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买车,车是谁的?

2015-04-14 14:19 6948

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购车已经越来越成为贷款买车的重要方式,低准入门槛,高融资额度,简单便捷的审批方式,合理的税收筹划是其它融资方式不具有的优势。但是,很多人看见“租赁”二字便对融资租赁的车辆的所有权产生疑问,融资租赁的车到底是谁的,自己能不能一直使用,会不会车辆被收回,今天,小编就这个问题和大家探讨一下

 

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购车已经越来越成为贷款买车的重要方式,低准入门槛,高融资额度,简单便捷的审批方式,合理的税收筹划是其它融资方式不具有的优势。但是,很多人看见“租赁”二字便对融资租赁的车辆的所有权产生疑问,融资租赁的车到底是谁的,自己能不能一直使用,会不会车辆被收回,今天,小编就这个问题和大家探讨一下。

车辆的所有权焦虑


相信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车辆的所有权焦虑始终是挡在贷款买车前面的一道坎,自己的车还是租的车成为很多人心中衡量的一个重要标准。这个从买房还是租房就可见一斑,国人的所有权的焦虑导致更多的人愿意花钱买到属于自己拥有的东西。


融资租赁作为贷款买车的方式之一,虽然已经越发普及,但是很多人依旧搞不清楚车到底是谁的?自己花钱买的车是否有可能不是自己的?


融资租赁上牌登记在个人名下


虽然目前融资租赁的方式有直接的融资租赁和售后回租两种方式,但是不可改变的是,个人客户买车还是希望能够将车牌上在自己的名下。在限牌城市越来越多的情况下,这也是大家的必然选择。


目前,融资租赁公司都有两种方案可选,但车牌上在个人名下的比例仍然占据绝大部分。根据不完全的统计,乘用车融资租赁购车中选择上牌在购车者名下的占整个融资租赁的90%以上。由于上牌意味着绿本,机动车登记证书往往会被认为是所有权的标志。从这个角度上说,车确实是你的,因为大部分人衡量车是谁的的标准就是登记在谁的名下。


抵押给融资租赁公司


车辆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同时,融资租赁公司一般都会要求客户办理以融资租赁公司为抵押权人的抵押。这点在汽车贷款中普遍存在,作为一种担保措施,抵押权的效力小于物权的效力,因此抵押权不能对抗所有权,这不会影响所有权。


所以抵押给融资租赁公司不影响所有权。


合同约定所有权归融资租赁公司


虽然有前述上牌和抵押的现实,但是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往往还是会约定融资租赁公司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之所以这样约定,主要是按照《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换句话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融资租赁公司拥有车辆的所有权。对此,最高人民法关于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里理解与适用里也肯定了这一点,因此,从融资租赁合同的有效性的角度考虑,合同约定所有权归融资租赁公司没有问题。


但是这里的约定所有权只是理论层面的,实际上因为登记在个人名下,该约定往往不具有对抗效力。


融资租赁的期限及到期归属


另外,当前融资租赁的期限一般在一年到五年之间,正常情况下,还是占据了车辆的使用寿命的大部分。由于融资租赁合同可以约定合同到期标的物的归属,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合同都会约定所有权最终归购车人。因此,双方的所有权约定实际上仅在合同期内。合同期满,所有权一般会转移。如果所有权约定不转移,实际上就成为另外一个问题,即保值回购和以租带售的问题,建议大家阅读建元资本王炜在上海安亭汽车金融论坛上的演讲。


另一方面,融资租赁和其他贷款一样,都是以正常还款为前提的,如果出现违约,合理的催收和收车都是有抵押权的支持的。


看似矛盾实际有依据


前面说的所有权约定和登记看似矛盾,实际也有基础。


首先,按照《物权法》的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换句话说,机动车作为动产的一种,其物权只要交付就发生效力,占有方一般就是机动车的所有权人。但是《物权法》第二十四条又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虽然机动车的物权发生了效力,但是如果没有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的认定范围比较广泛,从这个意义上,机动车不登记的效力相对较低。


其次,虽然《物权法》做出了前述规定,但是并没有指出登记的部门和程序。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登记制度作了规定,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与此配套,公安部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也进行了详细的流程和手续的规定。这也就是机动车在交管部门登记的依据。


但是,公安部于2000年连续出了两个复函,就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和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进行了答复,其中明确指出,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同时,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也出具了一份复函,就车辆登记单位与实际出资购买人不一致该如何处理进行了答复,也认可了实际出资人对车辆的所有权属性。


因此,车辆登记的所有权和实际的所有权确实存在不一致的可能性,并且该不一致也有存在的法理依据。(汽车金融俱乐部)

      可以说,用融资租赁方式所购买的车,其所有权虽然约定是租赁公司,但是实际还是登记在个人的名下。只要按时还款,可以说,车是你的。

0
发表评论
同步到贸金圈表情
最新评论

线上课程推荐

火热 45节精品课,全景解读供应链金融科技风控与数据风控的深度剖析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08.29 17:33
  • 共 45 课时

火热 融资租赁42节精品课,获客、风控、资金从入门到精通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10.11 10:35
  • 共 42 课时
相关新闻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防范物流领域车辆融资租赁纠纷的重要风险提示》

2024-01-17 13:38
56176

王伟中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 审议关于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3-09-21 14:05
56576

经纬纺机:与国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3-05-17 13:40
148576

《安徽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出台

2023-05-16 10:58
16260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举办2023年度全省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三类机构监管业务培训

2023-05-10 15:49
46281

天津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债券融资培训交流会成功举办

2023-04-23 11:17
110251
7日热点新闻
热点栏目
贸金说图
专家投稿
贸金招聘
贸金微博
贸金书店

福费廷二级市场

贸金投融 (投融资信息平台)

活动

研习社

消息

我的

贸金书城

贸金公众号

贸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