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成为全球最大保理市场
以保理业务为出发点,商业银行可以将业务触角延伸至供应链上下游。2013年7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保理融资业务管理的通知》,开始对保理业务进行明文监管,《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也于今年4月3日正式颁布。
日前,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了《中国保理产业发展报告(2013)》。数据显示,我国保理产业发展突飞猛进,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保理市场。业内专家表示,随着上海自贸区贸易融资政策的落地,保理业务产品创新料将提速。不过,企业和银行认知的缺失、法律规范的不完善以及征信系统的半公开都制约着保理业务的后续发展。
保理业务突飞猛进
保理业务是一项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融资、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及坏账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近年来,中国保理业务突飞猛进。上述报告显示,2013年中国大陆保理业务量已达5219亿美元,同比增长15%,与同期我国外贸和GDP增速7.6%至7.7%相比,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其中国内保理4078亿美元,占比78%,国际保理1141亿美元,占比22%。而2013年全球保理业务总量为30785亿美元,我国大陆保理业务量占比达到16.95%,大陆会员的进口双保理业务全球市场份额达7.76%,出口双保理业务全球市场份额更是高达39.9%。
随着业务的急速发展,行业自律组织也得以不断完善。招商银行贸易金融部副总经理任贤良介绍,截至2013年底,中国大陆已有23家银行加入了世界上最大的国际保理商组织FCI,其中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汇丰银行(中国)、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9家是FCI正式会员,其余银行为FCI的准会员。早在2006年,中国银行就已牵头成立了中国保理商协会。
根据我国市场特性,我国银行保理商将保理业务覆盖的行业范围不断扩大,不仅从家电、家具、服装等传统出口行业发展到大宗商品等进口行业,还从汽车、摩托车等制造业覆盖到期限长的船舶制造业和工程项目,甚至涉及部分租赁业以及服务业。保理服务创新还向供应链和贸易链的上下游延伸,不仅涉及传统发票项下应收账款,而且还延伸到发货前的订单管理。
自贸区或促保理创新提速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金融市场活跃度的显著提高,客户对于银行服务的多元化需求日益增多,银行迫切需要从传统的信用和支付中介向全面的金融服务机构转变。目前,上海自贸区出台的政策允许区内租赁公司经营保理业务,有业内专家预计,未来可能还会出台银行成立专业保理公司的相关政策。自贸区政策对贸易融资的一系列扶持,为保理业务的发展预留了极大的想象空间。
保理业务作为一种综合金融服务,不仅可以为银行获得中间业务收入和融资利息,还可以帮助银行拓展结算客户、增加资金沉淀、提高业务的综合收益率。商业银行发展保理业务,不仅是当前市场份额扩大和收入增长的着力点,更是商业银行布局长远,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和持续性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
此外,以保理业务为出发点,商业银行可以将业务触角延伸至供应链上下游。不同于传统的信贷业务,保理业务不仅要考察客户本身的财务情况,还需考察其下游客户,判断其交易对手的还款能力,这有助于提高银行对供应链上下游客户的研究和掌握。通过一笔业务带动一组产品,通过一个客户带动一个链条,以点带面,提升营销能力,有助于有选择、有针对性地挖掘潜力客户,进行以保理为基础的业务创新。
业内专家预计,未来几年,中国仍将继续成为全球最大的保理市场。同时,随着未来监管机构对保理业务监管手段的逐步加强,保理行业也将对其业务范畴、业务风险、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更规范化和细致化的管理。在此基础上,产品创新将成为未来几年保理业的投入重点。银行间国内双保理合作、银团保理等将成为未来业内共同协作的新模式。
三因素制约保理持续发展
当前,对保理业务认知上存在的偏差、法律规范的不健全和征信系统的半公开已经对保理行业的持续发展构成制约。
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仅将保理当成银行众多融资产品的一种,缺乏应收账款风险管理机制,甚至部分企业为了获取或增加保理融资额度而虚构贸易合同及交易单据。2013年发生了多起出口企业虚构交易文件骗取银行保理融资的案例,这无疑增加了银行开展业务的风险。
与此同时,银行对保理业务的定位也存在偏差。目前,我国仅有20多家银行提供保理服务,而且大多数银行仍把保理业务客户的风险准入按照传统信贷业务对待,授信审批时主要考虑借款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营业额大小、股东背景及抵质押担保物的提供等因素,而弱化保理业务建立在真实的贸易基础上,且具有期限短、自偿性强,通过流程控制风险的特点,结果导致大多数银行将保理服务对象更多锁定在大中型客户,而作为更需要保理服务的中小企业反而得不到支持。
此外,多数银行并没有把保理业务放在一定的战略地位上去推动,更多的表现为银行产品经理兼职的业务管理和市场推动模式。尽管近期有几家银行开始成立保理业务部,但从目前来看尚在起步阶段。
2013年7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保理融资业务管理的通知》,开始对保理业务进行明文监管,《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也于今年4月3日正式颁布。但相对国内保理业务发展的状况,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着针对性不是很强,操作难度较大的情况,一些规定条款也存在争议,从而影响了法律效力的发挥和行业的良性、规范发展。
不仅如此,目前,我国的企业征信数据和资料都处于半公开状态,导致银行很难正确、全面地评估一笔保理业务。为规避风险,银行只能将保理业务的客户范围限定在本行客户或者大中型企业上,广大中小企业被限制在了银行保理业务的门外,导致我国银行保理业务的客户覆盖面和业务创新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