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东盟贸易注意事项
货物贸易 查清所经营产品的税目和税率,申办原产地证书。即使是属于零关税的产品,也要申办原产地证书,经过一定的程序后才可享受相应的减税政策。服务贸易认真读懂各国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严格执行各国对服务业制订的相关政策、法规。
货物贸易 查清所经营产品的税目和税率,申办原产地证书。尽管我国与东盟十国同属发展中国家,但由于国情不同、发展水平不同,在制定双方的货物进出口减税政策时均按照差别待遇原则进行了适当的区分。因此,并非所有的商品自2010年1月1日起都执行零关税政策。首先,各国产品均分为正常产品和敏感产品,对敏感产品并不实行零关税。其次,对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4个东盟新成员,允许其正常产品以较慢的速度降税,享受更长的过渡期。此外,各国的敏感产品清单都是根据各自国情来确定的,产品不同,品种数量不同,而且产品的税率也不同。各企业在从事货物贸易时,一定要查清自己所经营的具体产品对应的税目编号和在不同国家的优惠税率。即使是属于零关税的产品,也要申办原产地证书,经过一定的程序后才可享受相应的减税政策。
服务贸易认真读懂各国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严格执行各国对服务业制订的相关政策、法规。中国与东盟十国都是发展中国家,相对发达国家来说,经济发展水平偏低,服务业处于落后状态;而且,劳动力成本较低,人口就业压力很大。因此,对国外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各国均制订了较为严格的限制措施和相应的政策法规。与货物贸易相比,服务贸易涉及的政策法规更多,门槛更高。各企业在从事服务贸易时,一定要认真了解各国对服务业市场准入的各项政策规定,读懂各国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了解服务贸易的分类,从而更好地吸引东盟十国的资金、人员、技术和服务;同时,面向东盟十国“走出去”,开拓当地服务市场。
对外投资慎重考虑国别和地区因素的影响,科学选择合作伙伴。从投资环境的角度来讲,东盟各国并不十分完善,因此,政局稳定、经济良性发展等应该成为投资考虑的必要条件。同时,东盟各国的投资政策也存在不完备、不协调的问题,国内法对外资准入的规定有较大的差异性。例如,菲律宾现行投资法对外国人在菲律宾投资的出资货币规定为美元或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汇,非外汇资产投资必须在中央银行登记、并由中央银行评估其价值,外国投资资本在合资企业中所占份额的上、下限均有明确规定。
在泰国出口商品需注意以下几方面事项:
(1)进口关税的规定。泰国海关对原材料进口关税税率为10%~15%,半成品关税税率为15%~40%,制成品关税税率为30%~60%,具有商业价值的广告关税税率为40%。从1993年起,泰国海关还向进口货物征收7%的增值税。对于医疗用机器、电器装置和其他用于国家经济发展的产品的进口可享受免税待遇。泰国的多数关税是从价税,而价格则采用到岸价。当采用从量税时,关税是根据重量、体积或单位来计算的。一些产品既有从量税率,又有从价税率。当某种产品这两种关税率都有时,以较高关税率为准。对进口货物征收关税,泰国海关采用以下三种方法:①应用从价税率。②应用从量税率或从价税率,以较大者为准;③只征收从量税率。泰国海关估价的依据是进口货物在开发市场上销售的真正市场价。货物的真正市场价即相同种类、相同质量的货物在无损耗、无任何扣除的情况下,在进出口时间和地点所卖得的总现金价。
(2)商品检验。泰国海关检查人员在进口港对进口货物进行检验,通常采用的是现货检验,而不是对全部交运货物进行检验,其一般规则是抽出全部货物的5%进行检验。食品、药品、化妆品、有毒物质、麻醉品、精神病用药和医疗器械,由食品和医疗管理局的检验员检查。检验人员检查进口类别、标签并采样分析。在有些情况下,检验人员根据管理条例可扣留货物,直至分析完毕后才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