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旭人:中国支持国际金融机构实现增资
谢旭人就20国集团领导人第二次金融峰会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3月25日电(记者韩洁)4月1日至2日,20国集团领导人第二次金融峰会将在英国伦敦举行,共商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之策。这在当 前国际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加深的背景下备受瞩目。日前,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就20国集团领导人第二次金融峰会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谢旭人说,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已对全球金融体系和经济发展产生严重影响,国际社会应通力合作,共同应对金融危机。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中国不 仅及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本国经济平稳增长,为国际经济复苏作贡献,而且与国际社会一道积极参与危机救援计划,并在力所能及范围内提供支持。
一是支持增加国际金融机构资源,以加强其帮助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中国支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 实现增资,同意世界银行、泛美开发银行和非洲开发银行对其资本充足性进行审议。同时,我们强调国际金融机构增资要体现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要与治理结构 改革、加强能力建设等相结合,要保证新增资源在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危机方面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二是参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贸易融资计划,为发展中国家开展国际贸易提供融资、担保等方面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还与有关国家银行签订贸易融资协议。
三是积极推动东亚区域财金合作。中国积极参与清迈倡议下各国双边货币互换计划,已签署了6份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总规模为235亿美元。同时,中 国与“10+3”各国一道积极推动清迈倡议的多边化,支持建立区域外汇储备库,并同意将其规模由800亿美元扩大到1200亿美元。此外,自2008年 12月至今,中国还与韩国、马来西亚、白俄罗斯、印尼等国家签署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协议互换规模总计达到5800亿元人民币。
谢旭人表示,目前这场国际金融危机暴露出了现行国际金融体系的一些弊端和不足。因此,国际社会在应对金融危机时,要着眼长远,对国际金融体系进 行有效、全面的改革,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国际金融体系,为世界经济保持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具体而言,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推动改革:
一是要完善国际金融组织体系。加快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 权,实现决策过程的公平和公正。机构领导人的选聘应遵循公开、透明、竞争和择优原则,部门管理人员应提高发展中国家职员的比例。通过改革,更好地发挥国际 金融组织在维护国际和地区金融稳定、加强监管等方面的作用。
二是要改革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各国金融部门应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加大对全球资本流动的监测力度,防范金融风险跨境传递。要扩大国际金融监管的 覆盖面,特别要增强对主要储备货币国家经济政策和金融市场的监管,建立及时高效的危机早期预警系统。制定合理有效的金融监管标准,完善会计准则、资本充足 要求等各类监管制度,加强对金融机构和中介组织的监管,增强金融市场和各类金融产品的透明度。
三是要加快推进多元化国际货币体系建设。努力发挥多种货币的作用,共同支撑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同时,各国应加强汇率政策协调,保持主要货币汇率的相对稳定。
在不久前举行的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前夕,金融稳定论坛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宣布吸收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成员加入,对此我们表示赞赏。我 们认为,这将有利于提高发展中国家在这些重要论坛和机构的代表性,增强发展中国家在维护国际金融稳定和加强金融监管方面的作用。
谢旭人说,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对全球实体经济造成了严重影响。世界经济增长明显放缓,一些国家经济陷入衰退,发展问题面临更大挑战。国际社会必须携手合作,增强信心,共度时艰。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协调、共同应对危机:
一是采取果断有力的政策措施,尽快恢复市场信心。各国要落实好已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并要根据经济形势发展情况,审时度势,进一步采取积极有效 的经济刺激政策。主要发达经济体要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实施与本国和全球经济稳定和发展相协调的宏观经济政策,同时避免溢出效应对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 中国家产生负面影响。发展中国家应根据自身发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宏观经济政策,扩大内需,增加就业,稳定市场,同时加强自身金融体系的建设,提高危机 防范和应对能力。
二是扩大国际经贸合作,反对贸易保护主义。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各国不应采取自我防御、以邻为壑的措施,而应加强协作,尽可能减少金融危机对国际 贸易的影响,保持国际贸易的稳定健康发展。各国应积极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共同抑制贸易保护主义,推动多哈回合谈判取得全面、平衡的成果。要加强贸易 融资的合作与协调,推动多边开发银行扩大贸易融资规模,加大对发展中国家扩大出口的支持力度。
三是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维护国际经济金融稳定。国际金融危机使改革国际经济金融体系的任务迫在眉睫。国际社会应积极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改革,尽快制定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实现决策过程的公平和公正,建立起 快速反应、行之有效的国际金融救援机制。
四是继续关注发展融资问题,推进国际减贫进程。要尽量减少危机对发展问题的冲击,加强发展机构的能力建设,保障发展资源,确保千年发展目标落实 不受影响。发达国家应尽快实现官方发展援助占其国民收入0.7%的承诺目标,进一步向发展中国家增加援助,减免债务,开放市场,转让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