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多样化引发的互联网金融深层挑战
2015-03-23 11:32719
金融是跨时间跨地域的价值交换。对于客户来说,金融之于单纯互联网产品的区别在于风险。就像你使用淘宝和购买阿里巴巴的股票所面临的风险不一样,互联网产品,你用的不顺手,卸载不用了就是。而购买一个理财产品全然不同,它是不能被随时“卸载”的,一旦出事真金白银就没了。
金融是跨时间跨地域的价值交换。对于客户来说,金融之于单纯互联网产品的区别在于风险。就像你使用淘宝和购买阿里巴巴的股票所面临的风险不一样,互联网产品,你用的不顺手,卸载不用了就是。而购买一个理财产品全然不同,它是不能被随时“卸载”的,一旦出事真金白银就没了。所以,无论从用户还是机构本身,互联网理财的核心是资产质量(风险,收益,流动性),而不仅仅是通道和用户体验。
以我们自己的观察来讲,部分互联网理财机构似乎陷入了这样一个逻辑:寻找合作方生产资产,寻求担保公司提供风险保障,牺牲自己的渠道利润让利于客户,以高收益率迅速积累客户,然后获取风险投资进一步投入客户扩展。当用户基数(即代销能力)到达一定程度后,开始获取资产议价权,或者参与资产生产,或者开发用户其他方面的价值。
若以一个互联网公司的发展路径来说,这种做法不难理解。但作为金融行业,则是风险极大,甚至最后造成公众性风险:第一,原始资产的质量如何?第二,担保公司能否保障风险?一些互联网理财机构连基本的尽职调查都不会做,让资产方寻找三方担保或者承诺回购,但是这些三方担保公司存在超杠杆担保的问题,抗风险能力又不高。所以在第一步资产就可能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后面的战略也就成了空中楼阁。做支付的进来做互联网理财,做搜索的来了,然后做社交的也来了,做的我们这些研究者都心慌慌。在P2P借贷和智能理财表皮外,后面的资产供给情况如何,也就成了一个值得研究的大问题。
从风险、收益和流动性的维度,我们选择了9类资产来做研究:货币基金、承兑汇票、保理、融资租赁、典当、个人信用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大额)、股权类和不良资产。
从资产存量和市场热情来说,目前货币基金和信用、担保类资产占据了优势。货币基金收益最低,风险也最低,流动性最好,因为各种互联网公司的宝类产品席卷市场。而后者收益率最高,风险和流动性也相对不如其他资产,却是最早由P2P借贷市场引发的。信用、担保类资产对于机构来说,门槛低,不需要高资本和漫长的合作谈判过程;收益高,易引发投资群体的热情。以货币基金和信用、担保类资产为开端,其他资产也慢慢进入互联网理财渠道。每类资产都在寻找合适合格的投资人群,摸索自己进入互联网理财通道的发展路径。我们将在报告中列出典型案例,此处不再赘述。
随着资产的多样化,在整个互联网理财市场中,参与的机构越来越多,线条越来越细化,涵盖了资产生产方(比如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和保理公司)、理财平台(资产售卖方)、资产经纪方(主要做资产的寻找、评估、配置和分发)、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提供风险兜底),还有流动性提供商和坏帐处理方(例如绝当品电商、催收公司等)。
延伸出的也是部分趋势和机会。一是精细化分工,这可能在资产经纪、坏帐处理和流动性提供方面有市场。二是理财的增量客户市场,包括增量资产供给,垂直化针对某个客户群体的理财市场及其对应的资产市场。三是互联网理财市场,我们之前大多将其模糊地归入P2P投资,已经不仅仅是借贷撮合那么简单。
国内的巨型P2P借贷公司已经部分完成了金融混业过程。他们通过设立或入股融资租赁、保理、消费金融、典当等公司,更系统化、专业化的生产信贷之外的其他资产;积极设立征信公司和支付公司,解决有效信息和支付渠道的问题。同时,他们还与信托、基金公司等合作,作为其他投资、理财产品的代销渠道。
至于理财人这一边,专业化和系统化进程也已经开始。首先,互联网理财机构已经对用户群体进行细分,区分出专业投资人、高净值人群和普通大众;其次,着手为专业投资人、高净值人群提供针对性产品(例如信托、有限合伙基金等),而不再是简单的购买一笔债权。以新型财富管理机构宜信为例,其以P2P资产为基础,融合了信托、基金、保险等多种理财服务,在体量上已经不输于传统的财富管理机构。
从P2P借贷开始,互联网在金融混业上又提供了新的想象力,虽然可能也是就瓶新酒,但是相信市场的力量能够创造价值和福利。那么这是不是在进行冒进的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在中国往往被当作一个宽泛的概念。在对金融危机的反思中,很多人认为资产证券化涉及的复杂金融衍生工具和信用链条,尤其是杠杆工具的频繁使用,是风险不断扩大的主要原因。而其衍生金融品受众的公众化,使得金融危机的程度扩散至整个社会,产生系统性风险。甚至中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因此一度停滞了多年,最近才重启。此外,似乎套上收益权凭证的概念,什么都可以干。大家就把资产证券化概念全改成了收益权和资产转让。目前主要发挥渠道作用的互联网暂时没有很大的风险外延。但是若互联网金融机构本身是经营风险业务的,就要另当别论了。
我们认为需要考察资产证券化的具体风险特征与这些资产收益权证是否有类似之处。资产证券化兼有提高流动性创新、风险转移创新和信用创新的功能。但其扩展空间很大。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各方除了对源头资产风险的担忧与控制,其可能涉及的产品衍生性、杠杆率和受众公众性是关注的焦点。
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例子,正如银监会在《关于小贷资产证券化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中提到的那样,小额贷款公司门槛较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风险管控能力较弱,导致其信贷风险较高。小贷资产证券化打通了小贷公司吸收公众资金的渠道,增加了隐性负债,提高了杠杆水平,且造成了信贷风险从小贷公司向公众转移,假如盲目推广,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但是若一直因循守旧,不让市场试错,也就解决不了新问题,发展不了新市场。
那么,相关的问题就是:是否应该有合格投资人的制度?投资者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该如何界定?是否需要严格筛选资产机构,推进独立专业的评级机制和投资者保护机制建设?是否应该控制信用链条,严禁多次衍生和谨慎使用杠杆?尤其重要的是,客户能不能公众化?哪些资产是适合在互联网公开渠道售卖的?这些问题由互联网理财的资产多样化引发,却暂时没有答案,它们给互联网金融带来了深层次挑战。
然而,或许正是这些挑战,才能锤炼出优秀的公司和适当的政策。这让互联网理财越来越有意思了,市场本身建立的门槛,会让新进入者重新掂量。而对于监管机构来讲,任务本身并不比从业者轻松。
来源:网络
以我们自己的观察来讲,部分互联网理财机构似乎陷入了这样一个逻辑:寻找合作方生产资产,寻求担保公司提供风险保障,牺牲自己的渠道利润让利于客户,以高收益率迅速积累客户,然后获取风险投资进一步投入客户扩展。当用户基数(即代销能力)到达一定程度后,开始获取资产议价权,或者参与资产生产,或者开发用户其他方面的价值。
若以一个互联网公司的发展路径来说,这种做法不难理解。但作为金融行业,则是风险极大,甚至最后造成公众性风险:第一,原始资产的质量如何?第二,担保公司能否保障风险?一些互联网理财机构连基本的尽职调查都不会做,让资产方寻找三方担保或者承诺回购,但是这些三方担保公司存在超杠杆担保的问题,抗风险能力又不高。所以在第一步资产就可能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后面的战略也就成了空中楼阁。做支付的进来做互联网理财,做搜索的来了,然后做社交的也来了,做的我们这些研究者都心慌慌。在P2P借贷和智能理财表皮外,后面的资产供给情况如何,也就成了一个值得研究的大问题。
从风险、收益和流动性的维度,我们选择了9类资产来做研究:货币基金、承兑汇票、保理、融资租赁、典当、个人信用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大额)、股权类和不良资产。
从资产存量和市场热情来说,目前货币基金和信用、担保类资产占据了优势。货币基金收益最低,风险也最低,流动性最好,因为各种互联网公司的宝类产品席卷市场。而后者收益率最高,风险和流动性也相对不如其他资产,却是最早由P2P借贷市场引发的。信用、担保类资产对于机构来说,门槛低,不需要高资本和漫长的合作谈判过程;收益高,易引发投资群体的热情。以货币基金和信用、担保类资产为开端,其他资产也慢慢进入互联网理财渠道。每类资产都在寻找合适合格的投资人群,摸索自己进入互联网理财通道的发展路径。我们将在报告中列出典型案例,此处不再赘述。
随着资产的多样化,在整个互联网理财市场中,参与的机构越来越多,线条越来越细化,涵盖了资产生产方(比如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和保理公司)、理财平台(资产售卖方)、资产经纪方(主要做资产的寻找、评估、配置和分发)、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提供风险兜底),还有流动性提供商和坏帐处理方(例如绝当品电商、催收公司等)。
延伸出的也是部分趋势和机会。一是精细化分工,这可能在资产经纪、坏帐处理和流动性提供方面有市场。二是理财的增量客户市场,包括增量资产供给,垂直化针对某个客户群体的理财市场及其对应的资产市场。三是互联网理财市场,我们之前大多将其模糊地归入P2P投资,已经不仅仅是借贷撮合那么简单。
国内的巨型P2P借贷公司已经部分完成了金融混业过程。他们通过设立或入股融资租赁、保理、消费金融、典当等公司,更系统化、专业化的生产信贷之外的其他资产;积极设立征信公司和支付公司,解决有效信息和支付渠道的问题。同时,他们还与信托、基金公司等合作,作为其他投资、理财产品的代销渠道。
至于理财人这一边,专业化和系统化进程也已经开始。首先,互联网理财机构已经对用户群体进行细分,区分出专业投资人、高净值人群和普通大众;其次,着手为专业投资人、高净值人群提供针对性产品(例如信托、有限合伙基金等),而不再是简单的购买一笔债权。以新型财富管理机构宜信为例,其以P2P资产为基础,融合了信托、基金、保险等多种理财服务,在体量上已经不输于传统的财富管理机构。
从P2P借贷开始,互联网在金融混业上又提供了新的想象力,虽然可能也是就瓶新酒,但是相信市场的力量能够创造价值和福利。那么这是不是在进行冒进的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在中国往往被当作一个宽泛的概念。在对金融危机的反思中,很多人认为资产证券化涉及的复杂金融衍生工具和信用链条,尤其是杠杆工具的频繁使用,是风险不断扩大的主要原因。而其衍生金融品受众的公众化,使得金融危机的程度扩散至整个社会,产生系统性风险。甚至中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因此一度停滞了多年,最近才重启。此外,似乎套上收益权凭证的概念,什么都可以干。大家就把资产证券化概念全改成了收益权和资产转让。目前主要发挥渠道作用的互联网暂时没有很大的风险外延。但是若互联网金融机构本身是经营风险业务的,就要另当别论了。
我们认为需要考察资产证券化的具体风险特征与这些资产收益权证是否有类似之处。资产证券化兼有提高流动性创新、风险转移创新和信用创新的功能。但其扩展空间很大。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各方除了对源头资产风险的担忧与控制,其可能涉及的产品衍生性、杠杆率和受众公众性是关注的焦点。
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例子,正如银监会在《关于小贷资产证券化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中提到的那样,小额贷款公司门槛较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风险管控能力较弱,导致其信贷风险较高。小贷资产证券化打通了小贷公司吸收公众资金的渠道,增加了隐性负债,提高了杠杆水平,且造成了信贷风险从小贷公司向公众转移,假如盲目推广,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但是若一直因循守旧,不让市场试错,也就解决不了新问题,发展不了新市场。
那么,相关的问题就是:是否应该有合格投资人的制度?投资者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该如何界定?是否需要严格筛选资产机构,推进独立专业的评级机制和投资者保护机制建设?是否应该控制信用链条,严禁多次衍生和谨慎使用杠杆?尤其重要的是,客户能不能公众化?哪些资产是适合在互联网公开渠道售卖的?这些问题由互联网理财的资产多样化引发,却暂时没有答案,它们给互联网金融带来了深层次挑战。
然而,或许正是这些挑战,才能锤炼出优秀的公司和适当的政策。这让互联网理财越来越有意思了,市场本身建立的门槛,会让新进入者重新掂量。而对于监管机构来讲,任务本身并不比从业者轻松。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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