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上市条件最新汇总
中国企业上市条件最新汇总
企业上市及相关制度流程汇总学习
一.IPO上市条件
二.新三板业务与立项标准
三.主要交易制度
新三板交易方式大幅创新,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做式方式、竞价方式。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目前采用的是竞价交易方式,以及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
挂牌股票还可以转换转让方式,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系统同时提供集合竞价转让安排。挂牌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须有 2 家以上 “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做市商应当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持续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报价价位和数量范围内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可以实行标准化连续交易,实行 T+1 规则。
(1)中小企业上市步骤四.上市流程
1.早期辅导(顾问)及早期风投(天使,VC引进)
2.保荐机构引入
3.股份公司设立与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
4.聘请律师事务所
5.聘请会计事务所
6.PE风投引入
7.聘请评估公司
8.申请文件制作与申报
9.发行审核程序
10.发行与上市
(2)公司上市六大流程
A.决策改制阶段(3)新三板
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企业下定改制挂牌的决心,选聘中介机构,中介结构尽职调查,选定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根据挂牌上市规则,股份公司需要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公司的基本流程:
整体变更后设立的股份公司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形成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
(2)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3)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4)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5)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规范运作;
(6)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做到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7)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规章的要求;
(8)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和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此外,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还需要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对股份公司的相关要求,会在后续工作中落实。
B.材料制作阶段
材料制作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申请挂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三板挂牌的相关决议和方案;
(2)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3)主办券商内核;
(4)主办券商推荐等主要流程。主要工作由券商牵头,公司、会计师、律师配合完成。
C.反馈审核阶段
反馈审核阶段的工作主要是交易所与证监会的审核阶段,大约会在45天-60天左右;中介结构会根据情况进行反馈。反馈审查的工作流程如下:
a.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接收材料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设接收申请材料的服务窗口。申请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发行的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通过窗口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挂牌(或股票发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申请材料的齐备性、完整性进行检查: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条件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接收确认单。
b.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反馈
(1)反馈
对于审查中需要申请人补充披露、解释说明或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落实的主要问题,审查人员撰写书面反馈意见,由窗口告知、送达申请人及主办券商。
(2)落实反馈意见
申请人应当在反馈意见要求的时间内向窗口提交反馈回复意见;如需延期回复,应提交申请,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c.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审查意见
申请材料和回复意见审查完毕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同意或不同意挂牌或股票发行(包括股份公司申请挂牌同时发行、挂牌公司申请股票发行)的审查意见,窗口将审查意见送达申请人及相关单位。
D.登记挂牌阶段
登记挂牌阶段主要是挂牌上市审核通过后的工作,主要工作包括:(1)分配股票代码;(2)办理股份登记存管;(3)公司挂牌敲钟。这些工作都会由券商带领企业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