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网金融理念下基于供应链的电子票据发展模式探讨
互联网金融和细分市场的结合是当前研究和产品研发的主要热点,本文从电子票据和供应链金融的关系、电子票据和互联网金融的关系入手,提出在互联网金融理念下,电子票据将助推供应链金融快速发展的观点。
互联网金融和细分市场的结合是当前研究和产品研发的主要热点,本文从电子票据和供应链金融的关系、电子票据和互联网金融的关系入手,提出在互联网金融理念下,电子票据将助推供应链金融快速发展的观点。
结合电子票据发展阶段,本文进一步总结出互联网渠道、数据挖掘和自动处理以及电子货币三类业务模式,并陈述了利用互联网金融发展供应链电子票据业务的原则和具体措施
一、电子票据是供应链金融模式中重要的金融工具
(一)供应链金融概述
供应链金融是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并提供灵活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重点是银行在向核心企业客户提供融资服务的同时,向这些客户的供应商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或者向其分销商提供预付款代付及存货融资服务。供应链金融可以表述为“N+1+N”模式,1代表核心企业,两个N分别代表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分销商。
基于真实贸易关系是供应链金融的重要特点,依托与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贸易关系,中小企业可以直接或者间接地利用核心企业的授信资源从银行申请融资,同时银行将信贷业务从单一企业拓展到整条供应链,不仅可以增加盈利渠道,而且可以有效地控制信贷风险。所以供应链融资模式既能满足企业真实的金融需求,又能充分调动银行的金融资源,是当前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最佳实践之一。
(二)电子票据和供应链金融的关联度分析
理论上,银行在面向供应商和分销商两个方向的供应链金融活动中拥有多个可选的金融工具,例如对供应商提供买方授信的票据贴现或者发票融资,对分销商提供票据承兑或信贷支持,但由于票据业务所特有的属性使其成为供应链融资中使用最频繁的金融工具:
一是票据业务根据法定要求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与供应链金融的生存环境紧密结合;
二是票据业务可以贯穿供应链上下游多个企业,较单一环节的供应链融资工具的功能性更强、灵活性更高;
三是国内企业习惯于使用票据工具,且贴现利率市场化程度更高,客户更愿意接受;
四是票据工具对于银行负债营销、资产管理等方面具有综合性贡献,更受银行青睐。
电子票据出现后,其在保留纸质票据原有功能的基础上,具有更为灵活的期限设置、更加安全的管理方式和更为便捷的操作渠道,特别适合非标准化的批发金融活动。目前,在财务公司、商业银行的推动下,电子票据在供应链金融中替代纸质票据的趋势已经十分明显。
二、互联网金融为电子票据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生存环境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技术,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
当前,互联网金融理念已经产生多个实际投入使用的金融模式,总体上可分为支付和融资两大类型。支付类型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较为成熟,模式也相对稳定,属于互联网金融的基石;融资类型的互联网金融起步不久,但已经对现有金融格局产生了冲击,其表现形式多样,目前基本走了三条不同的道路:
一是强调真实贸易背景和可预期现金流的模式,例如电商融资;
二是以扩大融资渠道为目的的模式,可能但不确定存在真实的项目支撑,例如P2P、众酬;
三是利用利率市场化推进过程中产生的多个市场多个价格的现状,引导低利率市场资金向高利率市场移动的模式,该模式与实体经济关系不密切,例如余额宝类的货币基金。
融资类型的互联网金融道路中,唯有第一条完全符合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目标,是应当大力发展的金融模式。
(二)电子票据和互联网金融的关联度分析
电子票据与互联网金融有三个重要的结合点:
第一是操作层面,两者均基于远程、非面对面的操作方式,从层次上分析,互联网金融属于金融理念范畴,电子票据则属于具体金融工具,可以说电子票据产生自金融互联网发展初期,金融互联网指导电子票据的应用发展。
第二是业务核心层面,互联网金融将原本虽不影响票据效力但决定票据融资业务的票据基础关系做了高效、可靠的透明化处理,通过互联网技术有效整合实体企业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信息,利用票据特有的支付和融资属性,将票据流替代资金流深度嵌入企业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
第三是催化层面,互联网金融将引导和推进金融脱媒的发展,电子票据在此趋势下也可能逐渐地脱离银行体系,体现商业信用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和未贴现电子票据将大幅增长,通过网络平台化运作方式和业务革新,电子票据的非银行体系融资功能和货币化属性将得到增强。
三、互联网金融和供应链背景项下电子票据发展的若干模式
在互联网金融理念和供应链背景的框架下,根据电子票据发展阶段不同,层次从低到高可依次分为互联网渠道模式、数据挖掘和自动处理模式、电子货币模式。
(一)互联网渠道模式
该模式下,银行比照纸质票据产品操作方式通过互联网渠道向供应链企业提供基于电子商业汇票的票据产品,在保留原纸质票据产品功能的前提下,提高了票据产品的便捷性,进一步提高了企业资金管理的效率。该模式涉及的互联网金融属性相对较弱,仍停留在金融业务互联网操作的初级模式,银行只向客户提供互联网访问和受理渠道。
不考虑复杂的业务组合,根据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角色不同,银行可提供以下电子化票据产品:
供应链核心企业作为卖方的情况下,银行提供应收账款管理和融资服务。根据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流程设计,对于买方(付款人)支付给卖方(收款人)的电子商业汇票,卖方开户银行的系统在检查账号、户名等信息一致后自动为客户办理签收操作,并将相关电子商业汇票纳入票据池管理。票据池内的票据可用于贴现、质押、企业间转让等业务,也可持有到期办理委托收款。通过票据池,企业可以灵活应用票据资产,而银行也可以锁定未来业务和收益。相对于纸质票据,电子票据池减少了纸质票据池归集实物票据、登记系统和相应指令落地处理等环节,处理效率更高。
供应链核心企业作为买方的情况下,银行提供应付账款融资。买方融资存在两类产品,一是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与纸质票据操作基本一致;二是买方授信贴现业务,银行对买方签发的、收款人为特定供应链上游企业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承诺保贴,付息方式包括买方付息、卖方付息、协议付息等。通过应付账款融资,买方可以充分利用银行未用授信,在减少买方流动资金损耗的前提下,为上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而银行可以顺着供应链拓展客户群体,实现整个交易的闭环处理。相对于纸质票据,电子票据解决了传递不便问题,买方授信贴现无须采用代理签章操作方式,不仅票据背书记载更为合规,而且贴现票据仍然保留了流通转让属性,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提高银行资产流动性。
(二)数据挖掘和自动处理模式
随着供应链网络化、平台化管理的深入发展,各类专网和互联网承载和关联了企业内部和上下游企业间的各项资源(主要包括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产生了大量基于真实业务的数据信息。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和挖掘,可以整理出当前供应链各方对金融产品的实际需求和现实供给短缺,互联网金融方法论可以较好地解决此类金融供需不平衡状况。短期内可针对性解决当前票据业务中大量中小企业使用和持有票据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进入银行体系,以及因此产生的拒收下游企业远期票据的问题。该问题源自银行无法确定票据来源的合规性和兑付的可靠性,以及顾虑大量小金额票据对银行操作能力产生的压力。
具体到电子票据产品,针对票据融资成本低于信贷业务的特点,银行可在挖掘供应链资金流和资金需求相关特征的前提下,以票据流替代传统现金流、以票据融资替代传统信贷来帮助企业达到低资金成本运作目标。出于互联网金融的便捷性和供应链还款来源的可靠性等因素,在银行深层次嵌入供应链企业经营系统(包括ERP平台)并可实时掌握企业特定经营活动数据的情况下,电子票据业务可从当前网络手工操作、人工干预模式发展为系统条件触发、全自动化处理模式,电子票据的签发、转让、贴现等行为全部在预设条件下由系统自动完成。
企业不再因资金短缺而寻找金融资源,而是金融供给自动与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绑定。通过数据挖掘产生的电子票据自动化处理模式在带来融资便利化的同时,也产生了资金回笼和到期偿付难以通过传统手工登记和逐一匹配的方式来进行管理的难题,该问题也只能通过数据挖掘方法来解决。通过对供应链下游企业的经营数据、资金回笼数据和到期应付票据数据的分析和建模,建立滚动开票和回款的票据偿付管理模型,通过数据匹配而非信贷方式来解决商品或服务增值过程中资金收付时间差问题,并实时应对可能发生的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
数据挖掘和自动处理模式见图1:
图1:数据挖掘和自动处理模式
数据挖掘和自动处理模式使得供应链核心企业更加关注供应链实体的经营管理和业务拓展,简化和降低了相应的金融活动和财务成本,促进供应链资源的整合利用,同时也使得银行加深了与供应链企业的合作层次,通过充分结合票据特有属性和互联网金融处理方式,通过提供精确、透明的融资便利,改变当前银行业产品、服务同质化以及客户资源争夺无序化的不良局面。
(三)电子货币模式
在前两个模式下,电子票据业务发展形态仍维持在以远期支付为出发点的金融工具(准货币),电子票据在经济活动中的流通范围一般限于合作企业或产业链内部,具有较强的封闭使用特征,并可通过商业银行在一定利率水平下与普通货币进行转换。但在互联网金融打破业务边界的理念下,电子票据基于近似于银行存款信用等级的特征,具备发展成为企业商业活动中事实货币的条件,即成为电子货币并近似于普通货币(不具备生息功能)使用和流通。
为赋予电子票据货币流通属性,需要借助互联网金融的平台运作优势,基于票据流通性极强情况下付款期限无差异的假设,将票据金额拆分为标准单位金额并根据承兑人信用等级进行货币分级。当收付款双方通过电子票据流通平台达成支付意向后,由平台负责电子票据匹配并向登记托管系统提交交割指令,实现电子货币的给付。
如收付款方对电子票据信用等级产生分歧,平台可通过不同等级票据之间的交换机制予以解决。此外,在商业信用环境完善后,商业信用票据可以在保留强流通属性的情况下逐渐替代银行信用票据,以此进一步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并基本实现金融脱媒。但是从现阶段法律制度看,电子货币模式中标准化拆分和信用差异票据交换机制仍存在法律障碍。
电子货币模式见图2:
图2:电子货币模式
电子货币模式在数据挖掘和自动处理模式的基础上扩大了电子票据的使用范围和接受度,通过调节不同供应链的票据盈缺,使得特定票据流通范围从单一供应链扩大到全部产业。所以,在电子货币模式下,电子票据将突破供应链金融的流通边界,并朝着互联网金融中更为普遍的开放、共享特征发展。
四、利用互联网金融发展供应链电子票据业务的原则和具体措施
(一)发展原则
守住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底线,2012年,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针对当时出现的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的现象,提出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虽然政府在大力整顿和引导金融工作,但脱实向虚的状况仍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而且在互联网金融兴起后,更多地利用监管套利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要求。为了遵守金融本源以及业务的长远健康发展,利用互联网金融发展供应链电子票据业务必须守住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底线,防止借互联网金融之名产生金融空转。
兼顾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和降低金融风险,在一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上,金融效率和风险是一对矛盾,金融业务必须针对不同的外部环境平衡好两者之间的关系。互联网金融时代,结合供应链经济活动的规律性和可预测性,以及电子票据的标准化形态和社会流通性,通过大数据挖掘和电子化处理方式,完全可以实现既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又降低金融风险的目标,同时可降低金融机构操作成本和供应链企业的融资成本。
继续革新金融理念,扩大直接融资渠道,传统上,我国的金融业建立在一个相对封闭的体系中,由商业银行作为主要的信用中介提供间接融资服务。但在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金融快速推进的背景下,传统理念受到了极大冲击,包括商业银行自身在内的所有金融行业参与者均开始尝试打破业务边界、降低封闭体系的垄断利润、改间接融资为直接融资。由于相关改革仍在推进之中,过程中也产生了刚性兑付、监管套利等问题,但从长远发展看,金融理念的改革必须坚持,金融机构应从信用中介向信息中介转型。
(二)具体措施
1、加强互联网金融的数据监管工作
从表面看,供应链融资应当自然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但考虑到长期以来票据业务伪造交易背景材料的问题,为了防止此类问题向供应链融资渗透,必须严格把控电子票据业务所依赖的供应链数据的真实、可靠性,相关数据的产生、分析、应用和反馈等过程组成的闭环必须基于供应链企业的真实情况,相关数据应当进行必要的内外部审计。通过对交易背景数据的正本清源,确保金融资源投向实体产业。
2、改变供应链电子票据融资的审查和风险管理方式
传统票据业务重视事前审批但轻视事后信贷管理,依赖于交易背景的形式审查而放松实质核验,着眼于局部风险控制而忽视全局性风险分析,导致了金融机构虽然表面上对票据融资做了大量的信贷审核工作,但是实质上并没有能够真正降低信贷风险,而且未能很好地将金融资源引向实体经济。
在互联网金融操作方式下,需要从观念上和制度上改变票据融资审查和风险管理方式,对于能够通过数据分析掌握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需求,可以省略不必要的形式审核,对于票据融资风险控制,必须引入以数据为基础的风控模型,而且必须将同一客户在不同金融机构的融资整体数据作为风险的重要依据之一。
3、扩大供应链电子票据融资的服务主体范围
虽然传统金融的资金提供方既包括金融机构,也包括普通投资者,但根据相关法律,普通投资者基于债权融出资金的范围限于场内市场的债券投资、场外的委托贷款或者购买各类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不包括直接购买票据资产1,但事实上民间融资市场存在大量票据买卖行为。当《票据法》放开“票据的取得应当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的要求后,可以借助互联网金融的渠道优势和可监管特征,在供应链电子票据范畴内引入普通投资者,一方面可以扩大此类电子票据在金融机构内的接受程度,降低流动性溢价,反过来促进供应链融资扩大使用电子票据工具,另一方面可以扩大普通投资者的合规投资渠道。
4、发展电子票据流通撮合平台,强化电子票据货币属性
为了强化电子票据的货币属性,必须解决当前电子票据社会流通能力不足的问题,该问题的症结不在于票据兑付的可信度,而在于票据接收方缺少能够快速、低成本使用票据的通道。狭义上,通道可以设计为针对特定供应链签发和使用配套期限的电子票据,由于此类电子票据顺着供应链运动,接受度较高,理想情况下票据能够在到期日左右最终转移至供应链的最上游,但实务中很难做到精确控制。广义上,通道应当实现电子票据不受供应链限制全社会可流通的目的,电子票据流通撮合平台可能是通道的最佳实践方式,但平台的运作必须建立在绝大多数的经济活动参与者加入平台或者由专业机构低成本地解决资金收付一方暂时未进入平台的技术摩擦。
(源自中文互联网数据研究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