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国际农产品贸易中的非关税壁垒
在全球范围内,正如近期大量出现的国际自由贸易协定所强调的,开放贸易、取消壁垒是一个趋势。这些协定带来的明显且可计量的好处是关税的降低或取消。
文章来源为金社说法微信平台(ID:KWM_China)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Scott Bouvier,陈兵, 肖马克, Martyn Huckerby,Ramón García-Gallardo, 龚奕欣
为什么降低非关税措施是一项全球性议题?
在全球范围内,正如近期大量出现的国际自由贸易协定所强调的,开放贸易、取消壁垒是一个趋势。这些协定带来的明显且可计量的好处是关税的降低或取消。
但是,正如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所承认的那样,非关税措施(NTM)仍是摆在进出口商和决策者面前的重大挑战。非关税措施被定义为“对国际货物贸易、贸易数量或价格或两者的改变有潜在经济影响的普通关税之外的政策措施”,在当今的国际贸易中,其使用范畴非常广泛。
基于我们定期为国际贸易事务提供咨询意见的澳大利亚、中国和欧洲分所积攒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我们将通过本文与大家分享我们对非关税措施的挑战的看法。尽管非关税措施为贸易制造了困难,但是其前景并非一片黯淡。近期达成的国际贸易协定已经提出将解决非关税措施的挑战的程序纳入其中,从国内层面看,非关税措施减让正取得进展。
非关税措施的挑战
随着世界各地尤其是亚洲不断增长的食品需求以及不断变化的饮食偏好,通过减让非关税措施来提升国际贸易效率愈发重要。
当前,非关税措施是市场准入最显著的法律和监管壁垒,损害出口商的竞争力,延误(有时甚至是阻止)企业进入新市场、抢占新机遇。以下为我们近几年所观察到的一些案例。
1. 卫生和植物检疫(SPS)措施
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保护人类、动物和植物的生命与健康。尽管这些措施的实施应基于以世界贸易组织卫生和植物检疫协议、国际标准以及以科学原则为依据的建议,各国有权对农产品出口另行施加繁重的SPS限制措施。
在欧洲看来,澳大利亚对活牛、牛肉和肉制品的进口制度尤为严格。这些限制性要求比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设立的通行国际标准还要严格,极大地延误了牛肉产品的进口。
2. 贸易技术壁垒(TBT)
随着各国政府对健康、安全和环境问题引入更多的监管性要求,贸易技术壁垒近几年急剧增多。
欧盟处理牛肉进口的方法就是一例,突显了贸易技术壁垒结合非技术措施,如进口配额的影响。具体而言,欧盟不接受使用生长激素饲养的美国牛肉,只接受未使用生长激素饲养的高品质牛肉(免税进口配额48,200吨,希尔顿高品质草饲牛肉配额11,500吨,后者与加拿大共享)。
3. 其他非技术非关税措施
确定所有相关非关税措施的绝对数量和复杂性本身就是一项挑战。特别是中国,其越来越多地使用国别标准,让外国竞争对手无所适从。这些限制性要求通常十分冗繁,并且适用程序也不透明。比如,向中国进口澳大利亚婴儿奶粉,制造商、出口商和进口商(如果适用)必须完成或满足约18项注册、审批、申报和其他手续要求。
这些要求涉及大约30项澳大利亚和中国的法律、法规或行政措施,某些许可和执照甚至要求每一次发货时都应取得。向中国出售货物还有另外的法律壁垒。
国际协定和国内的非关税措施待遇
非关税措施中的法律和监管性贸易壁垒引起了普遍的不满并引发了减少这些壁垒的普遍呼吁,但这一目标落实起来不易。许多非关税措施都是合理的政策措施,服务于贸易和非贸易目的。再者,各国有各自需要维护的利益,需要把握的经济不确定性和政治敏感点也不尽相同。国际协定的谈判和落实通常都很耗时,各种让步的平衡必然意味着无法一次性处理所有的非关税措施。
在这种背景下,令人鼓舞的是,近期达成的许多协定设立了专门委员会以推动非关税措施问题的国际磋商,并且各国已启动国内程序处理非关税措施带来的挑战。虽然无法覆盖到所有(已达成或尚在谈判中的)国际协定或是各国内部已经取得的进展,下面将突出显示这方面的一些重点进展。
1. 中澳自贸协定(ChAFTA)——2015年12月20日生效
ChAFTA没有取消任何具体的非关税措施,但引入了一项特定机制以逐案审查和处理澳大利亚或中国提出的非关税措施问题。其目标是增强合作、增加信息交换和咨询以及技术互助。ChAFTA还含有有关服务业的具体规定,可能间接有利于农产品部门(例如与教育有关)。
2.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2015年10月5日达成,但尚未生效
TPP是一项涉及十二个国家的多边贸易协定,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智利、日本、新加坡和美国。与ChAFTA类似,TPP也引入了一项机制,允许一方临时请求就具体的非关税措施进行磋商。TPP成员还就以下问题达成一致:取消农业出口补贴、在WTO框架下合作开发一套出口国贸易企业和出口信贷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缩短食品出口限制的时限以便为相关地区提供更安全的食品。
3. 欧盟-中国投资协定——谈判中
2016年4月,各方举行会谈,涉及影响货物和服务贸易的特定议题,包括各种非关税措施。具体到技术贸易壁垒这一议题,谈判尤其关注中国标准化改革中所采取的立法措施以及中国的强制认证制度。欧盟期待改革将通向更加透明和以利益相关者为驱动的进程。
4. 澳大利亚政府正在实施简化法律
澳大利亚政府承认目前澳大利亚管辖农产品出口的基本和授权法律超过61项,目前正在设法简化法律结构以便其更容易理解和管理。这一改革进程的重点放在国内。不过,澳大利亚农业与水资源部也正在与行业成员、部门官员和该部门的海外顾问就非关税措施问题进行商讨。
5. 欧盟的市场准入战略
取消非关税措施是欧盟市场准入战略的一部分,依据该战略设立了两项工具:“市场准入数据库”(提供关于市场准入条件的免费在线信息)和“市场准入合作伙伴关系”(集合欧盟委员会、国家政府和企业以履行全球和双边贸易规则)。
进行中的全球改革
尽管有进展,但非关税措施的复杂性和技术性要求各国内部和全球对该等问题进行持续的改革和磋商。为确保取消贸易壁垒的趋势继续向前推进,我们敦促企业界人士积极与政府部门接洽。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未来的协定谈判应以遵守WTO适用非关税措施的协议为重点,促进监管方面的合作与协调,鼓励采用国际标准,确保不引入新的管制性壁垒,推动现有非关税措施的信息透明度和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