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投稿】关于见索即付保函业务管理的探讨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相继落地,境内企业纷纷走出去开展多种形式的基础设施工程、贸易投资等业务,各类保函运用迅速增多,见索即付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从中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万成文
日期:2015-11-15
引言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相继落地,境内企业纷纷走出去开展多种形式的基础设施工程、贸易投资等业务,各类保函运用迅速增多,见索即付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从中发挥重要作用。如何运用保函较好地防范境外受益人恶意索赔,给予我方企业权益保护,已有数篇文章论述,这里仅就如何进行保函业务管理,通过三则案例加以注释。
案例1保函部分生效
国内A企业与印度B客户在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第116届春交会上洽谈,双方签订合同:由A方以FOB条款出口一套食品机械设备,总金额100万美元,30%货值作为订金,分别在合同签署后的20天内支付10万美元和合同签署后的60天至90天之间支付20万美元,余款凭跟单信用证承付。为确保设备按时出口,印度B客户要求A公司事先通过银行出立一份订金保函,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二笔订金,目的是防止出口商晚交货影响设备安装和生产期。
国内C银行在充分了解基础交易后,要求A企业提供足额保证金作为反担保物,方开出这份30万美元的订金保函,并明确约定:只有当A企业在C银行帐号分别收到境外B客户的二笔预付款后才分批生效,避免风险敞口;保函效期设定为开立4个月后或凭申请人/受益人提交发货提单的副本,以最早一项为失效事件。
案例2保函非延即付
2014年11月10日,浙江省申鹏食品机械有限公司与沙特候赛因饮料集团签订合同,双方约定30%货款作为订金,T/T支付,余款60%跟单信用证支付,尾款10%凭双方现场主管工程师签署的验收报告T/T支付。合同约定申鹏公司在收到候赛因30%货款的订金后,4个月内分二批将一套完整的饮料设备运至沙特利雅得,2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生产。为此,申鹏公司通过国内A银行出具了一份见索即付履约保函,规定如果申鹏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安排交货或按时生产,候赛因公司将有权凭保函向担保人提出索赔。
受经济下行的大环境影响,长三角许多制造工厂裁员、减薪,2015年春节后,返回申鹏公司上班的车间熟练员工锐减,导致生产进度和技术调试滞后28天。候赛因公司在与申鹏公司就此沟通的同时,在保函项下向境内担保A银行提出非延即付索赔,并提出二点具体要求:1,将尾款扣减至总合同的6%;2,将保函延长3个月。担保A银行收到索赔后,经审核单据相符,第一时间通知了申请人申鹏公司。鉴于合同利益和市场影响,申鹏公司与候赛因公司进一步协商,五天后双方达成合同补充协议,同意将保函展期3个月,尾款扣减为总合同的7%。此后,该业务得到妥善解决,保函在到期后也顺利撤消。
案例3保函减额后转让
2015年1月1日,我国A公司与马来西亚B公司签订一份基建承包合同,由A公司承建一商业写字楼,总造价为2000万美元。合同20%款项作为订金,在签署合同后的30天内T/T支付给A公司,其余80%合同款项,将根据工程进度,由境外B公司分批支付,同时由B公司通过马来西亚吉隆坡D银行开立以A公司为受益人的1600万美元可转让付款保函。在4月30日,业主B公司根据工程进度支付了400万美元,保函总金额随即做了减额(变为1200万美元担保金额)。
同年5月下旬,境内A公司董事会改组,经营理念和风格发生了明显变化,经公司董事会6月20日决议,A公司将马国在建写字楼项目转让给境内某集团企业C公司。随后,涉事各方A公司、B公司、C公司签署三方转让协议,使得受让人C公司获得其在基础关系下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境内A公司向吉隆坡D银行提出保函转让申请,D银行权衡利弊后,在取得银行内部审批和保函指示方B公司的同意后,将保函做了相关处理,并重新开出一份以C公司为受益人最高担保金额为1200万美元的新保函。
管理建议: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国际化纵深发展,见索即付保函业务不断增多,保函项下索赔和纠纷也逐渐涌现。一份保函能否在各当事人中达成风险和权益的平衡,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如何拟定和开立保函,严谨的条款结构将是有效运用保函工具促使基础合同顺利进行的保障。在大量日常实务中,更多措施之一是充分重视并加强保函业务管理,简要建议如下:
跟踪密切跟踪业务:涉外保函普遍效期较长,部分涉外工程保函有效期多般2-5年,担保人在做好各项授后管理的同时,加强对保函项下涉外项目或基础交易的业务跟踪,重点收集客户经营状况、原材料行情波动、项目履约进展、市场行情变化、所在国政治经济局势、货币政策及汇率等有可能导致受益人向担保人索赔的异常信息,并与保函申请人或指示方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最大限度地防范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不利因素,及早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消除保函风险。
档案保函档案管理:担保人要加强保函档案管理,有关风险信息应按内部规定留存相关材料,连同业务审批、账务处理、函电往来、后期跟进等资料一并保管,良好的档案管理将完整地反映业务处理全过程。定期核对保函保证金余额,并及时办理保函修改、延期、转让、让渡、撤消等相关手续。
索赔规范索赔流程:对索赔单据的审核正是处理保函业务的关键环节。首先,担保人应核实保函正本、索赔通知书、支持声明等正本,明确具体的索赔事由;其次要审核单据的种类和内容,尤其是索赔通知书的内容与保函条款是否相符,如相符,担保人及时将索赔单据副本通知指示方,并出具《保函付款/赔付通知书》,并在保函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如果不相符,则应在保函规则限定的时间里,联洽境外受益人,明确拒付,并一次性列明所有不符点,等待受益人交涉,亦可等受益人再次提交符合要求的单据另行处理。
以上仅就见索即付保函的日常业务管理提出了几点建议,境内各担保银行或保险公司相继也在规范和完善各自的内部指引和管理办法。
感谢作者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