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呼唤支付革命
金融的核心是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其最基本功能是融通资金,即将资金从储蓄者转移到融资者手中,所有涉及价值或者收入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之间进行配置的交易都是金融交易
金融的核心是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其最基本功能是融通资金,即将资金从储蓄者转移到融资者手中,所有涉及价值或者收入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之间进行配置的交易都是金融交易。在一般均衡定理的经典表述中,金融交易是不需要金融中介的。Mishkin(1998)指出,金融中介存在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金融中介有规模经济和专门技术,能降低资金融通的交易成本。
第二,金融中介有专业的信息处理能力,能缓解储蓄者和融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传统金融模式有两类金融中介在资金供需双方之间进行融资金额、期限和风险收益的匹配:
一类是商业银行,对应着间接融资模式;
另一类是资本市场(股票和债券市场),对应着直接融资模式。
这两类融资模式对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有重要作用,但也需要巨大交易成本,主要包括金融机构的利润、税收和薪酬。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金融交易已经从传统的专网不断向互联网进行渗透,互联网作为新兴中介,将金融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发挥到了极致,并且这种趋势还在成几何级数增长。依托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逐渐形成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称为“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融合了传统文化中“守正出新”的理念,既包括“互联网改造传统金融”,即金融互联网;也包括互联网金融新业态和新演进,实现互联网与金融的同源共生、相互补充、合作共赢的新型金融模式。这一金融业务,就是利用互联网的精神和技术,结合客户的金融需求,提供全新的金融解决方案,形成新的金融供给,也可以说是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的结合。
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将对人类金融模式乃至生产生活产生颠覆性影响。“互联网+金融”以通讯技术对传统支付结算的丰富,以“大数据”应用对传统金融产品(服务)的补充,使得交易更便捷、信息更对称、成本更低廉、普及更广泛。从金融服务对象而言,“互联网+金融”以其普适性为特点,重在强化客户体验、重构业务流程、提高处理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自金融”服务方式,揭开了传统金融“神秘的面纱”。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历了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个人贷款、企业融资等多阶段,并且越来越在融通资金、资金供需双方的匹配等方面深入传统金融业务的核心。目前被热炒的第三方支付、电商平台、P2P网贷社会融资等都是“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第三方支付是基础金融服务的一部分,电商平台重在客户行为数据的收集与分析,P2P社会融资平台更多侧重的是信息中介。除此之外还有供应链融资、网络保险等多种形式,它们从不同方面共同构建了互“互联网+金融”的新业态。但是,无论哪种金融业态,都离不开支付体系。“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标志性特征就是通过对现有支付体系的颠覆,改造整个金融业态,挑战现有金融理论体系。支付正在成为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携手融合、走向未来的共同入口。
支付体系是一国金融系统的核心基础设施,如果说金融是经济的血液,那么支付就是金融的血管,它关系到一国金融业的效率与稳定。截至2015年10月,我国已有268家机构获得了支付牌照,包括三大移动运营商、互联网企业、证券公司等。各家机构对支付牌照的争夺证明了支付在未来金融业中的重要性。不仅仅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希望获得支付牌照,而且各类电子商务公司对此也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各类机构对支付牌照的热衷,源于移动支付与第三方支付在互联网金融中的基础地位。没有了支付,新模式和新业务就无从谈起,互联网金融大厦将轰然倒下。
实际上,支付问题是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的基础和支撑,也是现代金融得以顺畅发展的“骨骼”。支付具有中介和信息双重功能。无论是实物货币、金属货币,还是现钞货币,都是作为一般等价物形式的支付中介。信息作为交易中的数量关系,依附于支付中介上。从这个意义上说,正如“货币天然是金银,金银天然不是货币”,支付的本质是信息,而不是信息的本质是支付。中介是“无常”的,信息才是永恒,因此支付的寿命将远超过货币。互联网的优势不是创造货币或其他一般等价物,而是传递支付信息。互联网金融回归支付的“本位”,恢复了支付的信息功能,在更高的信息技术水平上推动货币经济进化到信息经济,以低摩擦实现交易的一对一供求匹配。支付革命是互联网金融的生存之本和创新之源,将冲击和撼动传统金融和货币理论。因此,破解支付之谜,就可以站在统领全局的高度,从眼前扑朔迷离的迷雾中,排除细枝末节的干扰,把握住互联网金融大势。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