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沿线PPP投资需求、风险及对策建议
《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出台已有一年。
来源:中国检测网
《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出台已有一年。一年来,“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成果丰硕,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风险和问题。本文基于世界银行报告、《人类发展报告》、《全球竞争力报告》中的相关指标和数据,对沿线国家的投资需求、投资风险等进行了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国内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国家PPP投资的对策建议,以供读者参考。
“一带一路”沿线66个国家中,既有富裕发达的国家也有贫穷落后的国家。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其基础设施存在着不断更新升级的改扩建投资需求;对于贫穷落后的国家而言,基础设施是制约其经济发展的短板,更需要引进国外资本加快建设。
2015年中国人均GDP约8000美元,人均GDP低于中国的有保加利亚、白俄罗斯、塞尔维亚、伊拉克、印度等36个国家,这些国家的GDP之和为6.3万亿美元,总人口约26.5亿人。若按照中国2015年人均的投资强度计算,上述36个国家要想在人均GDP追赶上中国,未来每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潜在投资需求约为17万亿美元,投资的现实需求约为5万亿美元。人均GDP高于中国的有日本、卡特尔等29个国家,其GDP之和约13.2万亿美元,按照发达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与GDP30%计算,上述29个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需求约4万亿美元。也就是说,除了中国,“一带一路”其他65个国家未来每年的固定资产投资需求介于9万亿美元-21万亿美元之间,投资需求巨大。
2015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落后于中国的国家有51个,城市化率低于中国的有斯里兰卡、尼泊尔、柬埔寨、阿富汗、塔吉克斯坦、孟加拉国、马来西亚、印度、越南、也门等27个国家,而中国的城市化率也仅为53.6%。特别是也门、缅甸、叙利亚、伊拉克、阿富汗等国家经过了战争的破坏,基础设施重建的需求更大。应该说这些国家未来城市化的空间较大,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巨大。按照中国2015年的交通、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投资约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的20%来计算,“一带一路”其他65个国家未来每年的基础设施投资需求介于1.8万亿美元-4万亿美元之间。
教育和卫生落后于中国的有乌克兰、伊朗、波黑、沙特、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约旦、俄罗斯、越南等48个国家(如表3所示),这些国家教育和卫生领域的投资需求较大。如按照中国2015年的教育、卫生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约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来计算,“一带一路”其他65个国家未来每年的卫生和教育的投资需求介于0.27万亿美元-0.6万亿美元之间。
按照国际惯例中PPP项目总投资约占整个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资的20%来计算,“一带一路”其他65个国家未来每年的PPP项目投资需求介于0.4万亿美元-0.9万亿美元之间,投资需求还是非常大的。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为开拓全球市场、并购国外资产、获取国际优质资源和先进技术,我国企业积极开展对外投资,不仅走向发达经济体,也走向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但更多的还是面向那些政治社会环境相对稳定、投资收益较为丰厚的国家。从现实情况看,沿线国家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加上大多数PPP项目投资又以道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其投资回报率较低且回本缓慢,有时甚至连能否盈利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从过去项目实操看,投资风险从经济上来说源于三个方面:
第一,大国之间的恶性竞争带来的招标价格过低、条件过于苛刻。现在尤其明显的是中日之间的恶性竞争。例如,如果没有中日之间的恶性竞争,我国在泰国、印尼、印度获得的铁路项目有可能价格比现在高一些。
第二,工程完成后运营的经济风险。基础设施投资收益率偏低,成本回收时间长,因而存在是否能够顺利收回成本并盈利的风险。
第三,财政金融风险。印度、以色列、阿尔巴尼亚、塞尔维亚、乌克兰、斯里兰卡、匈牙利、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约旦、埃及、新加坡、不丹、黎巴嫩、日本负债率都超过了70%,日本甚至超过了200%;阿富汗、乌兹别克斯坦、爱沙尼亚、巴勒斯坦、马尔代夫、塔吉克斯坦、尼泊尔、叙利亚、伊拉克、缅甸、巴林、马其顿、也门、黑山、阿尔巴尼亚、不丹、黎巴嫩等国的外汇储备很少甚至没有储备,在这些国家投资如果以本币计算存在巨大的投资贬值风险。
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5-2016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斯洛文尼亚、缅甸、以色列、埃及、塞尔维亚、乌克兰、巴基斯坦、保加利亚、印度、摩尔多瓦、波黑、孟加拉国、黎巴嫩、泰国、尼泊尔等国家的政党轮换频繁或政局不稳,对投资等商业活动的影响较大,给国内企业参与沿线国家的PPP投资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及风险。
这主要是来自美、日、俄、印等大国的全球性、战略性的防范和挑战。任何一个大国都有自己的对外战略,特别是周边战略、地区战略,如美国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印度的季风计划、俄罗斯的欧亚联盟等。各大国对我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在思想上是高度警觉的,行动上也是以防范和阻碍。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社会制度和法律各异,我国企业以PPP模式参与其基础设施投资,可能面临的法律制度问题包括环境保护、劳工、知识产权、投资管理、税务等多个方面,有些国家在上述领域的管理还是非常严格的。如在对待外资投资管理上,有的国家没有太多限制,但在反垄断上的审核非常严格,如日本等国;有的还存在领域和合资比例限制,在西亚的一些国家表现得非常明显;再比如,在PPP项目的管理上,有的是参照英国的PPP模式,有的则是以特许经营权管理为主。基于以上问题,投资者要提前做好投资目标国的各类投资制度的尽职调查,规避投资的制度风险。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数与欧美国家不同,在文化、宗教上有着自身的特点。尤其是陆上丝路经济带涵盖的区域,是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和中国等四大文明发祥地,同时也是伊斯兰、佛教、基督教和道教等多种宗教的起源地,在宗教信仰和文化上有自己的特征。特别是一些宗教国家有着许多不为国内企业所熟悉的文化禁忌。例如,伊斯兰金融作为一个特殊的金融系统,有着禁止利息,禁止投机行为,禁止投资烟类及博彩业等禁忌。如果到这些国家投资,就必须提前学习和了解相关风俗文化,避免投资风险。
对于城市化率较高、经济较发达的卡塔尔、新加坡、阿联酋、科威特、文莱、以色列、日本、韩国、巴林、沙特、斯洛文尼亚、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等国家,其基础设施较为完备,主要是需要加强改造升级投资,建议国内企业可重点关注这些国家存量设施资产的投资;而对于经济不是很发达、城市化率不高的国家,建议国内企业可以了解其PPP制度,并考虑以BOT的模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投资,但同时也要关注这些国家的外汇储备。如果其外汇储备过低,投资存在较大的汇率风险,需采取相关风险对冲举措。
目前,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为促进发展中国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开始与欧盟委员会合作,成立了PPP国际研究中心,共同推动以PPP模式投资建设基础设施,促进人类社会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今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估计将以PPP模式为主,而公路、铁路、港口等大型基础设施的PPP模式相对成熟。为此,建议国内企业可以提前关注那些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潜力较大、基础设施薄弱的国家在公路、铁路、港口等领域的项目投资需求,提前介入并及时与项目方沟通,做好参与竞争、拿到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众多,各国的制度不尽相同。建议国家组织相关智库,针对每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其PPP项目投资需求、投资风险、PPP制度等作详细的研究,形成国内企业参与沿线国家PPP投资的务实操作手册,提高国内企业投资的针对性、有效性。
目前,国内投资咨询机构众多,咨询规模偏小、咨询水平差异巨大。但也有一些中字头、地方国企主导的咨询机构,其市场化程度较高,包括一些民营的咨询机构,都拥有一批咨询人才,具备开展海外咨询的基础。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PPP投资,其市场前景广阔,投资咨询的市场较大。为此,建议国家整合一些有实力的咨询机构,形成一两家大型的咨询机构,开展海外投资咨询业务,为国内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投资提供专业支撑。
目前,“走出去”参与海外投资的中国企业越来越多,但由于有价值的投资项目是稀缺资源,这样可能发生国内多家企业在同一项目上竞争。为此,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加强在这方面的协调,防止国内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发生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