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 | 代签承兑汇票暗藏隐忧
目前,很多村镇银行开办了代理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这不仅解决了因村镇银行知名度低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难被同业和客户接受的问题,而且完善了村镇银行的 支付结算手段。监管部门在对村镇银行代理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进行实际调查中发现,该业务在开展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与风险。
目前,很多村镇银行开办了代理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这不仅解决了因村镇银行知名度低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难被同业和客户接受的问题,而且完善了村镇银行的 支付结算手段。然而,监管部门在对村镇银行代理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进行实际调查中发现,该业务在开展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与风险。
目前,很多村镇银行开办了代理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这不仅解决了因村镇银行知名度低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难被同业和客户接受的问题,而且完善了村镇银行的支付结算手段。然而,监管部门在对村镇银行代理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进行实际调查中发现,该业务在开展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与风险。
缘何风险重重
调研中发现,村镇银行代理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点。
授信主体不明确。村镇银行代签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付款责任是被代签行,因此被代签行可将承兑汇票申请人纳入授信范围。但是村镇银行需承担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 日向被代签行无条件支付与票面金额相等款项的责任,所以村镇银行也应该将承兑汇票申请人纳入其授信范围。目前有关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代签的票据额度该纳入代签行的授信额度还是被代签行的授信额度。
汇票审查缺经验。代签行和被代签行一般约定由前者负责审查银行承兑汇票的相关事项,因此村镇银行在此过程中承担了审查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在当前银行票据业务融资性特征非常突出、票据诈骗形势严峻的背景下,作为新设机构,村镇银行需要熟练的票据从业人员严格审查、把关,但是村镇银行目前缺少经验丰富的员 工。
会计核算不规范。代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属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范围,不计入资产负债表,保证金科目虽然可以反映代签银行承兑汇票的大致规模,但也是以间接方式反映。村镇银行自身设置的代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账务也不规范,从总账、分户账到台账,反映代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客户、金额、笔数、担保、交易背景、贴现等 信息并不充分和准确。
合同体系不衔接。代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涉及的合同众多,包括代签行与被代签行签订的代理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合作协议、代签行与客户签订的代理银行承兑汇票合同 和担保合同、被代签行与客户签订的代理银行承兑汇票合同和担保合同等。如此形成的“三方两两”签订的合同体系很有可能出现一个合同中的约定事项与另一个合 同中的约定事项相悖的情况,且目前银行业自律组织和部门规章体系中也没有规范的合同文本体系可供参考。
揭开风险“面纱”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总结村镇银行代理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产生的风险隐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兜底担保风险。被代签行与村镇银行约定,于承兑当日向其缴存汇票票面金额的一部分作为保证金存至村镇银行在被代签行的保证金专户内。票面金额剩余的部分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作为追加保证金向被代签行缴存,并将追加保证金存放于村镇银行在被代签行的同业存款账户中,追加的部分在承兑汇票到期时被代签行将其从同业存款账户转至保证金账户,与承兑时缴存的保证金一道作为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担保。这样事实上承兑申请人的担保风险完全由村镇银行承担。
垫付法律风险。村镇银行代签银行承兑汇票形成垫款最直接的原因是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承兑申请人账户无款或不足支付票款。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村镇银行未与被代签行约定转让票据债务追索权,且未与承兑申请人直接约定垫款票据债务追索权和收取垫款利息的权利,村镇银行将面临垫付资金难收回的法律风险。
保证金双向敞口。票据的保证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村镇银行的存款,但是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最长为6个月,如果大量依托票据保证金发放贷款,将降低村镇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稳定性,导致形成双向敞口,即代开银行承兑汇票可能面临的资金垫付的敞口和用保证金存款发放贷款形成的信用风险敞口,最终极易形成流动性风险。
操作执行风险。代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较直接办理承兑汇票业务更为复杂。村镇银行缺乏具备票据业务经验的员工,在制度制定和执行过程中都存在漏洞。一是制定的操作程序缺乏对牵涉的代签行、议付行、承兑行、承兑申请人、承兑人等其他主体的责任明确。二是对制定的操作程序执行不到位。常见的包括承兑申请人财务状况调查不真实,贸易真实性审查不到位,保证金来源审查不到位,税票核实、兑付审查和退票管理不严等。
突破风险“迷雾”
村镇银行除引进专业人才,加强业务和操作培训,加快培养自身票据业务人才外,更应注重以下5个方面的措施。
健全规章制度。一是健全代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制度体系,规范各相关主体的操作程序和责任,特别是村镇银行代签审查审批的责任。二是明确村镇银行对被代签行的保证金、追加保证金按照票面金额100%的比例额度进行提前划转的责任。三是明确代签承兑汇票的信用额度归村镇银行,防止村镇银行与被代签行“打擦边 球”。
严控代签规模。村镇银行开办代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可能产生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因此村镇银行不能盲目大规模扩张此项业务,应对代签业务规模按照村镇银行资产负债规模和结构的比例进行合理控制,并重点关注其在信用风险敞口中的比例和其保证金在存款中的占比。
完善合同体系。一是代签业务应统筹各合同之间约定的事项,避免出现此合同与彼合同相悖的情况。二是在村镇银行与被代签行的协议中应明确,村镇银行出现资金垫付时,被代签行应将票据债务转移给村镇银行。三是在村镇银行与承兑申请人的承兑合同中应明确,自村镇银行为其垫付资金之日起,垫付资金应按照逾期贷款管理,村镇银行有权向其或其担保人追索垫款和由于垫款产生的利息。
严格会计核算。除资产负债表负债方列定保证金科目,村镇银行将代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纳入计算外,同时应在表外列定或有负债项目用于核算代签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基础工作方面应设置代签银行承兑汇票分户账,充分反映代签业务相关信息,并设立信贷台账,对垫付资金逾期利息纳入核算。
严防以“贷”充“保”。鉴于村镇银行考核压力较大,业务扩张冲动,可能盲目扩张票据业务规模导致其违反国家信贷规模控制的宏观调控政策,监管部门应严格防范村镇银行发放贷款用于承兑汇票申请人作为保证金使用,导致村镇银行提前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