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言对自贸区金融改革是这么说的
自贸试验区是中国参与世界竞争合作的一个重要平台,要求制度环境与国际标准接轨,符合国际惯例与准则,有国际竞争力,这样才能吸引海外金融资源流入。
自贸试验区是中国参与世界竞争合作的一个重要平台,要求制度环境与国际标准接轨,符合国际惯例与准则,有国际竞争力,这样才能吸引海外金融资源流入。在这样的定位下,自贸试验区如何实施金融改革?在9月12日举行的“经济新常态下的中国金融市场改革与创新高峰论坛”上,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裴长洪指出,自贸试验区的金融制度和政策设计上不应是“洼地”,但也不能脱离全球金融服务体系要求、建成缺乏国际竞争力的“高地”,而是应该建成符合国家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目标、有效服务实体经济、与现有国际金融中心站在同等起跑线的“金融开阔平地”。
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的特殊性在于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关联性很强。“全国范围内,这种国际金融中心不可能太多,这就决定了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改革有其特殊意义。”裴长洪指出。
以上海自贸区为例,裴长洪从利率市场化改革、人民币境外借款、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业务发展、支付结算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创新金融监管制度六大方面,就自贸试验区下一步金融改革给出自己的建议。
其中,在扩大人民币境外借款规模方面,裴长洪指出,截至今年6月末,上海自贸区共有62家企业办理人民币境外借款业务,合计金额247亿元,远远低于央行计算的上限额度,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办理业务便利化程度不高等,下一步应该推出便利化改革措施,继续扩大人民币境外借款规模。
在资本项目可兑换方面,裴长洪指出,个人对外投资的有关资本项目开放(QDII2)应当加快推进,相关配套规则应早出台,“同时研究证券保险等非银行机构开展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的可行性、完善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等。”
上海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肖林在此次论坛上指出,上海自贸区发展离岸金融业务的市场空间巨大,应放宽国内外金融机构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准入资格,争取更多离岸金融机构入驻;在做大做强离岸银行业务和期货保税交割等基础上,逐步拓展离岸保险、离岸证券、离岸信托、离岸货币、离岸同业拆借等离岸金融业务;抓紧制定以离岸银行业务管理、离岸账户管理、离岸业务税收、离岸公司登记注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离岸金融法律体系,探索建立自贸区鼓励境外股权投资、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制度。
不过,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的目的并不是建成一个“飞地”型的离岸中心,而是引领中国金融体系更高层次开放的示范区,这需要优化自由贸易账户管控机制,探索区内和境内区外资金流动总量管控模式。
“可按照企业投融资汇兑需求预测实行自贸区‘年度总额控制’的模式,央行等监管部门可以在遵循‘有限渗透’原则之上分阶段扩大或收缩汇兑额度。”裴长洪建议称。
在金融业务扶持政策方面,裴长洪建议,在岸方面,自贸试验区可实施“营改增”试点,统一金融各行业征税标准,试点降低区内银行准备金率;逐步放宽金融机构在在岸与离岸账户互转限额;离岸方面,对于金融机构离岸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免除离岸存款的准备金缴纳义务,减或免离岸业务凭证、合同的印花税。
在创新自贸区金融监管制度方面,自贸试验区金融政策分别由人民银行、外管局、商务部和金融行业监管部门等会同制定,金融开放的相关配套政策出台步调不一致,细则操作不到位,影响区内金融机构业务拓展与创新。同时,自贸试验区资本项目可兑换与混业竞争对监管制度提出了挑战。裴长洪建议,自贸试验区或可借鉴迪拜金融监管规范的经验,成立将一行三会监管功能合为一体的金融管理局或者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与协调工作。
来源:金投外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