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风波”中的天津港
根据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表明,天津港集团股东方为天津市交通委员会,股东类型为机关法人,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均为360090.6万元。在天津港集团2014年度年报报告中显示的发起人及出资信息是,发起人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为360090.6万元。
导读:根据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表明,天津港集团股东方为天津市交通委员会,股东类型为机关法人,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均为360090.6万元。在天津港集团2014年度年报报告中显示的发起人及出资信息是,发起人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为360090.6万元。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李伯牙
“关于天津港领导出席发布会事宜,我们正在抓紧安排。”8月17日上午的发布会上,天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龚建生在回答现场记者提问时表示,他们也注意到很多媒体记者关注这个问题。
8月12日的爆炸事故发生在天津港北疆港区范围内,发生事故的是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化品堆场。这家公司注册在天津港下的东疆保税港区,危化品堆场位于北疆港区,是天津港内的企业。
事故发生后,舆论开始关注天津港的归属问题。在争议声中,始终未见天津港有关负责人发声。天津港到底是一个地名、企业还是管理机构?
天津港的前世今生
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相邻的天津港是全球第四大港口,它由北疆港区、南疆港区、东疆港区、临港经济区南部区域、大港港区东部区域等组成。2014年天津港的货物吞吐量超过5.4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1400万标准箱。在天津港官方网站的宣传片中,称天津港的主体是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集团)。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是滨海新区四大定位之一。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定位的落脚点就在天津港,就是将其下的东疆保税港区作为航运中心的核心功能区。
在今年4月天津自贸区获批后,天津港片区成为天津自贸区三个片区之一。天津港对于滨海新区、天津市、京津冀乃至整个北方地区都有重要意义,它在内陆地区设立了很多无水港,在宁夏、陕西等地都有。
天津港的前身是天津港务局,这个机构设立于1950年,当时全称叫交通部天津港务局。归交通部管,实行港航合一体制,专门管理港口航政、港政和装卸仓储业务,属于政企合一。
的确像有些舆论所说的那样,天津港与交通部有很深的渊源,然而这只不过是过去式。
“天津港是个地名,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是企业,归天津市国资委管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宣传部副科长何明波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2004年改制之后天津港就已经成为企业。”
说起天津港的改制,不得不提2001年国务院批复的《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当时国务院办公厅还下达通知将该意见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其中规定,将此前由中央管理的秦皇岛港以及中央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港口全部下放地方管理,港口下放后实行政企分开,港口企业不再承担行政管理职能。
2003年,经天津市委批准,天津港务局实行政企分开,行政职能转交天津市交通委员会,天津港务局转制为天津港集团,次年6月份,天津港集团正式挂牌成立。
对于天津港集团下保留公安、消防队伍的做法,其实也可以从前述文件中找到依据。在该意见第五条明确指出,在港航公安管理体制全面改革之前,港口公安管理暂维持现状,其所需经费仍由港口企业营业外列支和财政拨付事业费的办法解决。
此后,交通部曾报送《长江港航公安机关体制改革方案》,获得国务院原则同意,但是全面的港航公安管理体制一直没有进展。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中,推动出台港航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成为今年38项重点任务之一。
管理层由天津市任命
天津港集团已经不再归交通部管,而是归天津市国资委管理。
在天津市国资委网站上,市管国企名录中就包括天津港集团,被划归为竞争类。该网站还显示,《财富》中国500强企业(2014年)榜单中,天津港集团排名404位。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天津市工商系统网站,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登记的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张丽丽,注册资本360090.6万人民币。
“交通部现在主要管运输,很少有部里直接管理的区块。”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经济分院副院长周耀东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像天津港这样的大企业最初由交通部统筹管理,改制之后交给地方,而且天津港集团不在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111家央企名录中。”
经过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其所列的111家央企名录中并不包括天津港集团。
体现地方管理的最直接例证,就是天津港集团的高层直接由天津市任命。2013年8月,张丽丽被任命为天津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她就是前文所述的天津港集团法定代表人,她此前担任的是天津市南开区委副书记、区长。
此外,在天津港集团的股东中,交通部并无股份。
根据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表明,天津港集团股东方为天津市交通委员会,股东类型为机关法人,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均为360090.6万元。在天津港集团2014年度年报报告中显示的发起人及出资信息是,发起人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为360090.6万元。
“交通部现在基本只管业务不管投资。”周耀东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交通部可能会负责运输的专项审查,但是不清楚是否在天津自贸区还保留这项职能。”
大连海事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刘斌也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港口下放后都归地方政府管理,对于港口规划等都是地方政府管理的。
对于舆论关注的瑞海物流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问题,天津港集团党委宣传部副科长何明波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天津港集团不具备行政审批职能,港口经营许可证不归天津港集团管,这要问天津市。
根据《港口法》及《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除港口理货业务经营许可需由交通部审批并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外,其他《港口经营许可证》均应由港口所在地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发证。
在天津港务局撤销之后,行政职能划归天津市交通委,这意味着天津市交通委有这项审批权。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天津市交通委员会网站了解到,在其行政许可事项中,包括港口经营许可,主体部门是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处。
其申请条件中明确显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港口经营人,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设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设施设备;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设施设备。
该行政许可所需材料也明确表示,申请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资质,还应当提交危险货物港口经营申请表;符合国家规定的应急设备、设施清单;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从业资格证书;安全设施专项验收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