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自贸区九成新外企通过备案设立
上海、天津、广东、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成效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一是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
作者:李予阳
来源:经济日报
上海、天津、广东、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成效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一是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二是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重要抓手的贸易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三是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多元化为目标的金融创新措施稳步推出。四是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持续完善。五是以合作发展为出发点的服务国家战略举措持续推出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11月4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广东等四大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的建设进展情况,并回应了国内外媒体高度关切的其他热点敏感问题。
沈丹阳说,半年来,4个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一是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今年国家出台统一适用于4个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进一步提升开放水平,激发了外商投资的热情。1-9月,自贸试验区共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639家,90%通过备案设立,吸收合同外资3461.1亿元人民币(6.3735, 0.0000, 0.00%)。其中,上海自贸试验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同比增长52.6%,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今年4月挂牌后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同比增长均在3倍以上。广东自贸试验区还率先同步实施了内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企业设立的“一口受理”模式普遍推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进一步整合政府审批职能,将投资建设审批从立项到验收统一规范为4个步骤。上海、广东自贸试验区探索实施“集中登记地”、电子证照卡等创新措施。天津自贸试验区将“一照一码”拓展为“一照一码一章一票一备案”。
二是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重要抓手的贸易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各自贸试验区不断优化“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监管措施,贸易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国家口岸办协调有关部门,在新设立的3个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经验,建设智检口岸、实施智能通关,推出加工贸易“自主核销”、原产地证书管理创新等举措,通关效率提高50%以上。
三是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多元化为目标的金融创新措施稳步推出。上海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由人民币服务拓展至外币服务,原油期货、黄金国际板等开始运行,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的文件已经印发实施。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试点推出公募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产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银税互动”免除诚信小微企业贷款担保等,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是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持续完善。上海自贸试验区、广东自贸试验区构建政府大数据联合监管平台,天津自贸试验区推行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福建自贸试验区针对开放领域提出了80余项风险防控措施。
五是以合作发展为出发点的服务国家战略举措持续推出。天津自贸试验区推出京津冀通关通检一体化等8项举措,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广东自贸试验区创新粤港澳“前店后仓”“港资港货交易中心”“一张证书深港直通”等合作模式;福建自贸试验区推出两岸商品快速验放通关、台湾居民入境免签注等措施,深化两岸合作。广东、福建自贸试验区着力建设南沙粤港澳青年创业工场、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厂、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两岸青年创业创新创客基地、台湾创业园等,为青年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