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霖:BPO产品分析及发展前景展望

夏霖 |2015-01-14 17:141104

虽然目前BPO的市场占比还非常小,但在赊销贸易占比越来约高的情况下,BPO的出现无疑给银行和客户带来新思路,为贸易双方带来批量交易、加快付款速度等好处,银行也可以贸易电子数据验证为基础设计融资产品,或者以供应链核心企业的BPO为担保向更多的中小供应商提供融资,为银行拓展新的客户与市场带来了商机。银行应做好相关准备,向适合的客户进行推介,开发新的融资产品。

  作者:单证中心(成都)夏霖

  作者简介:

  夏霖,中国工商银行国际结算单证中心(成都)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专家委员会成员,ICC CHINA银行技术与惯例委员会专家组成员。

  BPO产品分析及发展前景展望

  目前国际贸易结算市场上赊销贸易总额已达80%,BPO作为赊销领域的一个新的国际结算方式将为银行和客户带来新的机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在贸易金融市场益发电子化、链条化、一体化的背景下,银行可以结合客户需求进行BPO研究,做好产品、规则、系统上的各项准备,为合适的客户提供更有竞争力的结算和融资产品。

  一、BPO及操作流程简介

  2013年ICC春季会议批准了URBPO,为BPO产品提供了国际惯例标准。根据URBPO的定义,“Bank Payment Obligation” or “BPO” means an irrevocable and independent undertaking of an Obligor Bank to pay or incur a deferred payment obligation and pay at maturity a specified amount to a Recipient Bank following Submission of all Data Sets required by an Established Baseline resulting in a Data Match or an acceptance of a Data Mismatch. 即银行付款承诺是一种不可撤销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由债务银行在成立的的基础信息与提交数据相符或接受不符数据的情况下,债务银行即期付款或在到期日将相关款项付给接收银行的承诺。BPO产品适用于赊销贸易,以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为银行开发新的融资产品提供了可能。

  根据URBPO,BPO需要使用双方共同使用的TMA (Transaction Matching Application) 进行数据匹配,而TMA使用ISO20022标准、XML格式的Trade Services Management(TSMT)报文,目前只有TSU(Trade Service Utility) 系统符合相关要求。TSU系统是SWIFT组织和TSAG(Trade Service Advice Group)联合开发的系统,为银行更多的参与赊销贸易服务及融资活动提供了信息交换平台,2007年TSU系统投入使用,2009年3月增加了BPO产品安排。银行通过SWIFT ALLIANCE系统连接TSU,需提前与SWIFT组织签订用户协议,成为TSU注册银行并遵守相关规则。TSU共有50种 Trade Services Management(TSMT)报文,包括Bank Submits information, Bank request Action, Bank Responds, Bank Reports, TSU Notification, TSU Reports六大类别,基本报文格式包括Ref,Instruction, Parties, Baseline, Datasets等内容。

  BPO的基本操作流程如下:在贸易双方银行中的一方发起,另一方接受了Baseline Request 的基础上,Established Baseline建立;Obligor Bank可在Baseline Request或货物发运前任何时刻在Baseline里加入BPO信息;在货物发运后,卖方银行或Submiting Bank提交Baseline规定的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匹配;在系统自动匹配数据相符,或买方银行接受不符数据的基础上,Obligor Bank按照BPO相关约定在TSU系统外进行付款。根据贸易双方约定,一笔Baseline可以包括一笔或多笔贸易合同。URBPO共有17条,对业务概念、报文定义、各方权责、业务操作、免责条款和法律适用等进行了规定,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与信用证类似,BPO的适用也与基础合同相互独立,银行仅处理业务数据,而不是相关的单据、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

  二、BPO的应用与优势

  截止2014年上半年,已有45个国家的225家银行加入TSU系统,55家银行和25家公司接受BPO,目前共有7家银行开始进行BPO的实际运作,13家银行具备上线条件。7家实际运作BPO的银行包括中国银行、东京三菱银行、韩国外换银行、渣打银行、华南银行、泰国汇商银行和曼谷银行,其业务目前在本行国内或本行各国分支机构内部开展,目前多在亚太和中东地区,基础交易涉及零售、大宗商品、化工等产业。

  对于卖方来说,将对买方的赊销(商业信用)转化为BPO(银行信用),大大降低了交易风险,提高了交易的可预见性;另外,利用BPO做担保,有助于从银行获得装船前或装船后融资,由于信用升级,融资成本得以降低;相对于货到付款方式来说,或相对信用证方式方式来说,收汇速度可以适当提前。

  对于买方来说,由于BPO为买方客户增信,给卖方提供融资便利,可以从卖方手中拿到更好的价格;相对于信用证和担保方式来说,操作相对简单,无需太高的专业背景,可以适当降低财务成本;在一个核心买家对应多家中小供应商的模式下,可以利用BPO方式设计供应链融资产品,推迟自身付款时间。

  对于银行来说,利用BPO产品有助于寻找合适的客户,例如对想加快贸易运行速度的大宗商品交易商提供新产品,或者对新合作的客户进行增信来促进交易,银行可以由此开拓新的客户和业务领域,增加收入;利用BPO作为担保,可以在银行信用下设计新的融资产品,或者加强供应链融资产品设计能力,增强与核心客户的关系;对于卖方银行来说,通过银行信用代替了客户信用,有助于降低融资风险。

  三、 替代产品对比

  BPO的作用主要是可在其下设计多种融资产品,加快收付汇速度,为客户提供更合适的服务,也可用于供应链融资的流程设计中。但目前银行已经在货物贸易下为客户提供了多种结算方式,衍生出多种融资产品,这些产品具有各自的特点,以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产品为例,比较如下表。另外BPO也可以用于国内贸易结算和融资,原理相同,但替代产品更增加了银行承兑汇票。

四、目前存在的问题

  目前企业和银行还未广泛接受BPO产品,这个与BPO流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一定关系,具体如下:一是BPO依赖的是业务数据信息的核对,包括合同(针对Baseling)、发票、运输、保险、证明(针对Datasets)等,但必须项只有合同和发票信息,债务银行无法掌握物权单据,仅凭客户授信开出BPO,银行承担的信用风险很大;二是虽然依靠买卖双方银行的信息核对有助于银行控制虚假贸易背景风险,但如买卖双方串通诈骗,或者一笔合同多方融资,银行仍然无法控制虚假贸易的风险;三是目前TSU系统终端并未扩展到企业客户,业务数据都凭银行录入系统后由系统进行核对,存在银行录入错误的可能,可能降低效率或引发银企纠纷;四是在数据不匹配的情况下,银行需要联系客户确认是否修改或是否接受不符,URBPO又未对客户确认时间进行规定,存在拉长卖方收款时间的可能;五是BPO更多的保护了卖方的收款安全性,对进口方来说相对货到付款结算方式,采用此产品的动力不大。

  自从BPO产品2009年问世以来,产品并未得到广泛推广和采用,也和以下因素有关:一是缺少统一的国际惯例,业务操作无法统一,这个问题已在2013年URBPO通过后得到解决;二是银行在投产和推广新产品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信贷政策、会计科目、资本占用等方面的设计,还需测试系统、甚至开发对接系统等复杂的工作,在收益无法弥补投入的情况下,银行可能缺少推广动力;三是由于银行推广不足,客户在结算和融资方面又存在着很多替代产品,客户的接受力有待观察。

  五、BPO发展展望

  虽然目前BPO的市场占比还非常小,但在赊销贸易占比越来约高的情况下,BPO的出现无疑给银行和客户带来新思路,为贸易双方带来批量交易、加快付款速度等好处,银行也可以贸易电子数据验证为基础设计融资产品,或者以供应链核心企业的BPO为担保向更多的中小供应商提供融资,为银行拓展新的客户与市场带来了商机。银行应做好相关准备,向适合的客户进行推介,开发新的融资产品。

  在贸易金融领域供应链融资、互联网金融以及大数据分析空前高涨并成为未来潮流的前提下,BPO的未来也可能向更深和更广发展,这里有三个可能。一是未来BPO系统可以通过SWIFT平台或银行开发的应用系统直接与客户ERP或财务系统相连,真正实现数据的直通和电子化处理,省去银行繁琐的信息录入工作,而银行作为系统和金融产品的提供商为客户提供更快更好的服务,BPO和贸易电子化就能真正得到大发展。二是BPO也可以与BOLERO等国际贸易信息交换平台相连,将电子数据与电子提单(未来还可能包括保险、商检等单据)有机结合,电子提单数据与BPO的Baseline信息相符后可以自动进行物权流转,这样银行同时拥有物权以及信息数据,可以降低融资风险和融资价格,SWIFT组织已将此课题提上日程。三是如果BPO得到更快的发展,银行收集到足够多的客户和商品等贸易信息,就可以依据大数据做出更精准的分析,向客户推销更合适的产品;或者基于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动信息,更加有效地控制风险;并可以为客户提供贸易信息服务,成为拥有撮合成交、结算、融资、信息服务等功能的综合性贸易服务平台的提供者。

  BPO给我们带来了前沿信息、新的商机和美好前景,但其发展之路可能还相当长,和BOLERO电子提单一样,也许还要经过很长的推广阶段。我们也要看到,目前信用证结算方式在亚太市场仍然保持了快速发展,绝对额不断提升,其他结算和融资方式也不断翻新,银行要确保传统产品的市场份额,在发展中创新,以创新促发展,为客户提供更加满意的服务和量身定做的产品,争取银行、客户和经济的共同发展。

  来源:ICC

转自:单证青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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