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三大P2P平台沉浮启示录:中国从业者们该做这些了!
美国时间5月9日,全球最大P2P网贷平台Lending Club宣布其首席执行官雷诺·拉普兰赫(Renaud Laplanche)已辞职,原因是Lending Club此前向一名投资者发放了2200万美元规模的优先级贷款
来源:P2P日报(微信号P2Pribao)
美国时间5月9日,全球最大P2P网贷平台Lending Club宣布其首席执行官雷诺·拉普兰赫(Renaud Laplanche)已辞职,原因是Lending Club此前向一名投资者发放了2200万美元规模的优先级贷款,Renaud Laplanche违反了公司一直奉行的行业原则以及监管原则。
公布消息的当天,Lending Club股价暴跌34.93%。次日,该公司股价继续下挫,跌幅11.26%,每股价格收报于4.1美元,再度创下历史最低收盘价,公司总市值仅剩下15.6亿美元。目前,该公司股票还在继续下跌。
公开资料显示,2006年成立的Lending Club被认为是互联网金融热潮中规模最大、最为成功的公司,如今,Lending Club也从神坛上走了下来。
几乎和Lending Club 事件同期,另一家P2P平台OnDeck一季度亏损1260万美元,消息传出后,股价应声大跌34%;5月3日,Prosper宣布将裁员171人。
短短几年,美国P2P行业是如何从顶着金融创新名头的云端,跌落至速生速死的深渊的?这背后有哪些是值得我们反思的。同时,该事件又对我国P2P行业又有哪些借鉴之处?
反思
今日,新华社在其发表的《Lending Club跌下神坛,P2P还有远方吗?》文章中指出,Lending Club事件背后所折射出的行业乱象、信任危机以及监管框架都值得人们反思。
对于因为2200万美元的贷款就将其逐出公司,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件事情的影响“罪不至此”,有点小题大做了,新华社在文章中表示,这更说明了市场经济中规则的重要性。
反观中国,东窗事发的P2P——从泛亚到e租宝,从快鹿到中晋,无不散发着坑蒙拐骗的气息,隐藏着庞氏骗局的逻辑。它们存在的问题几乎是一致的:涉及非法融资,资金链断裂,最终窗户纸被捅开,公司因无力偿还而垮台。
如果对照Lending Club的处罚措施,这些P2P的相关责任人引咎辞职几百回都难掩其过,诉诸刑责的概率几无避免。因为如果在一个健全的市场,难以想象铤而走险、蒙混过关的机会主义者能够闯关到底,甚或批量发生。这说明,我们的机制还有改进和提升的空间。
同时,该文章认为,所有问题的核心,无非仍然是老生常谈的风控问题。不管是美国还是中国,P2P都应该是在互联网大潮下对金融的一种创新,同时也是一种补充。然而创新也不能摆脱金融这个缰绳。一旦脱缰,不但自食恶果,而且还是对金融秩序的一种破坏,同时也背离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初衷,最终买单的仍然是消费者。
借鉴
《21世纪经济报道》在昨日的一篇文章中称,从事件处理上看,有一些对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有可借鉴之处:
一是严格自律,正是因为LC有自律的理念、机制、手段,才能及时发现、处理好这一风险事件,通过自律降低行业治理成本;
二是信息披露,无论LC内部还是SEC,在事件处置方面都遵循透明性原则,对公众公开披露事件内容,充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是对不道德行为零容忍,不看损失大小,出现道德问题严格处理。
同时,《第一财经日报》也指出,LendingClub作为单独事件并不具备行业普世性,但是仍然带来了大量的警示性作用,例如,在平台发展过程中除信用风险外,人员操作风险等重视程度急需提升,行业应实行全面的风险管理。此外,当走过高速发展期后,监管到位是必然趋势,在风险暴露上升、监管趋严的环境下,中国大量的P2P平台选择重归传统金融的“牌照路”,通过多种方式获取牌照成为当前具有危机意识的P2P平台努力推进的事。
美国三大P2P平台沉浮启示录:合规与盈利是最急迫目标
来源:零壹财经
作者:史博洋
前几天P2P行业的热点聚焦在国外,美国P2P“三驾马车”纷纷陷入负面风波。日前,OnDeck一季财报显示,公司亏损1260万美元,消息传出后,股价应声大跌34%;5月3日,Prosper宣布将裁员171人,占总人工数的28%;5月9日,全球P2P行业龙头Lending Club曝出违规贷款,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Renaud Laplanche随即辞职;2天后,美国财政部发布了一份预警P2P商业模式的白皮书。
反观国内,随着e租宝、快鹿、中晋等数家“伪P2P”平台倒下,以及小平台的频繁跑路,监管层和媒体对P2P的态度也变的不太友好。年初,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暂停“投资类”、“互联网金融类”字样的企业注册登记;4月,国务院14个部委宣布将在全国启动为期一年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不久后,国家工商总局下发文件,为互金广告划定九条整治“红线”;5月,深陷舆论漩涡的百度将P2P列入特殊对待名单,规定所有网贷平台不能签框架协议进行返点。
尽管有人将过去一段时间称为全球P2P的黑暗期,然而,美国最大的P2P研究机构Lend Academy创始人Peter Renton却表示中国的P2P市场存在着积极一面。他认为,中国的市场借贷行业规模已是美国的3倍,政府对P2P的监管框架也越来越清晰,而且目前中国仍然存在着20多个大型、高品质、业绩良好的龙头P2P企业,这些无疑都是重大的利好。
在我们自己看来,国内P2P行业短期内有两个最重要的目标,分别是合规和盈利。所谓“合规”,主要是要靠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互金整治期的P2P监管子方案,具体来说,就是不能逾越以下几条红线:不得设立资金池、自融自保、期限错配、期限拆分;除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不得从事线下营销;未经批准均不得从事资产管理、股权转让、股市配资等业务。
而针对盈利这个目标,国内网贷行业确实走到了十字路口。因为没有利润,大量中小平台将会主动退出或被迫淘汰,留下了的企业也面临两条升级进化之路,要么通过取得牌照转型综合理财平台,要么通过深耕资产端掌握行业优质资源。
去年底,银监会发布的网贷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这意味着,P2P公司如果想转型“一站式理财平台”,获得更多流量与资金,需要获得相应的销售资质牌照。目前,P2P圈最热的牌照资源分别是基金代销牌照、互联网小贷牌照、互联网支付牌照等,有代表性的如人人贷和积木盒子的基金,陆金所的基金、私募和信托。一般来说,这些牌照一般是母公司、股东和合作方的资源,P2P平台要做的是利用流量来做好渠道中介,发力方向在资金端。
资产端这块,是P2P平台发力的另一个方向。以前,平台的资产来源较多依靠合作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自己获取的资产,尤其是小额分散的优质资产极为有限。当行业走过高速发展期,在风险暴露上升、监管逐渐趋严的环境下,优质资产越来越成为各大平台争夺的重心。
目前,P2P行业资产端主要集中在车贷、房贷,供应链金融、及消费贷款四大块,其中有专注细分垂直的公司,也有大而全、精而深的平台。具代表性的如专注于汽车的微贷网、专注于房产的链家理财,还有产品涵盖了抵押车贷、抵押房贷、企业供应链金融和个人消费贷款的团贷网。
数据显示,P2P借贷占到整个国内债务融资规模的5%,以此预计,5年后有望达到6.万亿至10万亿的贷余规模。2016年4月,国内活跃网贷投资人数接近300万,按照之前的增长速度推算,今年底月度活跃投资人数有望突破千万。当行业逐渐合规,当更多平台盈利,P2P将成为更多成熟个人投资者放鸡蛋的“篮子”,甚至吸引一些大中型机构投资者入场。届时,中国P2P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大幕”,才算彻底拉开。
Lending Club事件反思:还是本息保障更靠谱
来源: 零壹财经
作者:薛洪言
这两天,全球P2P行业的龙头Lending Club出事了,引发全球投资人和从业者的激烈争论。不少人看来,LC出事,意味着P2P行业模式的溃败。在中国,P2P几乎已经成为了坑蒙拐骗的代名词。原来还可以讲是中国的这些学生们没学好,没想到全球P2P的学习典范竟然也出了严重问题。
不少人开始思考,是不是互联网金融甚至金融科技本身存在缺陷,需要全面实施监管升级。比如,笔者在知乎上就看到了类似的问题“金融科技行业是否应该面临和银行一样的监管标准?”
市场中从来不乏偏激的观点,兼听则明的同时也要保持一份清醒,不宜人云亦云。在笔者看来,就LC事件而言,与其说P2P行业甚至互联网金融存在问题,倒不如说是LC平台所代表的一种模式:信息中介模式出了问题。
P2P行业的两大模式之争
说到P2P行业的几种模式,大家首先想到的可能是纯线上模式、纯线下模式和线上线下混合模式。这只是国内P2P行业的玩法,是基于渠道角度的划分。
为了更好地把握在线借贷的本质,笔者基于信用风险的归属将P2P行业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信息中介模式,一类是平台担保模式。
信息中介模式。所谓信息中介模式,即P2P企业只是信息发布平台,不承担项目信用风险,不提供任何担保,通过收取平台服务费获得利润。项目信用风险由投资者承担,当然,平台会基于评分模型设置一定的贷款客户准入门槛,以求最大化降低借款人违约率。
平台担保模式。平台担保几乎是国内P2P行业的标配,平台为投资者提供本息保障,承担信用风险,通过平台服务费弥补不良损失。投资人享受无风险高收益(当然,是在平台不跑路的前提下)。
LC是P2P的龙头,也是信息中介模式的坚定贯彻者。基于此,信息中介模式一直被视作P2P行业的本源模式。反观平台担保模式,引发了平台间的利率大战,逼迫行业进入高风险次贷领域,诱发行业性旁氏骗局,跑路事件频发。两相比较之下,信息中介模式完胜,也成为国内P2P行业监管转型要求的终极目标。
从LC事件看信息中介模式
LC平台的借款和投资流程如下:借款人在平台发起借款申请,经平台准入审核后在平台发布;借款额度由投资者全额认购后,由平台的合作银行WebBank向借款人发放贷款;WebBank将债权转让给平台,平台发行“会员偿付支持债券”给投资人。
该模式下,投资人是平台发行的债券持有人,与借款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收益完全取决于所投资贷款的表现。整个过程中,LC都只是信息中介,不承担任何风险,稳稳地赚取平台服务费。
按照这个逻辑,LC应该是一家盈利丰厚的企业,但事实与之相反,LC在2014年前一直处于亏损状态。LC的宗旨是“改变银行体系,使信贷更为实惠,让投资更有价值”,在美国,P2P放贷的竞争优势是低放贷利率、高投资利率,平台作为信息中介,按照放贷金额赚取服务费,费率并不高,不足以覆盖销售与推广、产品研发、放贷服务等费用支出。成立以来,LC先后进行了超过10次的对外融资,是靠着融资活下来并发展壮大的,而不是盈利,而不盈利的企业显然不可持续。
问题来了,平台不能通过提高服务费率实现盈利吗?空间并不大。Lending Club 的主要业务收入来源是向借款人收取的交易费用,费率是贷款成交额的1%至5%不等。其他两个收入来源:一是向投资者收取的服务费用,费率是投资者从借款人那里回收本息的1%;二是管理费用,来自LCA 的收入,管理费用率从0.75%至1.25%不等。
对借款人而言, LC最大的价值是较低的借款利率,低于信用卡的利率。若平台收取过高的服务费率,自然会抬高借款人成本,会将优质借款人赶回至竞争对手甚至传统金融机构,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侵蚀行业健康发展的根基。
对投资人而言,可让利空间也不大。信息中介模式下,投资人承担信用风险,自然要求较高的利率回报。当前,LC贷款不良率平均在5%,投资人的平均年化收益率10%左右,扣除风险损失后收益率并不太高。
正常渠道难以盈利,平台难免会想一些歪主意。日前,LC被曝出CEO违规将2200万美金的贷款销售给个人,贷款发放环节也存在问题,更是给信息中介模式致命一击,也成为LC事件持续发酵的核心原因。逻辑在于,平台不承担信用风险,平台可以通过放款给不合格借款人实现盈利或进行利益输送,反正损失均由投资人承担;而将资产销售给不匹配的投资人,投资人的利益谁来维护?美国对P2P行业已经实施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并设置了很高的行业进入门槛,造就了美国P2P行业LC和Prosper两家独大的局面。即便如此,也未能阻止平台的道德风险问题。平台道德风险问题不解决,投资人怎能安心把钱交给平台,又凭什么独自承担信用风险呢?显然,在这个场景下,信息中介模式出了大问题。
中国信息中介模式的可行性
回到国内,本息保障模式的弊端有目共睹,信息中介模式则被认为有千好万好,但LC事件警示我们,平台的道德风险问题不解决,从保护投资人角度出发,信息中介模式并不比本息保障模式更好。
更何况,Lending Club 能够正常运营的背后是有美国强大的信用体系支撑,这一点正好是中国P2P行业的短板。没有信用体系的支撑,个人投资者并无能力去区分贷款项目的好坏,自然也就无法做出投资决策。当然,平台可以自行开发出信用评分模型供投资人参考,但这些模型的可靠性未知,且需要大量的历史数据试错修正,投资人又凭什么会为平台的风险模型试错买单呢。
在全行业转型信息中介模式的当下,是时候反思一下信息中介模式的适应性问题了。
来源:互联网金融观察(ID:ejr007)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