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贷】南沙、横琴刚启动,前海已到千亿量级
广东南沙、横琴自贸区期盼已久的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在今日(7月13日)正式启动,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发布了《广东南沙、横琴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启动在广东南沙、横琴自贸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
文 / APD自贸区观察 陈彦旭
广东南沙、横琴自贸区期盼已久的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在今日(7月13日)正式启动,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发布了《广东南沙、横琴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启动在广东南沙、横琴自贸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
2012年底,前海已经获批跨境人民币贷款政策,广东省自贸区三大片区全部实现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
只限从港、澳银行借贷
《办法》允许在南沙、横琴新区注册成立并在区内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以及参与区内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广东省辖内企业,从港澳地区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
资金使用范围限于区内或境外,包括区内生产经营、区内项目建设以及区内企业的境外项目建设等,资金投向应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方向和产业政策导向。
据了解,跨境人民币贷款的期限、利率由借贷双方按照商业原则在合理范围内自主确定。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结合南沙、横琴新区建设发展资金需求和港澳人民币业务发展情况,确定南沙、横琴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总规模,并实行余额管理。
试点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前,应通过境内结算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备案。申请材料包括: 备案申请书、 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贷款意向书、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等。
当天14家企业备案
记者了解到,广东南沙、横琴自贸区跨境人民币贷款启动当天,多家银行和企业纷纷积极响应。
当天,中、工、农、建、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和浦发银行珠海分行等与港澳地区银行合作,协助为中电投珠海横琴热电有限公司、广东新船重工有限公司、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等14家区内企业办理了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备案,备案金额15.89亿元,当天汇入金额9.25亿元,有力支持了区内的港口码头、供电设施、交通枢纽、装备制造、市政设施等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有关人士介绍,在广东南沙、横琴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有多方面的作用:
一是帮助辖区内中资企业开辟跨境融资的便利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外贸稳定增长;
二是进一步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促进内地与港澳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支持港澳地区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
三是推动“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打造泛珠三角区域发展综合服务区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四是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为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前海跨境贷备案额已破千亿
2013年底,前海率先推出跨境人民币贷款试点业务,规定在前海注册成立并在前海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可以从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
而此次南沙、横琴新出台的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规定可以从港、澳两地银行借贷;相比之下,上海自贸区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则并非向特定区域,而是面向所有境外区域开放。
在贷款投向方面,前海要求,资金要用于前海的建设与发展;上海自贸区规定,资金只能用于区内生产经营、区内项目建设或境外项目建设等;
而南沙、横琴跨境贷款的投向有所扩大,资金除允许在南沙、横琴新区注册成立并在区内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外,还可投向参与区内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广东省辖内企业,从港澳地区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
根据最新统计,自启动跨境人民币试点以来,深圳前海至今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贷款备案金额已猛增至1000多亿元。
与横琴、南沙相同,前海实行的跨境人民币贷款的期限、利率,也是由借贷双方在合理范围内自主确定。
但与横琴、南沙、前海不同的是,上海自贸区的人民币境外借款,要求借用期限1年(不含)以上。而借款规模也与企业实缴资本挂钩。区内企业借用境外人民币资金规模(按余额计)的上限不得超过实缴资本*1倍*宏观审慎政策参数。区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借用境外人民币资金(按余额计)的上限不得超过实缴资本*1.5倍*宏观审慎政策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