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业务及基金子公司监管新政点评
据媒体披露,日前监管内部形成了针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三份征求意见稿,主要针对证券资管业务底线、基金子公司设立条件和净资本监管要求。
来源 | 国泰君安 作者 | 国泰君安证券非银金融刘欣琦团队
事件:据媒体披露,日前监管内部形成了针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三份征求意见稿,主要针对证券资管业务底线、基金子公司设立条件和净资本监管要求。
一、资管业务“新八条底线”点评
“新八条”与“老八条”有什么不同:
1)杠杆压缩,原有规定权益类产品的最高杠杆倍数从3倍降为1倍,而混合类最高杠杆倍数从5倍降为1倍,固定收益类和非标类最高杠杆倍数从10倍降为3倍;
2)叫停资管产品场外配资,对于新出现的通过资管产品存在外接分仓功能的信息技术系统立即喊停;
3)严格穿透核查,明确要求穿透产品到最终实际投资者,总计不得超过200人。
新政影响如何:
通过资管通道进行的股票配资规模恐大幅下降,加大产品营销难度。
1)杠杆上限降低后,产品收益率吸引力对于劣后来说不足,定增、员工持股等杠杆类产品规模大概率下滑;
2)资管产品的场外配资叫停,但在全行业均在清除场外配资的大环境下,这部分规模应当不大;
3)穿透核查加强,加大了产品销售难度。
政策意图:
预计去杠杆是资管新政的主要意图,同时避免资管公司成为新的股票配资通道。
二、基金子公司设立及净资本监管新政点评
新政的内容有哪些:
1)基金子公司设立门槛大幅提升,对于基金母公司的经营年限、管理规模以及净资产提出了更高的硬性要求,还没成立基金子公司的未来较难新设子公司;
2)设立基金子公司净资本监管要求,除大幅提升最低净资本要求外,还参照券商净资本监管办法额外设立了三条净资本监管要求。
对基金子公司和宏观流动性的影响如何:
1)基金子公司需要大幅补充净资本,或需要压缩业务规模。截止到16年1季度79家基金子公司管理规模为9.84万亿,根据我们的测算,如果需要满足监管指标,预计全行业需要的净资本规模至少为207亿(假设所有分类业务按照最低的风险权重计算),从我们草根调研情况来看,这大幅高于目前基金子公司实际净资本规模(原有规定基金子公司成立最低资本金为2000万,大部分基金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低于1亿),基金子公司需要大幅补充净资本,规模较大的基金子公司或需要压缩业务规模。由于监管给予了一定的过渡期,预计短期冲击并不会太大;
2)银行表外融资或受到压缩。目前基金子公司超过80%的业务来自与银行等机构合作的债权类和财产权类通道业务,或影响银行表外融资规模。
预计监管意图:
我们判断监管可能希望通过新政去杠杆、消除跨行业监管套利,降低基金子公司的通道类表外融资业务,同时督促行业回归主动管理。
(来源 | 国泰君安 作者 | 国泰君安证券非银金融刘欣琦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