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正在研究涉外税收创新
关于自贸区里离岸业务和境外股权投资税收政策,上海已经向国家有关的协调机构提出了工作意见和方案。不过,具体实施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来源:胥会云 第一财经日报
关于自贸区里离岸业务和境外股权投资税收政策,上海已经向国家有关的协调机构提出了工作意见和方案。不过,具体实施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7月24日举行的通气会上,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顾洪辉表示,前段时间上海已经委托有关专家进行国际比较。不过考虑到这是我国涉外税收中一个重大的创新,实践过程中还要更好地考虑整个国家建立统一市场体系的要求,要做到可复制可推广,因此目前有关部门也在加强研究。
上海自贸区2013年的总体方案就提出,“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
今年4月发布的《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中,也涉及相关内容,要研究完善适用于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的税收制度。同时增加了“调整完善对外投资所得抵免方式”的内容,意在推动对外投资,减少双重征税。
与上海自贸区深改方案同时发布的广东、天津、福建三个自贸区的总体方案都提出,上海自贸区已经试点的税收政策原则上可在自贸试验区进行试点。同时,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这一表述也与上海自贸区一致。
随着自贸区的发展,离岸业务和离岸功能的拓展更加得到注重。尤其是在原有的28.78平方公里保税区内,要成为开放度最大的区域,特别是在“境内关外”的模式上做更多的探索和研究。
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简大年表示,保税区要保持很大的开放度,一是要对标国际上成功的典型的自由贸易园区,按照“境内关外”的理念来研究上海自贸区和保税区的管理,包括离岸业务的管理;
另外则是要把离岸贸易和离岸金融有机结合起来。“我们主要的抓手,还是通过跨国公司营运中心以及所创造的新的营运模式,来探索离岸贸易和跨境业务的新情况、新状态。”
简大年称,这是今年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保税区管理局今后要坚持更大开放度的一个根本性的方向。
根据规划,28.78平方公里的保税区片区,主要是充分发挥贸易便利化优势,进一步做强总部经济、拓展贸易和航运功能。目前已有两批42家跨国企业获得集团总部授权,推进亚太营运商计划。同时已经启动筹建10家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第三方仓单公示系统和第三方清算系统已基本建成。区内累计设立融资租赁企业1126家,集聚波音维修等重点企业30余家,平行进口汽车试点首批17家试点企业入驻。
数据显示,上海自贸区挂牌至今累计设立企业2.1万户,其中扩区前设立1.8万户;扩区后2个月新设企业3360户,差不多增长一倍;区域分布上,保税区和新扩区域分别占54%和46%。“扩区后保税区新设企业仍然保持较快增长,新扩区域设立企业明显增长。”浦东新区区长、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孙继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