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倪元锦 | 2014-08-26 16:15 678

北京市人社局26日召开发布会称,2015年1月起,北京市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待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建议适龄人群在2014年年底前,尽快参保。据了解,2014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额度为1000元至7420元,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原标题:北京市出台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政策

  新华网北京8月26日电(记者 倪元锦)北京市人社局26日召开发布会称,2015年1月起,北京市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待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建议适龄人群在2014年年底前,尽快参保。

  26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暨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规范了缴费标准,提高了政府补贴,统一了享受待遇年限,并明确了与“职工养老保险”衔接办法等内容。

  北京市人社局居民养老保险处处长沈哲恒介绍,为保持政策连续性和体现公平性,对于2015年1月1日起新参保的人员,如果北京市居民在2009年1月1日(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间),已超过45周岁;外省进京落户人员在2013年1月1日(全国新农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时间),已超过45周岁,为保证其在到达退休年龄后能享受养老待遇,允许这两类参保人一次性多缴,以增加个人账户额度,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据介绍,新政实施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如果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的,包含北京市内户籍迁移和省市间迁移,都需要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如果北京市户籍参保人将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外省(区、市)的,需按照转入地的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如果参保人已经按规定领取了养老待遇,那么无论户籍是否迁移,都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据了解,2014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额度为1000元至7420元,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为强化多缴多得、多缴多补的制度激励机制,今年再次提高参保缴费财政补贴力度。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0
发表评论
同步到贸金圈表情
最新评论

线上课程推荐

火热 45节精品课,全景解读供应链金融科技风控与数据风控的深度剖析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08.29 17:33
  • 共 45 课时

火热 融资租赁42节精品课,获客、风控、资金从入门到精通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10.11 10:35
  • 共 42 课时
相关新闻

银保监会:截至一季末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累计保费50.8亿元,养老理财累计发行1004.9亿元

2023-05-09 14:46
46610

银保监会: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将常态化推进

2022-08-20 21:23
21271

银保监会:将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常态化发展

2022-07-26 15:29
7415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到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

2022-01-11 14:58
7233

中国平安:1-10月平安人寿收入3920亿元,平安养老保险收入193亿元

2021-11-17 17:36
5818

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超1100亿元

2021-09-15 16:09
20286
7日热点新闻
热点栏目
贸金说图
专家投稿
贸金招聘
贸金微博
贸金书店

福费廷二级市场

贸金投融 (投融资信息平台)

活动

研习社

消息

我的

贸金书城

贸金公众号

贸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