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中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战略发展三十年
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根植市场基层,有着“接地气”的生命力,又有着“互联网+”的灵活性,故在近二十年的发展中市场不断扩大,社会接受度持续提高,让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在世界舞台大放异彩。
来源:鹿头社
1990年,以郑州农产品批发市场上市小麦、绿豆中远期合约为标志,中断了近四十多年的新中国商品期货正式恢复,但是标准化程度高、交收便利性有限的特点,限制了相当多本土市场主体的参与,却也为商品实物交易和商品期货交易之间留下了广阔的“留白”。持续至今的“互联网+”产业变革无疑为上述罅隙市场的填补提供了难能可贵的技术基础。
1997年,经当时国内贸易部批准、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进行联合论证,推出了一种新型现货交易模式,对相应商品进行即期现货或中远期订货交易,用这种方式进行现货交易的市场就被称为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模式推出后,经历了曲折的草创岁月,也幸逢了狂飙突进的井喷时节,更在清理整顿的“新常态”中上下求索,形成了近1100家各类交易平台、近700种产品上市、为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贡献日益突出的繁荣局面,殊为不易。由此,总结近二十年发展历程,展望未来前期方向,正当其时。
经过了十余年谈判桌上的漫漫“长征”,2001年12月,新中国终于以逐步放开各种市场、取消各种政府定价为条件,成为了世贸组织的重要一员。此前,一直处于流通改革“争议焦点”的商品市场也到了全面结束政府限价的时候。
“向市场要价格”、“向市场要产品”、“向市场求发展”成了大江南北、长城内外经营者、消费者的广泛共识。为此,在政府和各类培训机构、学术部门的组织下,大量商品电子交易培训班应运而生,企业家、政府官员纷纷重返课堂,学习参与大宗商品电子市场的冲浪本领。
与此同时,广西桂糖、华夏商品交易市场、海南省橡胶中心批发市场、上海大宗钢材电子交易中心、上海黄金交易所等专业商品即期现货与中远期订货交易市场也拔地而起,进入了初创发展的青葱岁月。
彼时的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行业,因缺乏理论指导和规范管理,野蛮生长状态十分突出,各类风险事件频发:2003年广西桂糖市场“多逼空”后黯然停业;数月后海南橡胶中心批发市场“空逼多”导致大量采购商保证金严重亏损、负责人失联;2008年更是爆发了震惊中外的“华夏商品交易市场负责人携款潜逃”,投资者血本无归的惨重乱象……
但也就是在行业一次次被推向风口浪尖的颠簸中,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也在逐渐获得市场的认可,越来越多商家发现了现货即期或中远期电子交易市场为买卖双方带来的保证履约、促进交收、产生价格乃至投资投机的功能。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广东塑料交易所、欧浦钢网、黄河商品交易市场、广西糖网、吉林玉米批发市场等一大批具备市场公信力、能够切实提高商品流通效率的电商平台脱颖而出。
为此,2008年3月,商务部在听取40家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经营者意见的基础上正式通过了《中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GB-T18769-2003),并将其纳入到中央政府认可的国家级行业规范中。由此,上述市场正式获得了社会认可的“准生证”。
金融海啸及其后的“四万亿”经济刺激无疑为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行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契机,短短6年间,全国各类交易平台数量从2009年末国家工商总局有关文件显示的50家迅速膨胀至如今的1100余家。
在平台数量迅速增加的同时,以“会员单位”、“授权合作单位”乃至“居间商”、“居间人”形式涌现的各类素质良莠不齐的代理商也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初,各类以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为旗号的代理商已近8万家,从业人员超过300万人。
上述以“展业”为目的的经营主体大量出现,虽然在短时间内大大提升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的影响力,却也令诸如欺诈交易者、违法违规乱收费甚至打着“理财产品”名义从事非法集资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各类涉访涉诉涉案事件频发无疑为行业的发展蒙上了难拂的“雾霾”。
于是,从2011年国务院颁布的“38号文”、隔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37号文”、2013年证监会联合六部委颁布的“74号文”和商务部与人民银行、证监会颁布的“3号令”等政策文件在为行业划定了监管底线的同时,也掀起了持续至今的清理整顿浪潮。
可以说,2010年至2019年的这十年,是大宗商品电子市场由野蛮生长向合理发展的“寻路期”,在“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的旗帜下允许行业主体放手实践、快速发展与在“不会允许资本市场出现井喷式和断崖式变化”的精神下为立法、立规寻找依据,促进行业规范经营很可能将贯穿2010年代的剩余时期。
事实上,自2014年开始,各地纷纷颁布地方交易平台监管的规制性法规、政令,自律性行业协会与统一的资金结算中心接连落成,便是这一趋势的现实体现。而中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委员会在2016年正式投入运营更标志着行业正在大踏步中走向规范。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我们相信,随着各级监管部门的重视和市场秩序的自发形成,假以时日,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行业在2020年代将迎来崭新的腾飞契机。
原因在于,一方面随着“互联网+”、“工业4.0”和“物联网”技术的进步,由交易端口到送货上门将变得无比便捷,参与商品电子交易也将成为人们生活中的“新常态”,广泛的公众参与性自然决定了短期行为将为经营主体带来巨大的沉没成本和机会成本,合法合规经营将成必然的选择;另一方面随着前20年的积淀,大量劣弱主体和重复上线品种为清理整顿和市场选择所淘汰、合并,我国商品交易立法立规将已打下成熟的基础并陆续出台各方认可的法律规范,监管部门对于各种交易争议的处理也将更加有序、娴熟。
由此,真正符合中国现货流通体制改革要求,有中国特色的现货流通体制电子交易将在这十年中水到渠成。更重要的是,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以及后金融海啸时代新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形成,中式交易场所在跨境电商热潮中走向国际,成为世界经贸版图和资本市场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