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金融系统职务犯罪趋向与预防
近几年来,银行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呈升级态势,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不仅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而且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给国家财产和银行信誉造成了直接损害。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李开欣
近几年来,银行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呈升级态势,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不仅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而且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给国家财产和银行信誉造成了直接损害。
“三大症结”
滋生职务犯罪
权力寻租,利欲熏心。金融领域一些思想道德素质低下的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经不起金钱和财富的诱惑。再加上信贷融资是企业融资的主要形式,我国80%以上企业和个人融资依靠银行间接融资,银行基本处于融资垄断地位,导致风险过度集中。
制度棚架,管理虚设。当前,虽然金融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比较健全,但金融领域多数案件较多是因为内部管理松弛,执行制度不严格所造成。具体表现,一是有的不认真执行双人临岗、双人库管、离岗交接登记等制度;二是有的储蓄、出纳、会计、信贷等部门印鉴、凭证、票据保管不严,随意摆放;三是有的不按保密规定对计算机进行使用和管理。
制约失衡,监督乏力。一是现有金融机构内部的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难以对部门活动及个人进行全面监督。二是银行金融单位行长或总经理是由组织任命,集人事权、财物权、信贷权、融资权于一身;主管部门的稽核、监察主要检查账证是否相符,却不看账实是否相符,不查库,流于形式。
“四大保障”
铲除职务犯罪温床
严格自律,强化廉洁从业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银行金融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典型案例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在教育的对象方面,要突出以基层干部和管钱、管物及重要岗位人员为重点,增强金融队伍在新形势下抵御诱惑和拒腐防变能力;在教育的方法方面,要努力增强针对性和人性化效果,帮助员工干部解决实际问题。
严格约束,强化制度预防功能。充分发挥金融业务制度本身的预防功能,在业务制度落实上下功夫,着重研究各银行金融单位的业务、会计、结算各条线操作管理流程,同时各部门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检查监督,在业务部门的相互控制上,相关部门、岗位之间进行相互监督、制约。在对要害岗位、权力部门、关键环节加以重点检查监督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完善内控制度和技术防范制度,从制度上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
严格管理,强化内部岗位轮换。一个职员长期固定在一个地方或一个岗位上工作,容易形成关系网,出了问题也难以发现,尽管上级机关经常检查监督,也难以知道全面情况。这样既不利于监督,又不利于遏制违规经营和犯罪。因此,在保证从业人员整体稳定的前提下,应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所属人员实行定期交流和岗位轮换,以达到互相监督制约,及时发现和防止出现违规违法经营和犯罪现象的目的。
严格问责,强化违纪违规和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要防范于前,惩戒于后,在加强防范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查处案件的工作力度,坚决打击各种金融违法犯罪行为。一是金融主管部门要克服保护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人员以及监管领域渎职行为,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绝不能搞姑息迁就和好人主义。同时,对于触犯法律的人员,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二是建立纪检监察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交流线索、警情的联系机制,增强对突发案件的预警和快速反应,及早发现和查处触犯刑法的案件。三是加大查处犯罪力度,对构成犯罪的案件,无论大案小案都严格依照司法程序处理,对犯罪者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