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如何办理汽车消费贷款业务?
我们借款人在办理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时候,最关心的是贷款的期限、额度、利率等基本信息。但是银行不一样。银行在办理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时候,着重看的方面与借款人不同。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银行是如何办理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
一、汽车消费贷款业务,银行会了解贷款对象,订立购车协议
汽车消费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包括居留许可证、蓝印户口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单位。该贷款仅限于购买由贷款人确认的经销商销售的指定品牌国产汽车,目前主要有桑塔纳、捷达、奥迪、别克、红旗、富康、夏利这几种品牌。经经销商和银行初审以后,客户可就车型、数量、付款方式等内容签订购车协议。
二、汽车消费贷款业务,银行会审查申请材料,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人收到客户的申请材料后,即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审查。
对以个人作为借款人的,贷款人会就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职业和收入证明、购车协议或购车合同、抵(质)押物证明或估价证明、第三方担保能力证明、贷款人要求申办的信用卡等几方面进行审查;
对以企事业法人作为借款人的,贷款人着重就借款人的工商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及上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购车协议或合同,银行的存款凭证,抵(质)押物清单、保证人同意保证的证明及其资信状况证明书等内容进行审查。
在规定的审查时间内,贷款人会将审查结果告知贷款申请人,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贷款人会将申请材料予以退还,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人会通知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及抵(质)押担保合同或保证合同,办理信用卡,并要求申请人将首付款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内。
三、汽车消费贷款业务,银行会进行合同公证,办妥担保保险
在签订上述合同的同时,贷款人会指定资产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价值评估,办理财产保险并在车辆管理处设立车辆抵押。对质押物作为担保方式的,贷款人在合理估价的基础上,确认质押物的所有权,并由出质人将权利凭证移交给贷款人。对第三人信用作为担保方式的(不包括银行、保险公司),
保证人应将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缴存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以保险公司作为保证人的,该被保证人须持有贷款人指定保险公司提供的履约担保的保险单据,担保金额大于贷款本金与第一期应付利息之和。上述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签订以后,贷款人会将这些合同递交给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担保方式或担保人信用状况有疑异的,贷款人将终止合同,将材料退还给贷款申请人。
四、汽车消费贷款业务,银行会如约发放贷款,通知客户提车
根据合同约定,贷款人在借款人的授权之下,将贷款如数划至经销商开立在贷款人处的账户上,用于支付借款人的购车款。经销商将代理客户办理购车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汽车上牌照等。待上述手续办妥以后,经销商将及时通知客户领取车辆,并要求客户按时归还贷款。
五、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贷后管理
贷款发放后,经办信贷员负责将有关资料、信息录入个人消费贷款台账,并将有关资料移交档案库保管。经办信贷员为贷后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借款人执行合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实行重大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如果在贷后管理过程中发现风险预警信号或异常情况(包括与贷款银行发生业务的经销商、保险公司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出现虚假汽车按揭、理赔困难等威胁或可能威胁银行资产安全的情况),按规定权限逐级报上级行管理部门处理。
六、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不良贷款催收
为能有效防范、化解贷款风险,及时和有效地进行逾期贷款催收工作,商业银行一般都制定了个人消费不良贷款催收责任制,对催收范围、催收责任人(包括部门分工)、催收阶段、催收措施及催收奖惩措施均进行了明确规定。该制度在清收汽车不良贷款中起到了良好作用。
从最先开始了解贷款对象,订立购车协议;到审查申请材料,签订借款合同;接着进行合同公证,办妥担保保险;然后再发放贷款,通知客户提车,还有贷后管理和不良贷款催收,以上6条银行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重中之重,希望各位借款人都能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