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资金要实现与资本市场有效对接
经济新常态下信托资金的运用要准确把握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的发展节奏。在信托行业服务国民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实现投资者收益、信托公司效益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的三赢。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信托公司的基本职责。简单来说就是信托公司依据其专业能力实现投资者财富的保值与增值。信托公司在过去几年的发展中,准确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脉搏,为投资者创造了稳健高额收益。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尤其是房地产市场进入滞涨时期,“43号文”下发后地方政府融资行为格局的变化,以房地产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为代表的传统信托业务日益受到严峻挑战,信托资金运用亟待新的价值发现。
新常态下信托资金的价值发现必须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信托资金在过去几年中的价值创造主要体现为在投资刺激下存在较大资金需求的房地产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融资类业务利差收益。随着国家大规模投资计划的退出,社会资本逐步流向实体经济领域,信托公司需要加强对实体经济相关领域的研究力度,准确把握实体经济的发展节奏,在实体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实现信托财产的保值与增值。
经济新常态下信托资金的运用要准确把握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的发展节奏。随着“新常态”下产业结构转型与升级的加速,部分过剩的产能将实现有序退出,其中优质企业也将引来做大做强的发展机遇,国民经济相关领域的制度将进一步提升,在此过程中将带来巨大的并购重组市场机遇。信托行业需要积极发挥在资金募集、产品结构化设计等方面的灵活性,拓展并购重组业务。在信托行业服务国民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实现投资者收益、信托公司效益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的三赢。
新常态下信托资金要实现与资本市场的有效对接。随着金融体制的不断完善,间接融资市场的无风险及低风险利率将逐步下降,传统融资类业务的利差收益不断收窄;而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业务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随着新三板市场的兴起,我国资本市场的结构将进一步完善,随着未来注册制改革的落实,资本市场的价值体现将更加趋于理性,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将更加显现。信托公司要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实现信托产品与资本市场的有效对接,在产品功能上从融资型向投资型转变。上述转变,需要信托公司转变经营思路,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尤其是在风险控制能力上,实现从融资性业务主要以信用风险管控为主,向投资性业务包含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在内的综合风险经营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