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油期货上市那点事儿
最近,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开展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海关总署2015年第40号公告),有媒体欢呼,原油期货上市的外围配套政策已经出清,原油期货上市已经指日可待。
最近,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开展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海关总署2015年第40号公告),有媒体欢呼,原油期货上市的外围配套政策已经出清,原油期货上市已经指日可待。
被视作原油期货上市的最后一个外围配套政策,海关总署2015年第40号公告的主要看点是:
1、原油期货保税标准仓单可以质押,可以转让,并可以作为期货交易保证金使用。目前我国政府对原油市场的管制还没有完全放开,尚不允许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原油。而作为特定期货品种,原油期货的标准仓单被允许在保税区自由转让,这是原油市场的一大变化,对相关贸易商十分有利。
2、指定交割仓库内不同交割油种的期货保税交割原油不得混放,同一个储罐可以存放不同货主同一交割油种的期货保税交割原油。原油期货保税交割完成后,保税原油需要进出口的,指定交割仓库和保税标准仓单合法持有人应当持保税交割结算单和保税标准仓单清单等单据向主管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3、关于完税价格的认定,采用保税标准仓单到期交割的,以能源中心原油期货保税交割结算价加上交割升贴水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
采用保税标准仓单期转现交割的,以期转现申请日前一交易日能源中心发布的原油期货最近月份合约的结算价加上交割升贴水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
采用非标准仓单期转现交割或采用保税标准仓单但未经期货保税交割而转让的,按现行保税货物内销有关规定确定完税价格;
保税原油交割进口时发生的溢短,以保税原油出库完成日前一交易日能源中心发布的原油期货最近月份合约的结算价加上交割升贴水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
恩,说到底就是一种解决油价波动的金融工具,可以用来避险,当然也可以用来投机。
最早出现在美国,上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时,成为欧美各国解决油价波动的主流金融工具。
1、纽约商品交易所的西德克萨斯轻质原油(WTI)期货,1986年推出,现在是美国以及西半球其他市场常用的原油价格标杆;
2、伦敦国际原油交易所的布伦特原油(Brent)期货,1988年推出,是西欧、地中海和西非地区原油价格基准;
3、中东国际能源期货及商品交易所推出的阿曼原油期货,是全球交割量最大的原油期货,每月交割量为1300万~ 1600万桶。
4、东京商品交易所推出的中东原油期货。
中国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原油进口国,但却缺乏原油定价权,同时,面对巨大的原油价格波动,中国企业也缺乏有效的避险工具。
1993年,由中石油等力推的老上海石油交易所、2006年由上海久联主导的新上海石油交易所和2009年渤海商品交易所都曾尝试挂牌上市原油期货及其它相关的金融产品。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些金融产品后来都夭折了。
没有“中国声音”的国际油价在过去十余年中大幅飙升和今年来的暴跌,导致中国付出巨大的成本。
源于残酷现实,中国政府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简称“上期所”)筹建原油期货品种。经过两年准备,中国原油期货有望在2015年正式上市。
早在2014年底,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挂牌一周年之际,原油期货基本交易方案就浮出水面。其设计理念为“国际平台、净价交易、保税交割”。
先说国际平台,原油期货将允许境外投资者直接参与交易,采用人民币定价和结算。有市场人士担心人民币计价为中国贸易商提供了便利,但境外投资者会较麻烦。后来,有上期所人士表示,原油以人民币形式进口,出口则人民币或者美元均可,汇率结算均采取即期汇率。
再来说净价交易,遵照国际惯例,原油期货交易报价不含关税和增值税,完税待交易完成后在实际进出口的国家和地区进行。
保税交割是和净价交易相关联的,因为不含关税,因此就一定是保税交割。原油期货采用仓单交割模式,也就是说,交割并不是实物转换,而是实物所有权转换。作为卖方,必须要把货拉到交割库里生成仓单以后,才能参与后续的实物交割;而仓单拿到手后,除了用来交割,还可以用来冲抵保证金等。
不知道!有观察人士推测可能最快10月底,也有分析人士认为可能会到今年年底。小编只能说快啦!“远东原油价格”应该可以期待了。
文章参考网络多家报道及资料,不一一列举,一并谢过!
文:朱伟 |
来源:中国海关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