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银行坏账以后会采取哪些处置方式?效果如何?
出售:包括打包在一起出售,单独出售,拍卖出售等等。比较特殊的是证券化,比较类似于把不良资产看成一个上市公司然后发行股票,当然实际发行的不是股票,而是另外一种证券,这是把不好卖的不良资产变成比较好卖的可流通证券,然后出售。
Luo Patrick:
大致上无非是这几种方式:
1、出售:包括打包在一起出售,单独出售,拍卖出售等等。比较特殊的是证券化,比较类似于把不良资产看成一个上市公司然后发行股票,当然实际发行的不是股票,而是另外一种证券,这是把不好卖的不良资产变成比较好卖的可流通证券,然后出售。
2、运营:包括债转股,对持有的不良企业兼并重组,或者委托其他方代为运营等等。目的是把这些不良资产通过良好的经营,重新变成比较良好的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3、回收:尽管是不良资产,也有少数债权是可以直接收回来的。
4、冲销:各种方法都收不回来的,只能销账。
这么大规模的不良资产处置,在我国历史上是头一回。加之我国的金融系统本身就不发达,投资机构对这些不良资产的估值、交易流通都不太懂,所以这些资产处理的结果很难说成功或者失败,应该说是搞不清楚。
简单的比方,你要卖一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东西,卖这个东西应该遵循什么流程?应该邀请谁来参与?如何报价?卖多少留多少?最后卖1万元是贵了还是便宜了?
可以肯定这里面有人赚了,有人赔了,但是要笼统的说处置效果,局外人还真是搞不清楚。
王维: 这个问题萝卜已经回答的很详细了,我曾经做过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审计工作,所以我只是从资产管理公司的角度来补充一下。
对于资产管理公司而言,无论对于管理层的绩效评价还是员工的年终奖的发放,有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就是现金的回收率。也就说无论资产管理公司采取何种方式处置资产,必须要要得到较大数额的现金回款才能提高评价。萝卜说的那几种方式通常都是耗费时间长,回收困难的。事实上资产管理公司干的就是这么一个替银行收拾烂摊子的事情,但领导要成绩,员工要发奖金,所以总要想出一些应对的办法才行。而这个办法,就是信托!
通常的做法是,把拟处置资产的评估价值作为一个标的由信托公司去做信托计划,并在信托计划中将未来的受益权划分为优先级受益权和次级受益权,将未来可能的收益金额全部列入优先级受益权。而资产管理公司享有全部信托资产的收益权,并将优先级受益权出售给其他投资者。然后再由信托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订立信托资产委托处置协议,将信托资产交由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并由信托计划承担处置费用。
好处:现金回收时间极快,处置费用由他人支付,中间费用低廉。
一般来说,现金的回收是要在资产处置完毕后并扣除相关费用后才能收取。但信托这种方式则会大大的节省中间环节,在出售优先受益权的时候就可以迅速实现现金收回。而在此期间产生的信托费用仅是信托标的千分之1而已,原本应由资产管理公司承担的处置费用也由信托计划买单。
限制:信托资产有比较大的局限性,且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如果想符合信托计划的要求,并能够让其他投资者原意去购买处置资产的优先受益权,对于信托资产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承接的都是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金融资产,烂东西很多,比如不知道在哪里的犄角旮旯公司的债权,或者根本就是空壳公司的股权,甚至包括一些年头久远的金融资产。但也有一些好东西,比如规模或初始投资很大但因资金链断裂而被银行接手的烂尾楼就是如此。
对于这种资产,让其达到可出售或者使用的期限较长,或者需要后续较大的再投入才能达到可使用状态,单一的一两家潜在投资者都无法承担如此长的时间或巨额的后期投入及人员维护。但一旦达到可用于商业的状态,其价值就会一路高涨,如此具有巨大潜力的资产才是最为适合这个信托计划的资产。
当然,这也是有一定的政策风险的。毕竟这种方式并不符合财务的谨慎性原则,而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涉及非常多的判断问题。但是由于这个方法带来的巨大的现金回款,所以有的时候(尤其是上峰急着要成绩的时候)还是管用的。
ABC:我有一个例子,虽然不能称之为“不良资产”,是典型早期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后上市却破产的后续处理。
厦门夏新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第一批A股上市企业,在风光短暂的几年后因为缺乏核心竞争力被市场淘汰。申请破产后,虽然信息产业部多次注资仍无法挽回颓势,遂开始进行破产处理。首先拍卖出售全国各地的研发中心以偿还债务。其次关闭全国业务并将公司拆为为:夏新有限公司、夏新股份有限公司、夏新手机有限公司、其他公司。夏新有限负责善后所有破产事宜。而夏新股份,包括其上市结构其岛外地皮和工厂,由厦门象屿集团兼并后借壳上市,即今天的象屿股份。夏新手机仅继承“夏新“品牌从原集团完全剥离出来,现为360等科技企业代工手机。而”其他公司“部分就不方便透露。另外岛内地皮由夏新有限受国资委委托进行管理,现今租赁给其他私人投资人开发项目。
效果挺好的,债务早理清了,就是很遗憾,唉。。。。
路飞: 作为四大AMC之一的员工,我觉得回答这个问题还是比较有资格的。
首先王维所说的都是错的。
另外,罗璞所说的都对。AMC传统的处置方式为“三打”,即打包、打折、打官司。目前的处置方式更加多元化,转债股、追加投资、证券化再出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