助与保险不能混为一谈
不少观点认为,网络互助是打着擦边球的“相互保险”。为此,保监会方面曾多次表示,由互联网平台推出的互助计划,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正常保险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正常权益,保监会将加大对这些平台的监测和甄别力度,对于打着互助计划的名义而实际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
多位相互保险平台相关负责人表态称,保险监管层禁止的是将网络互助平台与保险混为一谈,并非取缔网络互助。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网络互助与相互保险的本质差异就是:相互保险就是正规的保险企业,互助计划是群体自发行为,成立的时候没有报备,运作也没有人监督。”上述业内人士认为,网络互助是民间自发起来的一个草根行为。
对此,沈鹏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互助平台的潜在风险包括资金管理风险和道德风险。对此,水滴互助的应对是:和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达成合作,将互助保障金和众筹金以月为单位提交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托管,并且双方将和第三方机构共同进行患病事件的核实以及之后的赔付。通过公募基金组织来管理资金,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平台运营者虚构事件套取资金的道德风险,也减轻了监管的顾虑。
抗癌公社品牌负责人则表示,抗癌公社既不属于保险也不属于互助保险,虽自带公益色彩,但在组织架构上仍然是公司化运作的互联网科技公司。
事实上,与传统保险相比,无论相互保险还是网络互助都具有低成本、高保障的特点。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新技术的发展为两者的生存提供了有利条件。互联网为其提供了开放的平台,更大范围聚集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人群。但开放的平台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
金融创新必须遵纪守法
保监会原副主席魏迎宁曾公开表态称,互联网保险发展到现在,业务流程改造、产品创新很多,但本质上还是传统保险。如果说有一种模式可能颠覆传统保险,就是网络互助平台。但互助平台首先要解决信用问题,金融的本质之一就是信用问题。
据了解,目前绝大多数的网络互助没有官方背景,这也意味着网友参与“互助计划”所缴纳的资金在管理和风险控制上都存在不确定因素。一旦发生卷钱跑路事件,会员的利益将没有任何保障。
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相关人士均表示:“网络互助属于新生事物,游离在监管之外,监管总是落后于新事物的。这些互助计划顶着互联网+的名头,只要不说自己是保险,监管层也不方便介入。”
北京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网络互助计划体现了很多互联网公司在保险领域的商业冲动。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监管政策有滞后是可以理解的,需要强调的是,创新产品必须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