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辟谣外汇管制:跨境资本宏观审慎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3月9日表示,外汇管理支持正常合理用汇的政策没有变,目前,各类购付汇和收结汇均正常进行,与去年相比无显著变化。
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3月9日表示,外汇管理支持正常合理用汇的政策没有变,目前,各类购付汇和收结汇均正常进行,与去年相比无显著变化。
近阶段,随着人民币汇率波动加大,我国出现跨境资本的流出,外汇储备规模减少,有关部门加强了对于资本流出的监管,而关于“资本管制”的传言不断流出,外汇局近期接连针对不同的市场传言辟谣。监管及业内观点均认为,我国不会再走资本管制的老路,未来建立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是大方向。
并无外汇管制
近日,有境外媒体报道称中国“限制商业汇兑行为”,对此外汇局3月9日通过官方微博指出,该报道不准确。
外汇局声明称,2015年以来,外汇管理部门未对汇兑和跨境收付采取新的管制措施,但要求银行遵守现行规定,加强真实性审核,并加大对虚构交易的检查处罚力度。目前,各类购付汇和收结汇均正常进行,与去年相比无显著变化。
实际上,这不是外汇局第一次对“资本管制”传言做出回应。
2月底,外汇局就辟谣“个别媒体报道因外汇管制导致浙商银行推迟香港IPO预路演一事不实”。并再次声明,目前,境外证券投资的主要渠道包括QDII和“沪港通”两种,外汇局未调整相关政策,境内投资者可在获批的QDII额度内或在“沪港通”每日限额内投资香港等境外资本市场。
此前一段时间,外汇局先后发表“未对银行卡在境外保险类商户使用的政策进行调整”,“未要求暂缓发行新的QDII产品”,“未对外资企业在华利润汇回设限”等声明。
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人民币贬值预期的存在导致我国出现一定程度的资本外流。外汇局数据显示,2015年1~12月,银行累计结售汇逆差4659亿美元。全年跨境资本流动总体呈现净流出态势。而且,流出的态势或将继续。
外汇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郭松在2015年底时指出,2016年我国仍将面临一定程度的资金流出压力,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任务繁重。因此,进一步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体系,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是2016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重点之一。
跨境资本宏观审慎管理
有关部门确实加强了资金进出的监管,但这种加强监管并不能等同于“外汇管制”。今年春节之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在一次外事活动中就表示,中国不会走资本管制的老路。
今年两会期间,潘功胜也再次强调,外汇管制既没有必要也没有效果。本周二,他称,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建立外债和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这应该是“十三五”时期很重要的一项工作。
目前,我国宏观审慎管理实践主要体现在外债管理方面。我国对银行和企业外债进行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其基本思路是将过去对微观个体外债总量进行控制改为以资本/净资产为基础进行比例控制,并研究通过宏观逆周期参数对该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去年8月31日,央行以特急的文件形式发出《关于加强远期售汇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代客远期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交存20%的外汇风险准备金。
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的主要特征是,通过征收额外税费(准备金)、延长汇兑时间、规定比例、限制总量等手段,在特定情况下增加跨境资本流动阻力。
其实,国际上对宏观审慎管理与特定情况下的资本流动干预已形成共识。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标准,当上述措施被用于降低资本流动系统性风险时,即称为宏观审慎管理手段。
QDII2仍在研究
业内人士认为,从目前的跨境资金流动形势来看,人民币资本项目的开放恐怕要延后。两会期间,监管者对此也有一些表态。潘功胜3月9日表示,下一步也将对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进行进一步研究,基调是更加方便市场主体开展跨境投融资。此前,他还表示,有关部门仍在研究推出QDII2。
外汇局国际收支司原司长管涛曾撰文指出,从操作角度看,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开弓没有回头箭”。现在可能已不是谈要不要开放资本账户的问题,而是要探讨在越来越开放的市场环境下如何管理国际资本流动的问题。
根据最新评估,目前我国资本项目不可兑换子项只剩3项,主要集中在境内资本市场一级发行交易环节,如非居民境内发行股票、货币市场工具和衍生品业务。
作者:第一财经日报 徐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