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各负其责,为什么保险公司不理赔?
车友杨先生我开的是高尔夫6,之前在福清出了一起事故,各负其责,现在理赔遇到困难,福清人保不赔偿一千元左右的车损,找人保投诉也没用,我这一千元的修车费要找谁要呢?
我开的是高尔夫6,之前在福清出了一起事故,各负其责,现在理赔遇到困难,福清人保不赔偿一千元左右的车损,找人保投诉也没用,我这一千元的修车费要找谁要呢?
经过跟人保负责这起事故的查勘员核实过,并且看到杨先生给我发来的福清交警开出来的《福清市公安局接警情况登记表》之后,梳理清楚了,追根溯源,问题就出在这张写有事故认定的接警单上。 首先,事故认定除了写了事故情况,杨先生的高尔夫6撞到一辆有牌照的摩托车,责任划分,各负其责。但是,里面同样有写道,事故造成骑摩托车的男性驾驶员手上有受伤,按照当事人杨先生的说法是手部皮肤有轻微擦伤的痕迹,后续是有医疗费用产生的。 什么样的事故采取的是各负其责,或者说,叫做互碰自赔的处理方式,需要满足几个条件: 如果真的要各负其责,杨先生遇到的事故并不符合小事故的互碰自赔的原则,关键是对方没有上保险以及对方有人伤。所以,要么你交警开全责无责,要么是主责次责,要么是同等责任,各负其责,算什么事儿,不明确,或者说跟互碰自赔的规定是有矛盾的,保险公司也很为难,保险公司只能怎么做,要么,既然交警说双方都有责任,那就折中一下,按照同等责任进行理赔,要么,就根据无现场进行七成赔付。 如果按照同等责任来理赔,假设对方擦伤,看病花了500元,双方车损杨先生1000元,对方200元,那么,怎么理赔呢,就是杨先生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最高财产损失的赔付限额2000元内,在交强险人身损失的最高赔付限额10000元钱以内,赔给对方,500块钱看病的钱,200块钱车损的钱。反之,对方赔给杨先生1000块钱车损。但是,问题就在对方摩托车是没有保险的,对方要自掏腰包,杨先生心里己保险公觉得没底,所以针对自司人保不赔自己车损的问题打来电话。 事情反馈给了福清人保的查勘员小施,让对方再主动联系杨先生,双方损失不是很大,再协商下应该还比较好解决。 这事情,说白了,民警业务不太过硬,几字之差给当事人后续理赔跟保险公司之间产生了扯皮。但是,民警可能也是出于好心,想着自己也在现场努力调节了,毕竟扣车再认定,想必双方也不太愿意耗这个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