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自贸区负面清单不断改善 取得很大成绩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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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10月30日讯 10月30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商务部部长助理童道驰解释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之间的关系以及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还存在哪些经验和不足。
童道驰说,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对于外商投资来说,首先是要符合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因为有些领域是不让外资进入或者有特别限制条件的。在满足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情况之下,外资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和内资企业享有同等待遇。在这方面,我们应该说这两个清单都体现了“法无禁止皆可为”的理念,是一致的。这两个清单的区别是,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将结合对外投资谈判的结果进行制定。目前,中美正在谈判负面清单,努力缩短这个单子。这个单子列出了外资不能进或者附条件进入的领域,列明在这些领域采取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业绩要求和高管要求等条款不相符合的措施。所以我们说,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就是一个例外,除此以外,外资和内资在市场准入上是一致的待遇。
童道驰说,我们在四个自贸区实施的负面清单,是我们自主制定一个负面清单,这是我们对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一个尝试,是我们自主制定的,而不是谈判形成的。在上海自贸区实施的负面清单基础上,今年又从139条缩减到122条,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一些领域比如制造业、航运、商业等方面都有一些新的改进。应该说,自贸区负面清单在不断的改善,这也是为我们下一步在全国实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探索经验。关于负面清单实施的效果,四个自贸区到今年8月底,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这四个自贸区,共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900家,同比增长了109%;吸收合同外资达到了2937亿人民币,同比增长大约240%。
童道驰表示,这几张清单的关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既对内,也对外,对所有企业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是对外资实施的。从国际上看,各国都对外资进入本国的特定或者敏感产业保留实施特别的限制措施。美国也有负面清单,我们也有我们的单子,所以我们跟美国需要就负面清单进行谈判。自贸区的负面清单是我们自主开放制定的一个负面清单,在负面清单之外你要设立一个外商投资企业,由于我们暂时调整了外资三法规定的审批,备案就可以了。这个单子是我们将来制定在全国实施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基础和试验田。在我们不断扩大开放的基础上,这个单子会越来越短。总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理念是一致的,内容有所区别。
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徐善长做了补充,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和国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就是两道门的关系。外商投资到中国来以后,首先要经过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进入国内以后,按照国民待遇原则,还要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所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就是一致性的管理措施,是一个统一的类别管理。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是对外商投资的特别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