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企业要以保证的方式来预防债权危机时,必须先要和保证人建立起保证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以保证合同来建立的。那么保证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呢?
来源:不良资产网
企业要以保证的方式来预防债权危机时,必须先要和保证人建立起保证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以保证合同来建立的。那么保证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呢?
一、主从合同的形式
所谓主合同,是指独立存在,并为保证合同担保履行的合同,而起担保作用的保证合同就是从合同。
主从合同的形式就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单独的保证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这是建立保证法律关系的典型形式。
二、主从条款的形式
就是保证人与债权人并不专门订立一个单独的保证合同,而是由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三方共同订立一个合同,在这个合同中,写上一个保证条款,注明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义务和责任。
三、保证人单方出具担保书的形式
即保证人向债权人出具书面担保书,表示愿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保证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权人接受担保书并且没有提出异议,则保证法律关系成立;如果债权人不接受,则保证法律关系不成立。
四、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盖章的形式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对保证的内容没有明确的约定,所以要按法律的规定来推定保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