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案例分享】 质量异议期条款- 外贸企业免遭 老外:以“质量纠纷”为借口,恶意拖欠货款 的保护伞!
此刻,“质量异议期”条款发挥了作用,我方提出:在约定的时间内意方没有提出异议,所以现在意方在这么长的时间内提出质量异议我方不予接受。根据之前的经验,老外收到货物的时候,只要有利润,不一定会特别在意一些细节,考虑的重点是快速出货给下家。
作者:祝昌峰 众成保险代理公司创始人
感谢作者的投稿,以及对我们的支持,作者希望所分享的案例,对更多的做外贸的朋友有所帮助!
2014年9月,祝昌峰收到浙江绍兴L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的通知,其5月份发货意大利的客户,合同为OA赊账90天,超过账期后仍未付款,在保险公司介入追讨后,发现该意大利客户还拖欠绍兴的其他外贸工厂的货款。 在追讨过程中,老外于10月初提出“质量纠纷”异议,拒绝付款并要求赔偿!
L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在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之前,在接收众成保险代理的培训过程中,接受了众成的建议,和老外的合同中注明:质量异议期条款,即如有质量异议,应在提货后30天内提出(If any claims,concerning the goods shipped should be filed with 30 days after the goods) 。
此刻,“质量异议期”条款发挥了作用,我方提出:在约定的时间内意方没有提出异议,所以现在意方在这么长的时间内提出质量异议我方不予接受。
根据之前的经验,老外收到货物的时候,只要有利润,不一定会特别在意一些细节,考虑的重点是快速出货给下家。
但是,如果之后其在经营中出现亏损,或者资金出现困难时,就会考虑去寻找一些质量上的瑕疵和理由去恶意克扣或拖欠货款,逼迫中国的外贸企业承担部分降价(包括对已经付款的货款,提出质量问题,要求在最近的这一笔货款中扣除)。
最终,L公司凭借着:“质量异议期”条款的保护,意大利客户在保险公司的介入和施压下,支付了拖欠的USD82000货款!而另外一家出口企业的货款,目前还处于和外方互相举证交涉的过程中。
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在和外贸客户的回访交流过程中,发现很多企业,仍对“质量异议期”条款的重视度不足,没有在合同(包括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 中使用)学会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