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银行联手组建网络金融联盟

2016-08-01 09:41 637

日前,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12家股份制银行联合成立了“商业银行网络金融联盟”。联盟成员资金互通,客户可享受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电子渠道跨行转账免费;联盟成员账户互认,客户开立电子账户更便捷合规。

来源:贸易金融(微信ID:trade_finance)


日前,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12家股份制银行联合成立了“商业银行网络金融联盟”。联盟成员资金互通,客户可享受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电子渠道跨行转账免费;联盟成员账户互认,客户开立电子账户更便捷合规。


据悉,这12家银行分别为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 平安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首任联席主席行为中信银行。


“商业银行网络金融联盟”,通过系统互联、账户互认、资金互通,为客户带来更多实惠。一方面,联盟间资金互通将实行最低市场价格,将节省的运营成本回馈于客户,联盟行客户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电子渠道跨行转账免收手续费;另一方面,联盟行实现银行间的账户互认,更加合规便捷地为客户开立电子账户,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在跨行转账上,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电子渠道跨行转账免收客户手续费;在银行间的账户互认上,以账户为基础实行连接。未来联盟行也将在信息、产品、资金、风控等方面实现联盟间的资源共享。


早在2015年12月,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将个人银行账户分为I类银行账户、II类银行账户和 III类银行账户。银行可通过I类户为存款人提供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服务。银行可通过II类户为存款人 提供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服务。银行可通过III类户为存款人提供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服务。银行不得通过 II类户和III类户为存款人提供存取现金服务,不得为II类户和III类户发放实体介质。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到网上消费,商业银行网络金融联盟可以实现便民惠民,也可以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业内人士分析,商业银行网络金融联盟有助于使得联盟间各个银行业务上互通有无,从而提高客户覆盖率。


0
发表评论
同步到贸金圈表情
最新评论

线上课程推荐

火热 45节精品课,全景解读供应链金融科技风控与数据风控的深度剖析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08.29 17:33
  • 共 45 课时

火热 融资租赁42节精品课,获客、风控、资金从入门到精通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10.11 10:35
  • 共 42 课时
相关新闻

上海:九部门联合召开科创金融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大会 宣布成立上海科创金融联盟

2023-10-26 13:47
136618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2023-10-19 14:11
82406

苏州银行金融市场总部同业业务中心——投资交易岗招聘启事

2023-06-27 16:47
178735

中国民生银行金融科技研发中心落户合肥

2023-05-17 11:26
50583

农业银行金融创新赋能“智慧雄安”建设

2023-05-17 11:11
49511

苏州银行金融市场总部投资交易部招聘启事

2023-03-29 14:56
55665
7日热点新闻
热点栏目
贸金说图
专家投稿
贸金招聘
贸金微博
贸金书店

福费廷二级市场

贸金投融 (投融资信息平台)

活动

研习社

消息

我的

贸金书城

贸金公众号

贸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