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走出去” 更要“走进去” 还要“走上去”
“中国有功夫,中国有熊猫,却没有‘功夫熊猫’”,一语道破我国在文化生产和输出的尴尬和难堪。我们尽管拥有世界上最大的文化资源,但在文化创意、文化内容的生产和创新方面有待提高和改善。
来源:深圳特区报
原标题:文化“走出去” 更要“走进去” 还要“走上去”
■ 郑承军
“中国有功夫,中国有熊猫,却没有‘功夫熊猫’”,一语道破我国在文化生产和输出的尴尬和难堪。我们尽管拥有世界上最大的文化资源,但在文化创意、文化内容的生产和创新方面有待提高和改善。虽然最近几年,文化“走出去”也做了许多实事,但是距离中国文化“走出去”的目标还相距甚远。
中国文化“走出去”是我国在世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政治多极化更趋明朗、文化多样化持续推进、社会信息化加速的时代背景下在文化领域采取的重大战略措施。《十三五规划》中也明确指出:“加大中外人文交流力度,创新对外传播、文化交流、文化贸易方式,在交流互鉴中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为中华文化“走出去”指明了方向和方法,并首次提到了“文化贸易”。在政策层面,政府还明确提出“完善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政策措施,支持重点主流媒体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和中介机构,完善译制、推介、咨询等方面扶持机制,开拓国际文化市场。”
“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文化是实现世界普罗大众心灵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文化贸易作为新兴产业,在国际贸易中应该占有重要地位,也应当是国与国之间发展友好关系、共同进步的重要途径,体现了文化交流的人文价值和物质价值。
“文化贸易”是以文化产业为基础,一种以文化传播为主体的贸易。文化贸易是指国际间文化产品与服务的输出和输入的贸易方式,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贸易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因文化独居特殊性,表现为贸易市场的高度垄断性、贸易保护方式的隐蔽性、贸易自由化的例外性、贸易约束条例的相对灵活性与其他产业的强烈交融性等。文化贸易主要包括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文化硬件和文化软件。
文化贸易作为新的国际贸易增长点,已经成为我国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文化部、国家统计局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是2.1万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77%,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占比5%)的目标越来越近。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都在15%以上。比如:文化产业中非常重要也非常活跃的电影产业增速十分惊人,2002年我国全年的电影票房只有9亿元人民币,2015年就达到了440亿,仅仅十年多,中国电影票房就增长了近50倍,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电影市场。
同时,文化贸易也成为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领域。近十年来我国的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法人单位数迅速增长,其中文化服务业的法人单位数所占比重最大,增长速度最快,由2004的19.79万个增长至2013年的61.61万个,单位数增长超过三倍。
另外,我国核心文化产品的出口额也在增加。在我国文化遗产、印刷品、图书等核心文化产品进出口情况统计中可以看到,2005我国核心文化产品的出口额只有78.9亿美元,而到2013年我国的核心文化产品的出口额达到了251.3亿美元文化产品作为高附加值、高利润的产品,不仅对经济增长贡献显著,而且是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好声音重要载体。因此,发展文化贸易对提升我国贸易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不足和短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研究所发布的报告《文化贸易全球化:文化消费的转变——2004年-2013年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国际流动》指出:早在2010年,中国就已是世界文化产品出口第一大国。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我国文化产品出口的强项与短板一览无余:占比较高的是珠宝、塑料装饰品等,而书籍、设计和创意产业等领域的文化产品出口仍需加强。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方面均出现了新的机遇与挑战,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此背景下,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成为破解新时期经济发展难题的关键。国际化背景下,加快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调整文化产业结构绿色协调发展、促进文化贸易共享开放发展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助推国民经济科学、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引擎。
文化“走出去”,更要“走进去”,还要“走上去”。不仅要有数量,更要讲质量。文化贸易,理应成为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和路径。
(作者系北京语言大学当代中国研究所所长、教授,国家文化贸易学术平台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