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7月3日,发布《201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
7月3日,发布《201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
7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南非储备银行签署了在南非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
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5年第二季度例会。
7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5〕220号),对境外央行类机构简化了入市流程,取消了额度限制,允许其自主选择中国人民银行或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为其代理交易结算,并拓宽其可投资品种。
7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5年上半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7月15日、7月20日,国家外汇储备分别向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注资480亿美元、450亿美元,顺利完成改革方案要求的资本金补充工作。
7月18日,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金融健康发展,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
7月24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9号,明确境内原油期货交易跨境结算管理规定。
8月7日,发布《2015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8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由人民银行会同中央农办等11部门,按职责分工成立试点工作指导小组,慎重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工作。
8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完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的声明。自2015年8月11日起,做市商在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盘前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供的报价应主要参考上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收盘汇率,并结合上日国际主要货币汇率变化以及外汇供求情况进行微调。
8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7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同时,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活期存款以及一年期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不变。
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远期售汇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273号),将远期售汇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对开展代客远期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收取外汇风险准备金。
9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塔吉克斯坦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30亿元人民币/30亿索摩尼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9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同时,有针对性地实施定向降准,额外降低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额外下调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存款准备金率3个百分点。
9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通知》(银发〔2015〕279号)。
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改革存款准备金考核制度,由时点法改为平均法考核。即维持期内,金融机构按法人存入的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算术平均值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不得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同时,存款准备金考核设每日下限。即维持期内每日营业终了时,金融机构按法人存入的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可以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但幅度应在1个(含)百分点以内。
9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阿根廷中央银行签署了在阿根廷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
9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5年第三季度例会。
9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推广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的通知》(银发〔2015〕299号),决定在上海、天津、辽宁、江苏、湖北、四川、陕西、北京、重庆等9省(市)推广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
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赞比亚中央银行签署了在赞比亚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
9月30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1号,开放境外央行(货币当局)和其他官方储备管理机构、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依法合规参与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
9月30日,为进一步改善住房金融服务,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305号)。
(来源:人民银行网站、成方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