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民养老险参保办理提前至本月23日
本报讯 由于今年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参保手续的头一年,考虑到广大居民急于参保的迫切性,市劳动保障局昨天宣布,相关人员办理参保手续的时间从4月1日提前到3月23日。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孙彦透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办理手续工作将提前启动,3月23日起,符合条件的居民就可以办理参保手续。
据了解,从2009年1月1日起,本市开始实施《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每年的缴费时间为4月1日至12月10日。
据估算,该政策涉及的相关人员约有20万人。
为了保证基金收缴和发放的安全,办理参保手续时,城区居民需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北京银行、郊区居民到户口所在地的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开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存折,并存入足额保费。
然后,居民拿着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和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居委会(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下限为960元,上限为7420元,参保居民可以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在上限和下限之间选择。
据介绍,只要是本市户口,男年满16至60周岁、女年满16至55周岁,且没有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者不符合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为使城乡参保居民享受简便快捷的服务,各区县纷纷推出了一些便民措施。
丰台区采取按村收集参保人开存折手续资料,集中到商业银行为参保居民开立存折,对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员还上门发放存折;通州、顺义、房山、大兴等区也采取了相应的便民措施。