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2014-11-08 20:555564

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欧美大型企业纷纷将战略重点投向海外市场。这些企业为大幅降低劳动力和生产原材料成本,纷纷引入了MRP、ERP和Just In Time等系统模式,进行了企业全球性外包,构建形成了集信息流和物流层面的“产—供—销”一体化的供应链模式。

  文/李浩(中国农业银行三农政策与业务创新部);黄晓峰(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泉州市分行)
 
  一.供应链金融概述
 
  (一)供应链金融产生的背景
 
  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欧美大型企业纷纷将战略重点投向海外市场。这些企业为大幅降低劳动力和生产原材料成本,纷纷引入了MRP、ERP和Just In Time等系统模式,进行了企业全球性外包,构建形成了集信息流和物流层面的“产—供—销”一体化的供应链模式。20世纪末,企业家和研究者们发现,全球性外包尽管具有低成本效益,但仍存在运输成本高、运输效率低、资金流动慢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全球化所带来的低成本效益。为此,欧美企业开始寻找更加合理的供应链财务解决方案。在这种背景下,供应链金融应运而生。
 
  供应链金融,广义上讲,是面向供应链管理的一体化过程,主要指应用各种产品、服务以及通过信息共享、协调组织等方式,实现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三流”高效融合,以降低资金运作成本、创造价值的管理体系;狭义上讲,是指银行机构针对中小企业资信水平较低、抵押物不足导致无法正常融资的问题,专门将金融服务、金融产品、风险管理、营销理念创新等进行有效整合,形成了针对中小企业专业化的融资业务模式。供应链金融不仅改变了过去银行对单一企业主体的授信模式,提升了整个产业链条上企业客户的价值,也实现了金融资本与实体经济、新兴经济的协调合作,为银行机构、供应链上下游客户搭建了双赢共生的协同产业发展生态。
 
  (二)供应链金融的三种基本融资模式
 
  目前,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内,中小企业现金流缺口主要位于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环节。针对上述环节,产生了三种融资模式:即基于预付账款的保兑仓融资模式、基于应收账款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以及基于存货的存货融资模式。通过创新,三种融资模式实现了以现金资产替换特定资产的高效性。
 
  1.保兑仓融资模式
 
  保兑仓融资模式,主要是指以供应链中核心企业承诺回购为前提,以核心企业在银行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为质押,以控制中小企业向核心企业购买的有关商品的提货权为手段,由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授信业务。保兑仓融资模式成功解决中小企业的杠杆采购,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全额采购原材料的短期资金压力。此外,在该模式中,核心企业为中小企业融资承担担保连带责任,以仓单为质押,在大幅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的同时,也为金融机构带来收益。
 
  2.存货融资模式
 
  存货融资模式,主要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接受存货动产作质押,并借核心企业的担保和物流企业的监管,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融资业务模式。在该模式中,由于核心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综合实力强,通过担保、承诺回购等方式可以帮助企业解决融资担保难问题。质押物的保管、担保价值评估、担保物转移和变现等,主要通过物流企业的监督管理来确保抵押物的真实价值,从而实现银企顺利合作。
 
  3.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是指以中小企业对供应链下游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凭证为标的物(质押或转让),由商业银行向处于供应链上游的中小企业提供的,期限不超过应收账款账龄的短期授信业务。在该模式中,主要参与主体是中小企业(债权企业)、核心企业(债务企业)和银行。如采取应收账款质押,银行第一还款来源是供应链上游中小企业的合法销售收入,第二还款来源是供应链下游核心企业给付的应收账款。如果是应收账款转让(有追索权保理),第一还款来源是供应链下游核心企业支付给银行的应收账款,第二还款来源是处于供应链上游中小企业的销售收入。在应收账款融资中,银行更多关注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还款能力、交易真实性以及供应链业务运作情况。
 
  二.我国银行业发展供应链金融的现状
 
  近年来,在利率市场化加快推进、银行存贷利差逐年缩小的背景下,以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纷纷谋求经营转型,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意愿强烈、利率敏感度低、缺乏足值抵押物等实际情况,商业银行在充分借鉴国外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开展了供应链金融服务。至今为止,国内多家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都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1.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
 
  1999年,深圳发展银行首先推出了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后经过几年的创新发展,2006年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在业内率先推出了供应链金融产品服务,单独在总行层面构建了保理中心和双线管理的贸易融资审批通道;2007年平安银行完成了供应链金融系统上线工程,成功实现了银行内部系统与外部系统的数据对接。
 
  2.招商银行
 
  2005年起,招商银行在9家分行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试点,探索推广了以核心客户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买方或他方付息商业汇票贴现和国内信用证议付、汽车销售商融资、商品提货权融资等特色创新融资服务,助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3.工商银行
 
  工行依据供应商与核心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关系和付款约定,以订单或应收账款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向中小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产品,重点支持大型优质企业的上下游中小企业。
 
  4.建设银行
 
  先后推出了订单融资、动产融资、仓单融资、保理、应收账款融资、保单融资、法人账户透支、保兑仓融资、金银仓融资、电子商务融资等十大类供应链融资产品。
 
  5.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推出了“供应链融资”的整体服务解决方案,将供应链融资服务、供应链电子化服务和离岸银行服务统一于“供应链金融”的服务方案。兴业银行“金芝麻”系列服务涉及了中小企业产、购、销三大环节一站式融资解决方案。华夏银行的“融资共赢链”首次将国内与国际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进行整合,为客户提供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可以延伸至海外。民生银行推出的“产业链金融”拥有近30多个产品,20多个行业综合解决方案和多种个性化商业模式,2011年曾荣获“影响中国2010-2011最佳供应链金融银行”称号。
 
  三.国内供应链融资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在推广供应链融资模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实践情况看,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供应链行业潜在风险隐患大
 
  尽管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较快,但由于受到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制造业发展不景气、汇率波动导致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升值压力增大、出口需求急剧下滑等诸多因素影响,一些行业如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以及加工制造行业出现了周期性的产行业危机,甚至可能导致整个产行业供应链潜在破产危机。例如,前期因钢材价格倒挂,对钢贸加工、出口企业产生巨大冲击,这对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形成潜在风险。
 
  (二)供应链核心企业控制上下游企业能力较弱
 
  由于中小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的缺失以及中小企业更迭撤并频率快等原因,供应链中核心企业不能有效地整合供应链上下游资源,导致供应链成员企业之间关系松散、缺乏效率,难以发挥协同优势。目前,国内除了汽车、钢铁、家电等少数重点行业的优质核心客户外,大多数企业供应链管理能力较弱。这无疑增加了商业银行授信的风险。
 
  (三)物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资质参差不齐
 
  目前,我国物流市场经营环境仍有待规范,管理能力强、实力雄厚的物流公司仍相对较少,大多数物流企业的配运网络还不能满足银行对出货进货实时监管、快速反应的要求。同时,第三方机构对市场敏感性押品价值评估缺乏有效手段;在交易过程中经常发生仓储场地租赁手续不全、押品管理不规范、监管人员频繁更换、货物出仓监管不严等问题,进一步增加了银行经营风险。
 
  (四)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产品创新能力不足
 
  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推出的服务产品,主要是推出结构性贸易融资或基于银行和第三方物流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大多仅是满足链条中部分企业的融资需求,还没有推出一种服务产品来有效满足供应链条中企业的综合化、全面性金融需求。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创新能力不足,一方面是由于现有融资模式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需要辨认各种权利凭证真伪,了解企业抵押物规格、质量、净值、销售市场以及承销商等具体细节,工作繁杂琐碎,超出银行专业范畴,已无精力开展相关创新;另一方面是银行传统利差优势仍将维持一段时间,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动力不足。
 
  (五)商业银行信息技术水平有待加强
 
  国际上开展供应链金融的先进银行已经实现信用证贸易下的银行及买方单证统一处理、企业之间通过电子信息化平台实现全球范围内的数据共享、信息查询、报告定制等服务,最大程度满足了银企双方合作的自动化和便捷化,为银行创新更多的供应链金融产品提供了机会。反观国内,银行金融信息技术与国外存在不小差距,特别是在信用证、出账、应收账款票据确认等方面仍以人工确认为主,还不能实现数据信息共享以及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效对接。这不仅增加了融资成本,也增加了银行操作风险隐患。
 
  (六)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供应链金融具有创新性、整体性以及金融技术含量高等特点,这对商业银行风控管理提出了较高要求。目前,我国开展供应链融资管理的商业银行,还未构建单独的供应链融资运营机构,总分行缺乏专业化的管理部门和专业化的操作平台,导致商业银行在供应链质押物评估、核库、拍卖、处理等方面,缺乏专业化的运营机制和管理手段。同时,在信用调查、融资审批、授信管理以及动产担保等方面,商业银行也都缺乏体系化的风险防控机制,不能统筹衡量和识别核心企业信用风险、交易风险以及外部机构监管风险等因素。此外,商业银行在分辨企业间是否存在真实贸易背景方面,主要凭借年度财务报表、担保抵押估值等静态分析,还不能及时全面掌握具体交易情况。(完)
 
  文章来源:《农村金融研究》 2014年5月(原标题为“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节选有删减,未经作者审阅,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转自:巴曙松研究员金融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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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供应链 现状 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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