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央行为什么研发跨境人民币支付系统
2011年央行开始组织开发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Cross-border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希望将其打造成为未来人民币跨境支付的主要渠道,提高人民币跨境清算的效率和交易安全。
2011年央行开始组织开发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Cross-border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希望将其打造成为未来人民币跨境支付的主要渠道,提高人民币跨境清算的效率和交易安全。
谈CIPS之前有必要了解一下当前跨境人民币清算的主要渠道。一国货币的全球清算体系包括境内清算体系,离岸清算体系和跨境清算体系。境内清算体系处理货币在一国境内的支付结算业务,以银行间大额支付系统为枢纽,包括各类银行间批发、零售清算系统和商业银行内部清算系统。离岸清算体系处理货币在境外国家或地区的支付和结算业务,一般由东道国某家银行担任清算行并运行该清算体系。跨境清算体系处理货币跨境的支付结算业务,人民币的跨境清算目前主要有人民币代理行模式、人民币境外清算行模式和非居民人民币账户模式。下面细说人民币跨境清算模式,以A行代表国内某银行,B行代表境外某银行:
人民币代理行模式:B行在具有国际结算能力的A行开立人民币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实现人民币的跨境清算。包括经常项目、资本项目交易的结算清算,人民币兑换,账户融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代理结算等。
人民币境外清算行模式:A行和B行在境外人民币清算银行C行开立账户,通过该行进行人民币跨境清算。目前经人民银行授权的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共有12家(都是中资银行海外分行),但除了中银香港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以外,其他清算行都没有同国内的大额支付系统直接连接。结果是,其他10家清算行都必须经由港、澳两家中行完成人民币的最终清算(人民银行层面的清算)。
非居民人民币账户(NRA)模式:经人行核准,境外企业可在境内银行开立非居民人民币账户,直接通过境内银行行内清算系统和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和结算。主要是针对企业而非银行。
以上是人民币跨境清算的三种模式,每种模式的实现都涉及到清算系统。在代理行模式下,境内外银行通过环球报文交换系统SWIFT传递跨境支付信息,然后通过CNAPS进行清算(国内的代理行都直接接入了CNAPS系统)。境外人民币清算行模式下,境外银行通过SWIFT传递跨境支付信息,境外人民币清算行通过中行港、澳分行最终连接到境内大额支付系统HVPS完成最终清算。非居民账户模式则是境内银行直接通过CNAPS进行清算。所以,我们可以看出所有的人民币跨境清算模式最终都是通过CNAPS开展的。CNAPS是指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由大额支付系统HVPS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BEPS组成。HVPS采取逐笔实时方式处理业务,全额清算,犹如人民币清算网络的大动脉;BEPS在一定时间内对多笔支付业务进行轧差处理,净额清算资金,犹如人民币清算网络的毛细血管。
但是,在跨境人民币清算过程中,大家发现CNAPS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CNAPS建立的初衷主要是为了满足国内银行间人民币支付清算的需求,并未考虑日后跨境人民币清算量日渐增加的情况。CNAPS进行跨境人民币清算有何局限呢?
第一,运行时间过短,不适合跨时区清算。早上8:30开启,下午4:30关闭,一天运行8个小时。对于有6、7个小时时差的地区,根本没有充足的时间来处理清算业务。第二,与国际清算系统接口无法完全匹配。在代理行和境外清算行模式下都必须通过SWIFT报文系统传递跨境清算信息。但SWFIT不支持中文报文,且一些字段与大额支付系统报文不兼容,影响了清算效率。第三,部分业务无法实现实时跨境结算。CNAPS尚未与境内外币支付系统、证券清算系统互连互通,难以实现跨境清算所需的人民币和外币同步支付结算和人民币证券券款对付结算。
鉴于以上CNAPS的局限性,同时考虑到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不断推进和资本项目的不断开放,未来跨境支付结算量将稳步增加,现有的清算体系将不具备可持续性。于是人行下定决心针对跨境人民币清算开发一套新系统,这就是CIPS。
CIPS将与CNAPS相互独立,但又互连互通。境内机构可以作为这两个系统的直接参与者,而境外机构将不再与CNAPS直连,只是作为CIPS的直接或间接参与者。CIPS将解决上述CNAPS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连接境内、外直接参与者,处理人民币贸易类、投资类等跨境支付业务;二是采用国际通行报文标准,支持传输包括中文、英文在内的报文信息;三是覆盖主要时区人民币结算需求;四是提供通用和专线两种接入方式,让参与者自行选择。
CIPS上线后将对目前的清算模式产生影响。代理行模式仍然存在,参与者可以自行选择使用CIPS或是继续使用代理行模式。港澳清算行模式略有变化,港澳人民币业务将不再与大额支付系统连接,转而直接接入CIPS完成跨境人民币资金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