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上海自贸区建立境内人民币离岸中心
上海自贸区作为我国金融开放创新先行先试的重要载体,具备“金融自由区”的属性,其金融开放的试点作用在“十三五”期间将体现得更为明显。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上海)
上海自贸区作为我国金融开放创新先行先试的重要载体,具备“金融自由区”的属性,其金融开放的试点作用在“十三五”期间将体现得更为明显。
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可分为三个阶段:“一行三会”支持自贸区建设的51条意见确立了金融支持自贸区建设的总体政策框架,是自贸区金改的1.0版;自由贸易账户系统投入使用意味着实现与境外金融市场的融通,为自贸区金改进入2.0版,此后基于自贸账户体系的本、外币境外融资全面放开,取消境外融资的前置审批,用风险转换因子等新管理方式优化境外融资结构,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中长期用于支持实体经济的资金,不鼓励短期融资;2015年10月金改40条意味着自贸区金改进入3.0时代,五大项40条改革措施,内容涵盖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金融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建设和金融监管及风险防范,但实施细则还有待相关部门研究落地,例如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QDII2的细则据说已初步起草。
上海自贸区将走向境内人民币离岸市场,简单地说,就是用本币在境内从事离岸金融业务,核心是资本项下的本币可自由兑换。可以借鉴美国在境内设立“离岸金融市场”的成功经验,在制度设计上,设立IBF(国际银行设施)即离岸金融账户,IBF账户不受存款准备金、利率及存款保险等针对国内银行的相关法规限制,对IBF免税,在境内享受离岸金融市场待遇。为预防风险,IBF账户将境外美元和境内美元账户严格分离,境外美元进入境内需缴纳存款准备金;不允许发行CDS(信用违约互换)等可交换金融工具;要求IBF资金用于国际业务,原则上将国际业务和国内业务相分离。
建议上海自贸区将现有的FT账户发展为离岸金融账户,在自贸区内实现资本项下人民币可自由兑换,促进国际资本流入,促进自贸区人民币国际业务的发展。活跃上海国际金融市场,深耕人民币国际业务,牢牢掌握人民币汇率定价权,加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还需说明,上海自贸区离岸市场的建设不会影响香港离岸市场的发展,因为自贸区发展的是人民币本币市场,香港发展的是多币种市场,人民币只是其中之一,香港和上海自贸区两个离岸中心完全可以实现共同发展。
还应该看到,上海自贸区的境内离岸中心是过渡功能,在在岸市场完全开放后,会迅速转向从事在岸业务,融合为在岸市场的一部分,最终要融入在岸市场。由于在岸市场金融体系的逐渐完善和逐步开放,境外的离岸市场与在岸市场的两个市场间的联系将日渐紧密,并与在岸市场共同构成完整的全球人民币市场。
自贸区内一定要建好金融风险防范体系,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是监测风险。自由贸易区内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跨境活动,每笔交易在信息系统中进行适时监测。设立信息预警指标,同时也建立分析系统,研究和进行风险预测,便于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要建立起全方位、反应迅速、高效的监管体系,要建立“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测管理体系,对资金来源和资金去向进行监管;要密切关注可能冲击在岸市场的国际投机资本,必要时要进行干预;要充分考虑到国内货币调控的难度在增加,制定好防控预警措施,尤其要关注离岸金融中心与在岸中心之间的短期资本流动风险。
三是对待风险的态度应该是,由于金融本身就是高风险业务,要针对风险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这才是理性选择。不要怕出现风险,要敢闯敢试,不要因害怕风险而不敢开放。要研究风险,测试风险、了解风险,控制风险和化解风险。要给自贸区以宽松的改革环境,不要怕出错,但要求不犯或少犯同样的错误。
自贸区金融改革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要为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探路,要学习伦敦、纽约、香港等国际金融中心的先进经验,先行先试,探索、完善、补充和拓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从实际出发,制定风险防范机制,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防范风险做好制度上的准备。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