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首次详解互联网金融——双向跨界监管有三大原则
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9月10日晚召开的2014夏季达沃斯财新夜话“互联网跨界金融:创新与变革”主题论坛首次详解了其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理念。阎庆民表示,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也需与时俱进,总体具备三个原则:需立足于监管理念的转变、监管制度的完善,以及监管方法的创新。
东方网记者孙樱齐9月11日报道: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9月10日晚召开的2014夏季达沃斯财新夜话“互联网跨界金融:创新与变革”主题论坛首次详解了其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理念。在他眼中,互联网和金融之间是“双向跨界”的关系,要保持开放、包容、理性的态度,处理好跨界竞争的关系,处理好创新与风险的平衡。阎庆民表示,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也需与时俱进,总体具备三个原则:需立足于监管理念的转变、监管制度的完善,以及监管方法的创新。
新业态、新产品、新机制
阎庆民表示,从银行为主体的视角来看,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业态、新产品和新机制。新业态是指,在互联网环境下,商业银行在重构新的业务模式,互联网也利用自身渠道和载体,培育新的产业链和业态系统。“互联网金融的跨界是双向的,不存在谁跨谁,商业银行要善于利用互联网技术,顺势而为”,他说。
比如支付结算领域,银行已经大力拓展移动支付业务,与客户端无缝对接,大幅提高了效率,改善了支付体验。再如信贷领域,多家银行探索发展线上融资,探索数据挖掘、业务营销、风险管理等;互联网公司如阿里、腾讯等,在这方面利用互联网思维改变对客户的定位,为客户量身定做一些信贷服务,利用大数据走在了这方面的前列。此外,还有财富管理领域,比如直销银行,银行利用互联网搭建开放性的金融产品销售平台等。
新产品,是指银行及互联网企业等,利用互联网的渠道来为客户的服务升值,强调在线常态化,购物网络化,社交虚拟化的商业模式。阎庆民指出,现在银行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负债端、资产端、和中间业务的产品创新,互联网成为银行用以信息搜集甄别和精准定位的渠道,这已经成为了很多银行的共识,比如在流程的简化和便利等方面,就体现了银行对产品理念的进步。
新机制,是因为互联网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实现部分金融服务后,对金融领域机制产生了一些突破,银行也在突破传统的路径依赖和思维观念的束缚,积极推进战略转型。转型包括,客户定位变小,比如互联网公司做的都是小的(客户);业务流程转简;服务效率转快;风险控制转优。
阎庆民表示,在具体操作中,银行需充分挖掘自身丰富的数据资源,重视非结构化数据的采集与运用;在流程设置上,需加强业务的协同和整合,比如线上线下联动,资金流与信息流的整合等;在人才建设上,要营造鼓励创新、分享的氛围。
“要实现三新(指新业态、新产品、新机制),也要重视这些问题”,阎庆民指出。比如,很多新产品需要公共平台支撑,比如一些征信平台,如果这些平台不开放,信息的真实性就会打折,那么依据该信息判断的结论就有误差。
与传统金融业的一致性
阎庆民指出,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属性,互联网金融的创新遵循金融发展的逻辑。比如支付,是金融价值的跨空间转移,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崛起就突破了支付空间限制,加快了支付速度,改变了支付流程;比如融资,是金融价值的跨时间转移,网络信贷等仍然是对风险进行分散、分配和防控。
同时,互联网金融有益于构建普惠金融体系。阎庆民指出,普惠金融的内涵是惠及各阶层群体,互联网金融将金融门槛降低,使大量民间资本得以进入,增加鲶鱼效应,体现了普惠金融的民主性。
阎庆民强调,更为重要的是,尽管互联网金融有不同业态,但和监管机构所强调的监管差别化是一致的。比如,P2P和众筹,由于两者法律性质不同,监管也会据其差异,进一步准确界定两者业务范畴、外延和标准。再如支付和信贷类创新,监管则根据业务风险差异,进行分类监管:对于不涉及融资功能的支付类创新业务,只要符合央行的支付结算办法,具体管理措施相对灵活,西方国家则主要通过协会来进行约束;对于经营风险的信贷类创新业务,则需要监管部门按照线下业务标准,实施较为严格的管理。
监管原则
“监管以风险为本”,阎庆民表示,对互联网监管的原则是鼓励创新与规范发展并举,主要立足于三点:
第一是立足于监管理念的转变,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置于“金融领域改革和创新”的大格局中统筹考量。互联网金融本身从酝酿开始,就是对普通客户服务的,是民主化、低门槛的,因此要转变监管理念,开“正路”来引导和规范,使其阳光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二,立足于监管制度的完善。阎庆民指出,一般市场理解是,科技公司看流量,银行虽然重视流量,但考核标准是看存量。事实上,早在11年前,巴塞尔委员会对电子银行就提出了一定的风险控制标准,比如对账户的安全性等。要吸收最新各个领域的实践成果,探索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包括电子文件的认证,网上银行业务等。比如,在国外一些电子认证,则是由第三方协会组织参与的。
第三,立足于监管方法的创新。阎庆民说,银行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比如云计算和大数据,形成以数据挖掘为基础的业务模式和风控技术,这也促进了监管机构的手段信息化。监管机构可加大通过计算机辅助的监管工具研发投入,比如西方一些监管的现场检查,就是读程序,用信息化的手段。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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