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质量有问题拒付货款 买家无证据法院判支付
广州一家档口老板从批发商处订购大量服装后,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货款,结果被告上法院。
来源:广州日报(章程 黄秋盈)
广州一家档口老板从批发商处订购大量服装后,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货款,结果被告上法院。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审理后,鉴于买家老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此判其须支付拖欠的货款。
据了解,去年天河法院受理广州某服装批发市场因交易习惯不规范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共20宗,涉及金额高达300万元。分析货款拖欠纠纷多发原因,经办法官指出,随着电商贸易的快速发展,服装网店的销售模式越来越受消费者的欢迎,原本生意火爆的服装批发市场销售份额受到了压缩,批发市场的个体经营者的生存空间愈发狭小,加之服装贸易经营者与交易相对方仍采用“三现”(现场、现金、现货)经营模式,不签订相关书面购货协议,为此常引发法律纠纷。
案例一:经营不善拖欠货款
李先生和陈小姐从2013年开始就有服装贸易往来,但只有口头协议,一直以来都是陈小姐去李先生的公司自提批发的服装,然后再通过支付宝付钱。
但是,从2014年8月开始,陈小姐一句“经营不下去,没钱还了”,便开始拖欠货款,至当年11月共欠了近2万元。李先生见情况不妙,便约陈小姐协商,写下欠条约定陈小姐可以分期偿还货款,不料陈小姐在李先生多次催促下仍拒绝还钱,最后索性一跑了之,李先生只好将陈小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货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先生和陈小姐有先提货后付款的交易习惯,并且李先生提交了和陈小姐签订的《欠条》,从这两点可以认定李先生和陈小姐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李先生向陈小姐提供了批发的服装,履行了合同义务,陈小姐也接收了服装,且无提出质量异议,因此陈小姐不付款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法院最终判决陈小姐败诉。
案例二:借口衣服质量有问题
梁先生向赵小姐订购了大量的服装,在赵小姐发货后,梁先生却未如约给钱。法庭上,赵小姐提供了送货单证明自己确有发货,梁先生承认送货单是真的,但辩称赵小姐超量发货,并且货物有质量问题,可对于有何质量问题,梁先生却又拿不出任何证据。最终,法院判决梁先生败诉,需向赵小姐支付货款。
说法:注意保存交易凭证
经办法官指出,服装批发市场的传统交易习惯多以口头协议为主,且批发商经营模式单一,仍以实体店经营为主,远离电商时代的发展。
在贸易过程中,为减少纠纷,法官建议,批发个体经营者要有意识地形成合同交易模式,签订供货协议,定期对账并形成对账单,注意妥善保存交易中的凭证资料。
另外,经营者要适应多元化经营模式,及时更新意识,学习并掌握互联网经营技术,在保留实体店经营的同时进行转型升级,通过进驻电商平台开设网店或自建服装品牌专卖网等方式开拓网上市场,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
此外,政府与行业协会要加强对服装批发市场的监管,并且推出一系列的转型培训,加快传统服装市场转型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