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手清算频发力 人民币外汇交易纳入
中国今年在中央对手清算业务方面频频发力。据了解,本次中国实行的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涵盖了外汇即期、远期和掉期三个产品,可以覆盖绝大多数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李瑞勇对记者表示,之所以选择相应交易品种的货币对,是因为相应的人民币外汇交易规模可以达到开展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的规模。
中国今年在中央对手清算业务方面频频发力。被银行业界称为“赫斯塔风险”(Herstatt risk)的外汇结算风险在中国有了自己的解决方案。
按照计划,11月3日这一天,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人民币外汇交易将实现中央对手清算(简称“CCP”)。这是继今年7月1日我国首个场外金融衍生品集中清算业务——人民币利率互换(IRS)在上海清算所强制实行后,又一场外市场业务纳入中央对手集中清算。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清算所”)副总经理李瑞勇称,中国的人民币外汇交易自此从类CCP模式正式进入到CCP模式,面临大量风险的外汇交易将会大大提升其系统风险的防范能力。
中国外汇交易量大增是实现CCP基础
11月3日正式推出的人民币外汇交易中央对手清算业务,将有首批25家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会员机构参与。“这是我国建立场外金融衍生产品集中清算机制进程中又一创新举措。”据上海清算所负责该业务的相关人员介绍,这项业务的实现,在国际上具有领先意义和示范效应,在前期进行准备工作期间,曾引起欧美同行的关注。目前在国际市场上,印度在今年6月实行了外汇远期的中央对手强制清算。
据了解,本次中国实行的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涵盖了外汇即期、远期和掉期三个产品,可以覆盖绝大多数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其中,可清算的即期交易包括美元/人民币、欧元/人民币、日元/人民币、英镑/人民币、港币/人民币、澳元/人民币6个货币对;美元/人民币的远期、掉期交易可清算期限范围由一个月大幅拓展至一年。
李瑞勇对记者表示,之所以选择相应交易品种的货币对,是因为相应的人民币外汇交易规模可以达到开展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的规模。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就是说,随着中国经济金融改革不断改革开放,外汇市场的交易规模已经足够大。李瑞勇曾经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工作,深谙中国外汇市场改革的历程。他说,中国外汇改革其实在很多年间都没有动,但是,事实上一直在进行着相关改革工作的设计和准备,在近十年来,中国外汇改革的速度明显加快,在改革支点的作用下,市场规模也实现了飞跃式发展。
外汇衍生品市场已发展成我国交易量最大的金融衍生品类别。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中国国际收支报告》显示,2013年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规模已达到了7.5万亿美元。其中外汇衍生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外汇期权,总交易量达3.4万亿美元。与此同时,至10月20日,中国外汇市场的交易会员达到442家,做市商达到31家。
外汇市场交易量巨大、参与者众多,但同时从事外汇交易也面临着各种风险。此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王小奕曾经说,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在设计上具有中央对手清算的功能。但是,在进一步的风险防范上还存在着局限,不是真正的CCP。
中国CCP将继续发力
一单外汇交易从交易达成到结算完成,其中涉及的风险除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以外,还有就是外汇特有的结算风险。根据国际咨询机构Oliver Wyman 2010年发布的研究,外汇结算风险已经成为外汇交易的最主要风险,分别占到六个月内到期和两年内到期的外汇交易最大损失敞口的94%和89%。
“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中,风险准备资源除保证金之外,还包括清算基金和风险准备金。对于每次违约事件,上海清算所按一定顺序使用各类风险准备资源,以弥补清算会员违约造成的损失。清算会员和上海清算所承担因其他会员违约而引起损失的有上限分摊义务。”对于风险防范机制,人民币外汇CCP业务如此表述。
目前,中国的人民币外汇交易暂时不能进入国际上通常采用的外汇结算风险结算系统,上海清算所在此时通过中央对手清算方式引入保证金、风险准备金、清算基金等多重风险准备资源,意在化解外汇交易风险,提升人民币外汇交易系统的风险防范能力。
2009年9月的二十国集团(G20)匹兹堡峰会提出,将实施中央对手清算作为场外衍生品市场监管改革的目标之一,中国将外汇衍生品纳入中央对手清算,亦是基于以上国际背景,符合《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FMI)的相关要求,具有完善外汇市场清算基础设施的“里程碑”意义。从其推出的作用而言,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会提高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透明度,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市场参与者的资金效率,活跃交易量,最最重要的是有利于控制系统性风险。
在中国外汇市场上,其实也已经推出了外汇期权衍生品。据相关人士介绍,上海清算所在2015年就将推出外汇期权的中央对手清算业务,“因为由于市场参与机构的准入标准改革,目前外汇期权交易规模迅速发展,已经可以进行CCP的规模”。而实现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的全覆盖,将是一个长远的目标。
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2013年公布的全球外汇市场调查报告,人民币作为新兴市场货币,以2.2%的市场份额位列第九名,较上次调查(2010年)的数据上升了8个位次。与此同时,亚太时区外汇交易中心的竞争相当激烈:新加坡、日本、中国香港、澳大利亚分别以5.7%,5.6%、4.1%和2.7%的全球外汇交易份额名列第三、四、五、八名,而中国(除港澳台)交易量占比从2010年的0.3%上升到2013年的0.7%,位列第16名。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中国未来有望成为亚太时区外汇交易中心的有力竞争者。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的推出,在此时也应该是外汇市场基础建设项目的一部分,有助上海的人民币定价和清算中心建设。
背景资料:外汇交易的风险
外汇交易风险波诡云谲,在金融发展史上,由于外汇交易带来的风险事故不断有发生。外汇结算风险一旦爆发,其后果不亚于一场“金融风暴”。一个非常有名的外汇风险故事是这样的:
1974年6月26日,一家名为赫斯塔(Bankhaus Herstatt)的小型德国银行由于资不抵债,被德国监管部门强制进入清盘程序。当天,该银行需要与其外汇交易对手进行结算。由于时差的原因,交易对手已经先行向赫斯塔银行支付了德国马克。但是在德国时间下午3:30,即纽约时间上午10:30,赫斯塔银行停止向交易对手支付美元,导致其交易对手的本金损失。此次违约事故造成高达4.7亿德国马克的资金损失,按今天价值计算约为8亿美元。赫斯塔银行破产后,许多银行冻结了对外付款操作,使得国际外汇市场一度陷入停滞。外汇结算风险由一家机构蔓延至整个市场,引起了系统性风险。从此外汇结算风险也被银行业界称为“赫斯塔风险”(Herstatt risk)。
外汇交易面临的结算风险,自一个机构不再能撤销卖出货币的支付指令时开始,直到这个机构最终收到购入的货币时才结束。国际清算银行支付与结算委员会(Committee on Payment and Settlement Systems, CPSS)把这个阶段定义为“不可撤销”阶段。在不可撤销阶段中,这个机构遭受到关于买入货币全部价值的信用和流动性风险。而且,由于很多机构并不会经常去检查是否已经收到买入的货币,可能直到付款截至时点过后的一段时间才会去检查,这样就在不可撤销阶段已经结束后,又产生出了“不确定”阶段。由于在不确定阶段中,买入的货币仍有未收到的可能,该机构仍然面临买入货币的全额本金风险。
各国中央银行积极推动发展降低外汇结算风险的方法。在此背景下,经过多年酝酿于2002年正式成立了CLS银行。CLS银行通过在中央银行开立账户、接入结算货币所对应的实时全额支付结算系统,可以实现17种结算货币的钱钱对付(Payment Versus Payment PVP),从而消除外汇结算风险。
目前人民币尚不在CLS银行可结算货币范围内。另外,由于中外法律法规在净额轧差、进入破产清算时点等环节存在差异,CLS银行目前暂不接受中国境内的机构成为直接参与者。因此,人民币外汇文文交易无法通过CLS银行进行结算。
来源:一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