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知识】无法收回之应收账款申报坏账损失的条件

2016-06-16 10:261186

来源:山西航天信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

来源:山西航天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


(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二)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三)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四)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


(五)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七)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


(八)其他相关证明。


第十七条 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


第十八条 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


0
发表评论
同步到贸金圈表情
最新评论

线上课程推荐

火热融资租赁42节精品课,获客、风控、资金从入门到精通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10.11 10:35
  • 共 42 课时
相关新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4C版的通知

2024-12-17 14:38
61863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跨境税费缴库退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01-23 12:50
64199

国家税务总局:多地落实落细系列税费支持政策

2022-12-16 15:35
20363

国家税务总局:累计减税降费超1万亿

2022-11-02 17:39
34860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就融资租赁合同等经济合同的印花税适用问题作出解答

2022-10-05 20:34
25528

国家税务总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再延长4个月

2022-09-16 16:21
26603
7日热点新闻
热点栏目
贸金说图
专家投稿
贸金招聘
贸金微博
贸金书店

福费廷二级市场

贸金投融 (投融资信息平台)

活动

研习社

消息

我的

贸金书城

贸金公众号

贸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