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是一个汽车上的国家, 不管是日常生活还是假日休闲, 没有车可谓寸步难行。与汽车相生相息的, 汽车保险也成了生活在加拿大人们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说到汽车保险, 每个车主都略知一二。 每个月交一百到几百块不等的保费, 平时也看不到它的作用, 直到遇上交通意外, 汽车保险才体现它的保障功能。笔者曾经在保险公司担任汽车保险claim adjuster, 处理过大大小小上千宗理赔, 见识过形形色色的交通事故, 这里就跟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汽车保险理赔和事故责任认定的小知识。
时不时可以听到一些朋友谈论起停车场事故会说, “停车场属于私人领地, 交通法规不适用于停车场, 如果两车相撞, 各个司机都要负百分之五十的责任。”不得不说, 这句话只说对了前半部分。 保险公司并不认同后半部分。 因为停车场内车速较慢, 两车刮蹭往往不会涉及司机乘客受伤, 车辆受损情况往往比较轻;即便打电话报警, 绝大部分时候警察不会出警, 事故报案中心也通常不会给任何一方罚单。 但这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不会确立责任认定。例如:进出车位过程中的车与直行车相撞, 大部分时候是前者全责。 停车场内部的道路还有主路和支路之分, 两车直行, 即便在没有stop sign的情况下, 支路上的车还是有责任避让主路上的车。△如果图中支路上的车撞上了主路上的车, 不管有没有stop sign, 报到保险公司的话, 支路上的车都会负100%全责。2、并线(lane change)引起的交通事故一定要搜集证据在笔者处理过的交通意外中,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 报到保险公司的时候, 至少一半以上由并线引起的事故都是“你说你的, 我说我的”。 甲说乙越线过来撞他, 乙说甲越线过来撞他。 这种时候, 如果没有额外的证据, 俩司机有一定的可能性被各打50大板, 得到一个责任50-50的结论。 被冤枉的一方要出一半deductible不说, 还会背上好几年的事故记录, 保费疯涨。 所以, 如果遭遇类似事故, 一定要第一时间搜集证据来保护自己。 证据包括人证和物证。 人证可以是现场目击证人, 路过的司机和赶到现场的警察, 留好他们的联系方式, 他们的证言有时候会对责任的认定起决定性的作用 (自己车内乘客的证言保险公司通常不会采纳);物证包括警察报告, 行车记录仪的录像, 散落在地上的车辆残骸, 路上的刹车印记, 车身损伤等等。多伦多地区的报案中心与多家保险公司联网, 通常司机在报案中心的备案会直接传送到保险公司理赔部门。 常常有司机会在报案中心备案后收到保险公司的电话, 这时候其实已经在保险上有了关于这次事故的记录和责任认定。 A车追尾B车, 没造成太大的损失, 经过协商, A司机和B司机达成共识, A司机负责修理B司机被撞的保险杠, 两方都不报险并报案中心备了案。 这种情况下, 虽然A司机付了B司机的修车费, 但是他的保险上仍然可能根据报案中心的事故记录而出现一次有责任的事故记录。 不得不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其实保险公司赔不赔钱和有没有事故记录完全是两个概念, 即便保险公司不赔一分钱, 一次at fault的事故还是会反映到保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