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机构将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
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正在计划将银行间外汇市场参与主体扩大至全部境内金融机构,甚至特别包括了货币经纪公司。曾在外汇局任职、目前任教于国家行政学院的陈炳才教授也认为,征求意见稿扩大了银行外汇市场的参与主体,有助于外汇市场的深化。
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正在计划将银行间外汇市场参与主体扩大至全部境内金融机构,甚至特别包括了货币经纪公司。
目前外汇局已就该计划向相关机构下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关管理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得的“征求意见稿”显示,境内金融机构均可以在获得外汇局相关批准的情况下参与外汇市场的即期及衍生品交易。
“(征求意见稿)旨在丰富市场参与主体,进一步推进外汇市场发展。要推进汇率市场化,须有一个有规模、有竞争的市场。”国际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就上述征求意见稿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评论称。
曾在外汇局任职、目前任教于国家行政学院的陈炳才教授也认为,征求意见稿扩大了银行外汇市场的参与主体,有助于外汇市场的深化。
外汇局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在正式文件出台后会有详尽解释。
非银机构拟纳银行间外汇市场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得的此份“征求意见稿”显示,调整后,获批境内金融机构可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开展人民币对外汇即期和衍生产品交易,外汇局不实施事前入市资格审核;非银行金融机构只能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开展交易。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专门增加了货币经纪公司(含分支机构),可以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外汇对外汇交易、外汇拆借等经纪业务,外汇局不实施资格审核。
赵庆明认为,境内金融机构可以理解为全部具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囊括了券商、信托、保险等,而且特地将货币经纪公司纳入,市场主体参与范围确实有明显扩大,将有助于提高外汇市场的规模和交易质量。
相比之下,目前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主要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企业财务公司等。
一位股份制银行交易员也对本报记者表示:“纳入更多的金融机构将有助于活跃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有助于完善外汇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现在银行间市场报价点差还是挺宽的,有更多人进来,价格会变得更为有效。”
不过,陈炳才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尽管值得欢迎,有助于外汇市场的深化,但力度不够大。
“一方面,非银金融机构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仍需要与做市商进行交易,而不能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尽管将非银机构纳入,但态度仍然比较保守;另一方面,没有将具有大量外汇交易和结售汇业务需求的进出口企业纳入到市场当中,这些企业必须通过银行进行结售汇,中间造成很大的成本消耗。”陈炳才对本报记者评论称。
陈炳才认为:“外汇局应该进一步下调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准入门槛。”
外汇局相关人士并未就征求意见稿对本报记者作出相应评论,称在正式文件出台后会有详尽解释。
助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要推进汇率市场化,须有一个有规模、有竞争的市场,而一个有规模、高质量的外汇交易市场需要更多的市场参与主体,这样才能增加外汇市场的有效性。”赵庆明认为,这一调整政策的征求意见稿也表明未来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形成机制。
也有分析人士将本次征求意见稿解读为,推进银行间市场改革的破冰之举。
“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参与主体调整,先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提高外汇价格的市场化,之后可能会进一步将此逻辑扩展至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拆借市场的话,则可降低国内整体资金价格。”一位银行人士分析称。
(转自: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