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经济带要做好金融大文章
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我国西南及西北部省份经济欠发达,金融贡献度普遍低下是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金融支持要以国家战略和西部支柱产业为依托 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带节点城市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将会加速我国形成东部沿海与西部陆上相结合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我国西南及西北部省份经济欠发达,金融贡献度普遍低下是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金融支持要以国家战略和西部支柱产业为依托
◎ 文 《法人》特约撰稿 朱小群
丝绸之路经济带将亚太经济圈和欧洲经济圈通过陆路和海路连为一体,极有可能成为21世纪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以新亚欧大陆桥为轴线,以上海、连云港、郑州、西安、乌鲁木齐及中亚核心城市为节点,以沿途辐射区域和国家已有的城市群为域面,形成点、线、面协调发展的经济圈是实现中国—中亚互联互通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先期目标,丝绸之路经济带必将成为未来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金融支撑是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条件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快同周边国家和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被正式确定为我国开创全方位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设立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是经济发展,而金融是经济发展很重要的推动因素,其中银行资金方面的支持尤其重要。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副主任徐义国认为,从国内层面看,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我国西南及西北部省份经济欠发达,金融贡献度普遍低下。新疆、陕西、宁夏、甘肃、青海等西北省份及其对应的节点城市的经济金融工作或“十三五发展规划”中,都直接或间接涉及到了整体提升金融贡献度或经济金融化程度,与建设丝路经济带的战略构想在多个层面实现了充分融合和高度一致的利益诉求。加强中国—中亚互联互通和贸易往来有助于为中国西部提供一个开放通道,实现西部再次大开发与大开放,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缩小东西差距。
从国际层面看,丝路经济带要加强“五通”。“五通”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货币流通”。通过加强区域金融合作,丝路经济带国家在经常项和资本项实现本币兑换和结算,有利于降低流通成本,增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也有利于发展跨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道路联通、民心相通,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间的互利共赢。
另外,丝路带各国及地区应根据自身的区位优势或产业优势,制定错位发展战略。例如,陕西省提出了建设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中心,以煤炭交易平台为突破口,打造中国向西开放的能源交易和结算中心。此举有望打破石油美元的垄断地位,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能源金融的交易与合作。然而,当前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经济社会差别较大,国内市场不规范,与国际市场的联系较弱,使得中国与中亚国家在通关、检疫和交通运输标准上不统一,这些都可能成为未来推进丝路能源金融贸易发展的障碍。
金融支持要以国家战略和西部支柱产业为依托
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重要战略,同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既是亮点,更是重点。广泛而深入的能源合作需要能源金融市场全方位、多样化的金融支持。
能源发展对金融服务提出的特殊要求,使能源金融所面临的不仅是支持力度问题,更是金融服务方式、金融产品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创新问题。在能源金融发展过程中,能源产业发展促进了金融业的创新与合作。同时,能源产业的发展也产生了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这正是能源金融深化的基础和面临的挑战。因此,通过改进投融资模式、加强金融产品研发、增大金融市场培育力度、提升金融机构集聚效应等方式构建能源金融中心,将能源产业与金融手段充分结合,实现区域金融的跨越式发展,支持丝路经济带战略构想的顺利实现。
金融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具有密切联系。一方面,区域经济水平决定着金融发展水平,并且区域经济的差异直接导致了区域金融活动的差异。另一方面,区域金融对区域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且其主动性越来越明显。事实证明,要从根本上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的问题,除了财政、产业等传统政策手段之外,金融政策也是有效的工具。
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带节点城市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将会加速我国形成东部沿海与西部陆上相结合的对外开放新格局。这有利于货币、资本、技术、服务等各类要素在沿带国家或地区之间自由流动,大幅提升地区对外开放和发展水平。
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实践经验看,能源金融中心是通过金融机构和市场的集聚,将能源金融的各大功能辐射到周边区域,形成能源投融资中心、能源定价中心、能源金融产品中心和能源金融风险管理中心。一般而言,能源金融中心需要具备的条件有:金融业发达,符合能源生产和消费的需要,区位优势明显;资源优势突出,区域内能源资源储量丰富。
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国内国际金融合作,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跨区域金融大合作格局。积极推动建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设立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基金、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和中国—中亚农业发展基金等区域性国际合作基金。在大力培养区内金融人才的基础上,重视引进区外高端金融人才,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打造区域金融服务中心,促进金融大合作
合理的产业空间布局是丝路经济带发挥规模效应和扩散效应的基础。一个良好的理论依据即是产业金融理论。其运用市场培育和机构建设手段,一方面有效发挥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服务功能,另一方面通过优化贡献机制,彰显各类金融资源在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面的正向引导作用。长期以来,由于资本市场容量有限、审批严格、渠道单一等原因,我国很多企业融资路径仍然主要依靠传统的银行信贷,西北五省的能源企业表现尤为严重。
对此,有关银行专家建议从三个方面积极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金融中心,大力培育金融产业:
首先,建议国家从战略层面积极谋划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国段经济带区域金融中心,并进一步向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区域金融中心发展,从而确保丝绸之路经济带构想的有效实现。 西安作为丝绸之路的起点,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国段最大的城市,是西部大开发的桥头堡,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区位产业和经济发展优势,与大西北和中亚、南亚、西亚国家的能源、原材料和农牧产业形成互补之势。同时,随着国家级新区西咸新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建设,使西安最有资格成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国内核心城市,也最有条件发展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金融中心并可进一步向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区域金融中心发展。
其次,要有目的地在经济带积极布局各类金融机构,并促进现有金融机构发展壮大,不断完善机构体系。对开发类、特色类、产业类、贸易类金融机构的布局要向经济带区域倾斜,特别要向有条件成为区域金融中心的区域倾斜;在建立开发性金融机构,支持资金投入大、投入时间长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也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引导多种类型金融机构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促进多元化融资格局的形成;支持更多的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沿经济带走出去;支持地方各类法人金融机构沿丝绸之路经济带布局,拓展业务发展空间,尤其是发展状况良好、风控严密的省级金融机构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内实现跨省区发展,成为区域性金融机构。
再次,根据经济带中国段有关区域的经济金融发展情况,设置若干金融实验区;鼓励区内金融机构根据经济特点开展业务创新;实施差别化的监管政策和给予更加优惠的金融政策支持,引导金融资源向西部配置,充分发挥金融政策的资源配置、产业引导和融资服务功能。
但值得注意的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市场开发和管理的难度很大。线路长、省市多、国家之间的文化隔阂、管理部门的责权划分等,这些困难都要求各国之间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