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注意!预付款贸易融资风险大爆发!
基于预付账款的贸易融资模式由于企业信贷门槛低、担保方式灵活,企业能得到实惠,对商业银行促进中小企业信贷很有益处。不过,此种融资模式给商业银行带来不小的信贷风险。
本文节选自佰瑞金融终端
来源:佰瑞咨询(bankresearch)
基于预付账款的贸易融资模式由于企业信贷门槛低、担保方式灵活,企业能得到实惠,对商业银行促进中小企业信贷很有益处。不过,此种融资模式给商业银行带来不小的信贷风险。
▎预付款贸易融资业务都有哪些风险
1.保证金风险
客户向业务行发出提货申请时,是否及时存入了需追加的足额保证金。故在客户发出提货申请后,业务行需及时查询客户的存款账户以查明资金是否到账。只有在先将客户的资金从结算账户转入到保证金账户之后才可办理相关提货手续,否则就会发生货物发货、敞口没有相应的货物对应,从而导致风险发生。
2.货物风险
由于业务行不参与企业实际的物流过程,所以对于货物而言其实存在较大的风险,以某银行A支行为例,这一风险主要体现在马钢是否将企业每个月的订货全部发货,监管公司是否收到全部货物,是否将全部货物的所有权人标注为A支行,是否存在货物未入库就被企业在没有追加保证金的情况下提走。因此,A支行需要定期关注马钢商务平台上的发货数据,将在商务平台上获取的数据和监管公司的监管确认书的数据进行比对,以确保马钢发出的获取全部收到并归A支行所有。
3.赎货时间风险
在银行承兑汇票开出后,客户的销售情况是否正常,客户是否及时地将仓库中的货物提取,是否发生长时间没有提货的现象。这些问题汇总为客户赎货时间风险。客户超过一定期间没有提货,很有可能是客户的销售发生了变化,同时也可以说是客户长期的占用了业务行的信贷资金。考虑到客户实现销售需要一定的时间,A支行要求客户应在银行承兑汇票开出后50天内补齐敞口。若客户长时间不提货,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发生了销售下滑和困境的原因,A支行及时要求客户补足剩余的敞口。
4.账实相符风险
相对于一般抵押质押贷款而言,未来货权的质押是动态的,货物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因而业务行的风险敞口也在不断变化。如何让业务行的风险敞口和企业的货物形成动态的对应关系,避免业务行的风险敞口在没有货物的情况发生。
5.监管公司信用风险
基于预付账款的贸易融资业务中,某银行A支行引入了第三方机构——监管公司,监管公司严格有效的监管是业务行资产安全的保障。然而由于监管公司的监管现场位于异地客户所在的城市,客观而言,监管公司存在为减少自身运营成本而不按照业务行要求进行操作的风险以及和受信客户串通的风险。因此,某银行A支行在甄选合格监管公司的基础上,不定期前往监管现场进行核库,通过核对企业的实际库存和监管公司的台账以确保监管公司没有发生有损银行资产安全的行为。
▎商业银行预付账款贸易风险防范
通过以上风险分析,我们总结出以下一些风险防范措施供银行参考。
1.现金流封闭运作和交易对手付款短周期风险控制
预付账款类贸易融资业务强调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贸易的连续性,强调贸易对手的规模、信用、实力,强调客户的违约动机和违约的可能性并提示违约成本;强调封闭运作(资金票据不直接给客户,由银行直接付给交易对手,并直接从交易对手处控制贸易单据)和货款的自偿性;强调合同与单据的控制。
在实践中一是要选择资源性的优质企业,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同类产品市场中具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和市场竞争力,且具有良好信用的企业为上游厂商;二是应该核实全套合同、单据,以及上游厂商的情况,确保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三是通过封闭操作,将授信直接按贸易链条付给上游厂商,密切跟踪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贸易流程,确保贸易流程按照计划进行;四是利用某些金融产品组合使其暗含的连带责任和追索权力,有利于商业银行向上游企业直接进行追索,比如商票、商票保贴、应收账款转让等。
2.注重质押物选择
建立一套从质押物的品质选择、仓储保管到价格分析的质押权管理机制,控制质押物变现风险。选择以基础原材料、基础战略物资、大宗商品为初级品和重要中间品或市场需求大的终端消费品为主的、属性稳定、保管条件要求不高、流动性较强、商品公开报价可利用期货或场外市场套期保值或者有成熟规范交易市场变现的商品作为抵押物。在购销合同中约定商品的具体品质要求,对不同的质押物选择不同的仓库进行专业保管,购买商业保险,以降低抵押物品质变化风险等。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建立关于质押物的相关风险考核函数,设定一定的风险率,利用风险率在合同中规定银行应承担的责任,以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
3.贯彻会计审慎性原则和质押物价格跟踪机制
选择市场价格透明度较高的质押物,与借款企业约定价格跌价补偿机制,当质押物价格下跌幅度超过约定的范围时,借款企业需要在约定的时间内补充保证金,并将质押物质押给银行时的生产日期控制在半年内,最长不超过一年以内;制定价格走势图,见了价格变动模型及数据模型,设定价格变动风险率,通过跟踪市场上实际的价格变化来判断质押物价值的变动情况,尽量将价格变动范围纳入借款企业需偿还的资金额度。当质押物市场价格较出质价格或者最近一次调整的价格跌幅超过5%时,应予以高度关注,一旦价格波动幅度超过10%,银行应该立即要求借款企业无条件补充保证金,以弥补跌价带来的质押物价值下跌部分。此外,还需要密切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关注变现质押物的市场供求关系、购销渠道、替代品变动情况等,及时了解其最新的变现能力,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商业银行损失。
4.完善操作流程,加强内部风险控制
第一,完善管理流程,加强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在商业银行内部需要完善管理流程,尽量做到按照业务线条对预付款类贸易融资业务进行集中管理,并使预付账款贸易融资业务的各个操作环节能够相对独立。建议具体经办人员负责贸易背景真实性的把握、建立专门的质押物监管、监管方准入和监管岗位,负责监管货物的及时到达情况及通过监管方对质押物进行管理,将监管方的准入门槛管理和口常的监管单独进行,以利于对银行内部操作人员和监管方业务管理的约束,使各项操作严格按规定进行。
第二,完善内部稽核监督体系。建立独立和完善的内部稽核监督体系,使其独立于业务之外进行运作。这将大大降低银行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同时,应要求借款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借款企业在银行的授信提供个人无限责任担保,这样做有利于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降低道德风险的发牛概率,并为授信增加相应的还款来源。
5.注重综合防范,全面封堵风险点
第一,把握借款主体准入标准,确保其具有较高的组织交易能力和自我清偿债务能力。由于预付账款类贸易融资业务强调对物流和资金流的控制,故应选择企业成立至少一年以上,有相关的从业记录,具有相对稳定的上下游渠道,具有一定的销售规模;公司实际控制人或管理团队关键人员直接或间接从事该专业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管理层稳定,无逃税、漏税记录,银行信用记录异常,在贸易链中不存在明显对价不等的关联交易,或存在虚拟交易借以虚增收入的企业为借款主体。
第二,加强对监管方的准入和监管,确保银行实现对贸易项下货物的转移占有。为保证监管方具有相应的监管能力,监管方应具备以下条件:成立满1年以上(成立时间至授信日期满12个月)或注册资金满500万元以上;有合法的仓储经营资格或货物保管资格,具有相应的货物监管经验,组织架构清晰,内部管理完善;与银行、企业未发生过质押物监管纠纷或其它道德风险,具备一定的违约责任赔偿能力;运输及交通条件便利,与借款人无股权上和投资上的关联的企业为监管方。银行需定期和小定期的对监管方监管货物进行巡查,保证银行实现对贸易项下货物的转移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