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业务进展中的检查和处罚
为了保证资产管理业务的安全进行,证监会会对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和处罚。那么腾信配资网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在资产管理业务进展过程中都有哪些检查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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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资产托管机构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资产托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2、资产托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对其采取谈话提醒、暂停履行职务、记入诚信档案、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者等行政监管措施。
3、资产托管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依照本办法进行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资产托管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损害客户合法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5、资产管理公司违反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擅自开办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罚款。
6、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罚款,并依法取消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7、资产管理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改正;未能改正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暂停其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单处或者并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来源:腾信配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